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10896a 於 3/1/2013 2:55:23 PM 發表 (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1日電)2013-03-01╱中央社╱地方新聞╱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1日電 新竹地檢署辦公大樓今天舉行上梁典禮,檢察長朱家崎致詞時感謝相關單位的協助,辦公大樓預計在明年2月竣工。
新竹地檢署辦公大樓座落在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南路與興隆路一段路口,今天舉行上梁典禮,朱家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新竹縣長邱鏡淳等人出席,上香祈福工程順利。
朱家崎說,新竹地檢署辦公大樓於民國101年3月17日開工動土,今天舉行上梁典禮,感謝相關單位的幫忙,興建過程雖歷經颱風與豪雨,但在建築公司的努力下,讓工程順利進行。
朱家崎表示,新竹地檢署辦公大樓預計於明年2月竣工,屆時將為竹北新都市計畫區注入活力,帶動地方繁榮。
另外,對於新竹縣政府正在舉辦2013年台灣燈會,朱家崎說,他已前往觀賞,覺得台灣燈會辦得很成功,歡迎民眾到高鐵新竹站特定區欣賞燈會。
回應中華民國是實行三民主義的民主社會主義國家!
三民主義 於 3/6/2013 11:25:11 PM 回應 淺藍痞子只配生活在實行自由市場經濟的市民社會! 三民主義 於 3/6/2013 11:24:58 PM 回應 淺藍痞子只能生活在台北那種市民社會!新北是公民社會!不歡迎淺藍痞子! 鄭海 於 3/6/2013 11:03:45 PM 回應 台北只是一個市民社會!不是一個公民社會!因為他們那邊淺藍痞子太多! 三民主義 於 3/6/2013 11:01:00 PM 回應 核四問題不解決我們就過不了《惡男日記》裏面所演繹的那種生活了! 三民主義 於 3/6/2013 10:58:45 PM 回應 代議民主和公眾民主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大勢所趨!誰都不能阻擋我們國家深入實踐三民主義! 三民主義 於 3/6/2013 10:53:49 PM 回應 好消息!好消息!查韋斯終於死了! 三民主義 於 3/6/2013 10:42:16 PM 回應 不與紅五類們斷交,我就過不了《惡男日記》的那種生活! 三民主義 於 3/6/2013 8:33:04 PM 回應 我發誓以後絕對不接觸紅五類了! 三民主義 於 3/6/2013 8:30:32 PM 回應 用樸素辯證法為自己辯護的人肯定是都是不會撒謊的老實人,這種人有什麼說什麼,我建議咱們黨的基層黨員應該多去基層問問那些老實人,他們是不是也在反核四。 哲學家 於 3/6/2013 8:11:10 PM 回應 好消息!好消息!中天綜合臺可以看了!http://www.shiting5.com/tv/ctitv.html 這個臺還可以吧! 於 3/6/2013 8:04:23 PM 回應 我不想靠爸!我要自由的生活!我不要跟著父母做生意! 三民主義 於 3/5/2013 10:38:21 PM 回應 我目前只想充實自己,不想賺錢,我的名下的那點財產對我來說意義不大! 三民主義 於 3/5/2013 10:32:21 PM 回應 法院搬走了,監獄為何還留在新竹? 油庫咧? 騙選票時都說搬走了,選完咧還是老神在在。我們一定叫大家不要投你,不值得信任 新竹市民 於 3/5/2013 7:12:53 PM 回應 涉及到基層民眾與公共領域的重大決策問題是絕對不能搞協商民主的! 中華民國萬歲 於 3/5/2013 5:04:51 PM 回應 希望有一天,在大陸實行一黨憲政的馬克思主義者們,能夠為大陸的老百姓創造一個可以建立健全的民主憲政制度,可以讓人民擁有可以去自由而全面發展的基本人權,和一個人人都普遍幸福和富裕的三民主義社會。到了那個時候我想,馬克思先生的理想也基本上實現了。共產黨的使命也差不多完成了。大陸的共產黨也不用再扮演絕對國家機器的角色了,到了那個時候,共產黨也就可以解散了,如果不解散,成為代議民主政治的一份子,與我們共同建設中華民國也可以。希望有這麼一天吧!三民主義萬歲!中華民國萬歲! 三民主義萬歲 於 3/3/2013 11:41:27 PM 回應 我們建議對江宜樺進行測謊,看看他對核四問題持什麼立場! 三民主義萬歲 於 3/3/2013 11:24:40 PM 回應 鼓吹儒家憲政社會主義的紅五類陸生很顯然是想把反動的社會主義推銷到台灣,好用那種反動的思想去收容淺藍痞子,讓淺藍痞子給他們在台北炒的房當保安,這個我們早就看出了,一個真正的三民主義者即要接受民主憲政又要接受人權思想同時還要接受均富安和的儒家思想! 三民主義萬歲 於 3/3/2013 6:52:52 PM 回應 外省深藍軍大多是基本教義派,他們又要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同時又要民主憲政,接著還要老百姓能夠過的好,他們才是三民主義的接班人,和未來國家的主人。 三民主義萬歲!中華民國萬歲! 於 3/3/2013 4:50:22 AM 回應 淺藍痞子們不一定反核四!我們深藍軍一定反核四! 三民主義萬歲 於 3/3/2013 3:43:01 AM 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