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y10896a 於 2/11/2011 9:48:47 AM 發表 2011-02-11╱台灣時報╱第5版╱綜合╱孫麗菁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一九九六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性侵命案,被指犯案的士兵江國慶疑似遭到錯殺,不過由於已經過了法律追溯期限,案件中違法失職的公務員無法受到懲罰。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因此準備提案修法,要把違法失職行為認定的時間點,從違法失職的行為被發現的當天開始算起。
士兵江國慶疑似遭到錯殺的案件震驚全台灣,不過由於是十五年前發生的案件,早已超過公務人員懲戒法中十年的懲戒年限,因此如何檢討責任,以及是否能夠追回這些官員的退休俸,還有很大的爭議。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說,他準備提案修改公務人員懲戒法第二十五條,把原來的自違法失職終了日起,改為自違法失職行為被發現日起。這樣子可以有效追懲這些違法失職的公務人員,如果比刑法追訴權還寬鬆,這樣是不合理的。
丁守中強調,即使修法通過,也懲罰不到江國慶案中失職的公務人員,他修法是為了建立一個原則,避免以後再發生類似事件。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也認為的確有必要做這樣的修法,從違法失職行為被發現的時間點開始認定,是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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