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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黑提案權是扼殺民意?

選舉已經結束、政黨業已輪替,近日,某些媒體仍以選舉時的意識形態來做偏頗的報導,未探究其原委、未引用正確數據,以藍委馬上提錢坑法案、國庫恐失血4000億等聳動標題,來企圖誤導、抹黑立法委員的提案,實在令人遺憾!

    立法委員為民喉舌,反應民意、爭取建設,提出有利於民的法案實屬當然,提案權更是憲法所賦予,也是職責所在,應該被受到適當的尊重,且經由法案的審理,透過與行政機關的質詢、辯論、協商才能充分討論、周延立法及反應民眾的需求,一昧的將提案及審查委員抹黑,實在不公平。如上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讀通過之『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十六條之ㄧ』被抹黑為錢坑法案,其實是銓敘部惡意以不實的退休數據及薪俸估算,甚至恐嚇、誤導民眾此案通過將造成所有的約僱人員一體適用,並以其衍生的財政負擔效應作為無限上綱;部分媒體也未善盡查證義務,引用錯誤數據跟著抹黑,才造成爭議;事實上,此案推動修法,是要維護幼兒的受教權,解決高齡保育員隔代教養的問題,讓具有特殊歷史背景的高齡保育員,因年資不夠想退休卻不能退休,其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與平反,促進公立托兒所教師的新陳代謝,絕非討好特定對象。該法案修正並限縮8385年間納編之人員,受惠的公立托兒所保育員人數,估計僅有1千多人,且都是50-60歲的高齡保育員,根據粗步估算政府僅支出21億,且由25個地方縣市分15年來分擔,平均每年、每人及各縣市政府負擔經費甚微,絕非報導不實的173億至417億之誇張數據,況且法案在經過討論修正後,幾乎不影響政府財政支出。

    民進黨執政時期,朝小野大,造成行政與立法兩院勢如水火,一再妖魔化立法院的結果,導致立法權不但沒有受到外界適當的尊重,更弱化了國會功能,也讓立法權逐漸被行政權侵蝕。過去,許多法案被扣上錢坑法案的污名,是因為行政權獨大不尊重立法權,加上選舉考量與意識形態使然。現在新政府上台後,應該偋除過去八年民進黨政府所遺留下的行政權獨大心態,尊重立法權,確實落實權力分立及制衡;當然,立法委員要站在立法的高度,體察社會脈動以全民利益為依歸來行使職權,而民眾及媒體也應用全新的角度來看待及監督新國會,若一昧的污名化立法院,不僅讓民意無法表達,更讓政府制衡的天秤失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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