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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促ETC收回國營

2011-04-21╱台灣新生報╱第03版╱交通新聞╱【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對於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包商遠通電收遲遲無法達成使用率,立委楊麗環與呂學樟昨(二十)日先後建議交通部長毛治國,應該盡速將ETC收回國營。呂學樟說,難道交通部現在還與遠通電收「暗通款曲」、「利益輸送」,不然時間到了該收回就收回、該國營就國營,為什麼不去做呢?到底是何原因?

楊麗環表示,交通部若把ETC收回營,全民就無須裝OBU,因為「這本來就是我們自己花錢去建造的高速公路,為何由別人標走以後,他要賺錢,我們又要幫他付機上盒(OBU)?」她說,既然交通部要推計程收費,那就是全國都採用ETC,「就不要再分給別人去經營」,同樣是國道,為何有的要由國家來收費,有的卻要由民間公司來收費,沒有這個道理,她希望交通部長毛治國可以重新考量。


呂學樟說,若依照合約遠通電收去年六月底就應該達到使用率百分之四十五,可是交通部又給遠通一年時間,「限期改善」;到了今年三月底以前,ETC的利用率應該達到百分之五十,可是目前只達到百分之四十三點一七,連去年應該達到的目標都達不到,交通部卻只能以罰款或要求期改善的方式做處理。

  他提及,光是高速公路OBU部分,每年通行費收入高達二百億,可是高速公路是由政府編列預算建造,如果以使用者付費的觀念要收費,卻還要使用者自掏腰包買設備(指OBU)算錢給政府,若車上沒有裝OBU,等同無法使用自己繳稅的國道建設,這難怪使用率遲遲無法提高,所以他也呼籲毛治國,是不是應該再審慎的檢討,在使用率沒有提升的狀況下,不要貿然全面實施計程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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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呂委員真是洞若觀火
連去年該達到的年平均使用率45%
即使再多給遠通電收9個月努力
100年3月的月平均使用率連去年的標準都達不到
一般考生考試45分才算及格
今天遠通電收這個考生比別人多努力了9個月
竟然連45分都達不到
這樣也算及格嗎
不用處罰嗎
請委員參考各汽車網(ucar mobile01)
就知道為何絕大多數的車主都不裝
謝謝
呂學樟委員您好,

我建議國際語言組織設立在台灣,請看我的博客。

http://www.ucute.com.tw/gaigai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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