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y10896a 於 4/5/2012 10:25:16 AM 發表 2012-04-04╱聯合報╱第A11版╱綜合╱記者王文玲、楊湘鈞∕台北報導 為配合最高法院廢除保密分案制度,司法院草擬「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對關說者處以高額行政罰,額度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 對司法院將關說入罪化處以高額行政罰款,立法院召集委員呂學樟昨晚表示,關說情狀千萬種,有些合乎情理法,盼司法院能進一步說明,何種情況的關說才應處罰。 最高法院實施六十二年的保密分案將於四月十六日正式廢除,為遏止關說,司法院緊急推出法院組織法修正案,規定針對訴訟、非訟或強制執行案件請託關說,或使他人請託關說,都要處罰,並由案件所在的法院、或將來會審判的法院,依據關說情節輕重裁罰。 司法院是參考「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訂出罰額。該法規定,公職人員關係人,不得向機關有關人員請託關說,違反者可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司法院認為,關說司法案件的侵害性比行政關說嚴重,因此提高裁罰的起算點,由一百萬元提高到一百五十萬元。 司法院昨天邀集法務部對關說裁罰規定表示意見。法務部代表對條文的規定及罰鍰額度沒有太大意見,但希望納入對檢察官及司法機關其他人員(如書記官)關說的處罰;並建議應定義何為關說、請託,及可統一由廉政署負責裁罰。司法院將彙整相關意見,再將草案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呂學樟表示,立委難免收到民眾司法陳情案件,立委最多只會幫忙了解案情進度,或依速審法精神請法官加快審理腳步,這樣算不算關說?如果關切到個案實質內容,「難保不會被貼上網,相信多數立委也不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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