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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學樟:部分媒體斷章取義令人遺憾

2011-02-19╱民眾日報╱第F19版╱桃園綜合

        【記者季從茂新竹報導】針對近日馬英九總統指示法務部研議,將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貪污案帽子拿掉,擴大財產來源不明罪適用範圍,立法委員呂學樟憂慮傷害人權,卻因部分媒體斷章取義,甚至扭曲他原意,深表遺憾。

  呂學樟指出,他接受媒體訪問時,是針對媒體提問,根據我國現況法律原理及原則,據實回答;他堅決支持反貪、肅貪,也支持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立法與修法,只是若依據現行法律現狀,貿然擴大適用範圍,所影響的不僅是法律上「無罪推定」原則,而他所憂慮及表達的是恐將傷害一般社會大眾的人權,而非單指公務人員,對於媒體扭曲只斷章取義針對公務員人權來大作文章,他深表遺憾及不滿。

  呂學樟進一步表示,根據現行貪污治罪條例第2、3條的規定,法律適用不僅限於公務人員,也適用共犯本條例之罪者,而財產來源不明罪目前僅針對涉貪污案之公務員及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三年內財產的不明增加;一旦不限貪污案件甚至擴大範圍,所涵蓋的不將只是公務員及三等親,甚至將擴及公務員一般朋友及全國民眾的不明來源財產,若加上不以「無罪推定原則」為基礎,等於將全民都視為貪污嫌疑犯,甚至導致檢調單位要亂槍打鳥無從查起,這才是他所憂慮的傷害人權,絕非僅有公務員的人權。他更認為財產來源不明罪,已實施將近兩年,檢察官卻連一個案子也辦不出來,除了修法之外,檢調單位也應該檢討。他絕對支持馬英九總統的修法方向,但是法律修正必須要考慮到全體大眾的利益,應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嚴謹的權衡法益之後再來修法,並做完整的配套,以期達到反貪、肅貪的目標。呂學樟表示,自從馬總統上任之後即努力推行廉能政治,整肅貪腐,去年在立法院,廉政署組織法也在委員會審查通過,進入二讀協商程序,過程中朝野也沒有太多歧見,他呼籲民進黨應儘速簽字讓法案通過,共同來反貪腐,將來廉政署成立加上財產來源不明罪嚴謹修法過後,應更能改善政府廉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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