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y10896a 於 3/1/2011 11:47:17 AM 發表 2011-03-01╱台灣時報╱第4版╱焦點╱孫麗菁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政府推動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對象為高價財貨,初步規劃在營業稅、貨物稅等銷售稅外,加徵奢侈稅,稅率分別為百分之十及百分之十五。財政部預估奢侈稅草案最快四月前就可以送立法院審議,對此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指出,課奢侈稅必要兼顧城鄉差距,不同的貨品之間如何課稅也要在施行細則上仔細做調整。
奢侈稅將課徵包含持有未逾二年就轉手的非自用不動產交易(房屋及土地),與出廠或進口價逾三百萬元的汽車、飛機及遊艇,五十萬元以上的皮草等保育類製品、俱樂部等會員證。
奢侈稅規劃案二十四日出爐後,行政院長吳敦義也在立法院表達,「賺錢課稅是天經地義的事」,政府希望立法院在上半年就完成三讀立法,下半年正式上路實施。
財政部將從三月一日開始,陸續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並盡快召開內部專案會議,讓奢侈稅草案具體成形。
呂學樟指出,要課徵奢侈稅有幾項問提要思考:一、這是增稅最有效的方式嗎?
二、如果為了打房,北部房價高,南部房價低,南部已經不需要再打房了,是否應該分區課稅?或是一坪多少錢才課稅?城鄉差距如何兼顧?
三、高單價的車,有時候是因為貨物稅以及營業稅課稅高,再課奢侈稅應該要思考避免重複課稅。
四、珠寶、皮草交易是否隨著交易課徵奢侈稅,但是不容易找到交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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