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y10896a 於 4/19/2011 11:43:19 AM 發表 2011-04-19╱聯合報╱第A2版╱焦點╱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首長特別費二○○六年在藍綠陣營延燒,馬英九總統、前副總統呂秀蓮、行政院前院長游錫堃都曾被起訴,有部長級的官員因此得憂鬱症;經手報帳的秘書、幕僚被起訴,甚至坐牢,但用特別費的「老闆」反而沒事。以上的「歷史共業」,都可望解套。
被移送的立院職員昨天表示,首長特別費的核銷都是依行政慣例處理,十年如一日,被說成用不實發票核銷,內心感到非常痛苦與無奈,盼立法能為絕大多數依慣例處理的行政人員解套。
立委呂學樟指出,未來立法院完成三讀,只要在二○○六年十二月卅一日前支用特別費,例如買泳衣、內褲、寵物的開銷、醫療費用、請客吃飯等,經手核銷的行政人員,例如授權代簽人、報支人、承辦人、經手人、主辦會計人員、出納事務人員,都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若涉刑事責任,也不罰。
在首長部分,立委呂學樟舉例,根據刑法「從輕」原則,行為後的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的法律。呂秀蓮及游錫堃雖被起訴,但都能獲得解套。
在行政人員部分,例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陸委會主委任內的特別費支出,不只支出大過收入,特別費不夠時,蔡甚至請父親代墊,沒有違法嫌疑,獲不起訴簽結。不過幫蔡英文作帳的三位秘書,因為涉嫌以其他發票報帳,遭到移送。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立法院長王金平特別費案,檢方查出三名立院職員以他人發票核銷特別費,已將案件發交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費鴻泰說,未來這些行政人員都可望除罪化。
至於被判刑確定並服刑完畢的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費鴻泰說,余文的遭遇令人同情,是否可聲請國賠,下一階段再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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