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委員呂學樟,鑑於陳總統上台至今,仍未召開過國家統一委員會,惟查行政院送至本院之九十二年度總統府預算,為何累計到七月底竟然花費了三00多萬,執行率高達九十九%?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根據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預算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流用。但問題是,九十一年度總統府並未有國家人權紀念館的科目,請問是否有違法挪用經費之情事?二、九十二年度仍依循往年編列國家統一委員會之預算科目,請問有無召開會議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