 | ly10896a 於 12/24/2007 2:23:17 PM 發表 教育議題
案由: 本院委員呂學樟,鑑於十年來的教育改革,家長反彈、教師無奈、學生茫然乙事,至表關切。1/2+1/3,堂堂大學生,竟然可以算出2/5的答案,難道這就是教改的成果嗎?摸不著頭緒的政策方向,莫非只是為了改革而改革?難道主事者都忘了,教育,只不過是要讓所有受教者在課堂上皆能有所受,吸收並樂於學習,以致在未來的社會中,能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但綜觀當前的教育改革,能達此功效嗎?包括多元入學、書商自由化、九年一貫、建構式教學等,甚至有些國小一年級就必須學習國語、英語、母語三種語言的授課,教育可以想到哪就做到哪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首先,取才制度的觀念應有所改變。以往聯考,是以學校需要的學生人數來取才;惟教育,應重受教過程而非取才之法,換言之,寧可百位上進者皆能受教而不願漏其一。所以取才之法,只要通過一定形式程度之考試,無論人數多寡,皆可上榜。其具體措施,不論聯考、推甄、或學歷測驗,務求考試的範圍必須在所學習的教材中,難度不在艱深,而在於平實與實用性。 二、其次,學校授課內容必須符合學生能接受之容量。本國的教育內容常受為政者一語而定,例如前幾年因受某調查公佈,台灣的英語程度是全亞洲倒數第二名,主事者未經審慎評估,竟因此而在國小推廣英語教學。縱使提升英語程度是多麼重要之事,教育當局確應致力尋求改善之道,但降低學習年齡絕非唯一方法,因為本席實在無法想像,七、八歲的兒童是否能在薄弱的文字、語言能力基礎上,再承受英語、國語、鄉土語言的同時教學?而鄉土語言的注解方式更涵蓋羅馬、漢語、通用、英文等拼音方式。若中華民國的教育是為神童而設立,也必須每個兒童都是神童才行啊!因此,國小階段應著重本國語言之學習,待進入國中階段,於本國語言享有較深度之文意與寫作表達能力後,再學習第二國語言方為適當。而鄉土教學應歸納在大學選修科系較為適當;至於建構式教學也應限於數學等專門科系為宜。 三、至於教學方法,必須符合年齡,以便能夠與教科書編纂內容相輔相成。所以國小應強調基本概念教學,教課書的差異不宜過大,並應強化倫理、社會、自然、甚至性向等概念之養成。國中、高中以後,才逐步教育學生之推演深度。若在學童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情況下,就要對其施以「建構式」的教學,未來恐將收揠苗助長之苦! 四、教育是國家最重要的再生工程,若方向錯誤,也可能成為國家向下沉淪的鎔爐。幼童經過學校的教育是要讓每個學人成為「有用的人」。因此,規劃完備良善的教育制度,與正確用心的教育方式並重,則英才教育方可在本國的教育體系中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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