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y10896a 於 6/2/2011 11:18:51 AM 發表 2011-06-02╱中華日報╱第2版╱要聞╱黃必成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目前性侵犯刑滿出獄,接受社區登記或處遇共七十四人,但有四人失聯;未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通過後,所有高再犯的性侵犯刑後都必須接受強制治療,是否一定要公告性侵犯個資不是那麼必要。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審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江宜樺受邀列席備詢。
江宜樺表示,原本內政部主張高再犯率的性侵犯,刑後必須接受強制治療,且可溯及既往,但司法機關認為,違反罪刑法定主義與不溯及既往規定,因此退而求其次,對高再犯性侵犯出獄後應公告姓名與個資。
他說,但在行政院跨部會審查中,白玫瑰運動與性侵害犯罪問題引發社會關切,修正草案修正為對所有的高再犯性侵犯者,都必須要回到指定處所與醫療機構強制治療,「既然須要強制治療,公告個資就不是那麼必要了」。
不過提案立委楊麗環認為,應該就犯罪輕重做適度的披露個資,否則社區聯防怎麼做起來?尤其對兒童性侵犯罪者,應堅持公布性侵犯個資。
江宜樺表示,目前性侵犯已服刑完畢,在社區登記或接受社區處遇者共七十四人,行蹤已有掌握,也通知警方加強掌控中,但另有兩人行蹤不明正在尋找,另有兩人被認定脫逃,目前通緝中。
中央社╱台北一日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由於立法委員提案共十三個版本,加上行政院版來不及付委審查,重要條文都遭保留交朝野協商。
委員會主要討論是否應公開性侵害犯罪者個人資料、是否應接受刑後強制治療,與刑後強制治療能否溯及既往等。
審查過程中,立委與行政機關雖對公布個資與否、刑後強制治療等是否違憲及其他爭議,充分交換意見,但相關條文仍遭保留。
司委會召集委員潘維剛表示,由於行政院版提案來不及付委審查,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預計在三日立法院院會,將行政院版提案逕付二讀,並與初審通過,但遭保留的條文併案協商。相關修法與中華民國刑法妨害性自主罪修法相關,都需再進一步併案協商。
司委會召委呂學樟也說,相關爭議經立法與行政溝通後,已要求行政部門對立委有意見的條文提出對案,待黨團協商時一併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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