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MyCute
食衛法修正 行政院不提版本 藍委批不負責任

2012-03-13╱自由時報╱第A04版╱政治新聞╱施曉光、顏若瑾  
 

食衛法修正 行政院不提版本 藍委批不負責任   
  
  
 
   〔記者施曉光、顏若瑾╱台北報導〕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週三將大體討論防堵瘦肉精美牛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多位國民黨立委昨在國民黨團幹部會議中要求行政院儘速提出對案版本,但列席的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表態拒絕,強調日後審查時再透過立委提出修正動議處理,黨籍立委不滿政院態度,呂學樟就直言「沒有版本,就是不負責!」

  政院︰透過立委提動議 立委︰誰敢啊

  他質疑,透過立委提出修正動議,在委員會就很難通過,況且要找哪位立委來提?誰敢提?「行政部門要做的事情,應該負起責任!」

  呂學樟指出,行政院有條件開放的「十六字箴言」太空洞,如何說服大家支持?他認為行政院除了研擬對案,還應該進一步提出說帖,如果開放,對國家究竟有何幫助,例如是否TIFA簽得成?是否買得到F16C/D戰機等。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強調,管制瘦肉精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須在委員會經充分討論,甚至召開公聽會並赴國外考察,絕對不能草率的送出委員會。

  對於綠營立委主張修正「地方制度法」,把相關管理權責納入地方自治事務,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吳育昇認為,這樣的作法明顯牴觸中央與地方分權,強調國家不能一國兩制,並指綠營立委的主張,只是政治動作意義大於法律意義。吳育昇說,國民黨團不會贊成「零檢出」,零檢出在法理上是說不通的,黨團將會與黨籍三位提案零檢出的立委繼續溝通。

  至於「強制標示」的政策方向,行政院透過國民黨立委蔡錦隆提案,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之一,中央主管機關得對直接供應飲食的場所,就其供應的特定食品,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等事項;對特定散裝食品販售者,得就其販售之地點、方式予以限制,或要求以中文標示品名、原產地(國)、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等事項。

 
 

分享這篇文章至 貼到Facebook 貼到Plurk 貼到Twitter
留下您的回應.....
暱稱:

E-mail:

內容:
( 流於漫罵、廣告及色情文字等不合宜之留言,本板得逕予紀錄及刪除 )

驗證碼:這是驗證碼  什麼是驗證碼

Power by www.UCute.com.tw
會員登入 | 免費申請 | 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