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y10896a 於 10/22/2007 9:31:05 AM 發表 政府再造
案由: 本院呂委員學樟,鑒於新政府上台後,很努力在推動所謂的知識經濟方案、企業化政府、建設綠色矽島、建立非核家園……口號很多,一個比一個響亮。但根據洛桑管理學院(IMD)所公布的二OO一年世界競爭力排行顯示,有關「政府效能」的數據卻是直直落,一九九八年以來,名次分別為十五、十六、十八、二十。而國人的GNP也滑至一二七五六美元,回到民國八十四年的水準。從這兩個數據來看,政府光是喊口號,並無實際效果。因此政府再造,可說是當前非常迫切、且重要的課題。本席建請行政院:第一、政府再造,應參考外國成功立法例,切莫閉門造車。第二、組織調整,應保障公務員應有之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再造,最重要的就是組織調整與人事精簡。組織調整部分參考國外經驗: 1.美國:截至一九九八年裁併約二五O個機構或專案組織。 2.大陸:將原有四O個部門組織撤銷十五個。 3.英國:英國成立上百個委外執行機構納入七十五%文官,平均提高二十%生產效力。 二、至於人事精簡的部分: 1.美國:聯邦政府公務員從一九九三至一九九八年精簡約三十五萬人。 2.英國:英國文官員額,從一九七九至一九九七年降幅達三十五%。 三、試問,在人事精簡方面,預計裁掉多少公務員?有無具體的輔導就業或是安置方案? 四、反觀我國,不但行政組織方面位階不對等,不合理之處很多。例如同樣是維護治安,警政署八萬大軍隸屬於內政部,而海巡署二萬人員卻為獨立部會,有獨立預算。妥當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