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y10896a 於 12/16/2007 10:05:00 AM 發表
案由: 本院委員呂學樟,鑑於行政院送至本院之總統府九十二年度預算中,有關國務機要預算欠缺細目、有浮編疑慮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請總統府提供具體細目,例如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及獎助、賓客接待與禮品致贈,分別是多少?以往雖然都有編列此筆預算,但民進黨執政後應有更高的法治精神,尤其阿扁總統是律師出身,否則政黨輪替有何意義? 二、何謂「國務」?阿扁總統身兼民進黨黨主席,國務如何與「黨務」區分? 三、關於犒賞與獎助為何?總統府不是已經編了一億一千九百多萬的獎金,還有一千四百多萬、六百多萬兩筆的按件計資的酬金,到底是要犒賞誰獎助誰? 四、接待賓客是總統府哪個單位統籌負責的?如果已經有特定單位負責,為何還要編在國務機要中? 五、還有總統訪查,政經建設訪查是指國內還是國外?如果是國內的話,總統府不是也編了一筆一百六十多萬的「配合總統副總統至全省各地視察之警衛安全車用油料」,人員出差也有出差費、加班費,總統府也有交通費,到底總統出訪是要花哪些錢?是發紅包嗎? 六、何謂禮品? 七、依總統府組織法,總統府有第一、二、三局、機要室、侍衛室、公共事務室,這些都是組織法名定之法定單位,也正是協助總統行使「國務」的單位。既然如此,為何還要編列「國務機要」之預算?這五千多萬是否就是總統的私房錢? 八、立法院在審議九十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做成決議:「國務機要費應秉承制度化與透明化原則,接受立法院監督」。制度化、透明化,請問有做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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