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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林書豪條款 王如玄:打球的林書豪隨時可回台工作 ●免除白領外勞在台須有2年工作經驗、薪資逾47971元 ●若畢業未滿2年以經濟系畢業生來台工作 才會受限制

2012-04-23╱聯合晚報╱第A4版╱焦點╱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冲日前下達指令,要求廢除「林書豪條款」,即免除白領外籍勞工在台工作須有兩年工作經驗、且薪資不能低於4萬7971元的限制。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掛保證,優秀的運動員林書豪隨時都可以回到台灣從事相關工作,這本就是法令准許範圍,完全沒有問題;如果畢業未滿2年的林書豪以經濟系畢業生來台工作,才會有法令限制。

  對於其他在台就學的外籍生,她也表態願意放寬工作條件限制,將盡快召開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會議來討論。

  立委呂學樟批台灣人才流失情形嚴重,如果無法提供良好條件,如何留住優秀人才?台灣若繼續故步自封,根本沒有國際競爭力。他說,日前新加坡副總理指台灣人才流失,新加坡要引以為鑑,台灣政府非要等到丟臉丟到國外,才正視這個問題。勞委會保護本國勞工沒有錯,但有競爭才有進步,不能因害怕競爭而走上人才鎖國的政策。

  王如玄說,新加坡副總理發言值得深思,但新加坡勞工對於政策未必都同意,這是可以討論的。對勞委會而言,勞委會對白領向來都是開放,只有兩年工作經驗及薪資4萬7971元兩項條件。但台灣不能留住人才的原因,不是因為設了薪資限制,而是薪資不夠高。今天如果有優秀人才,例如林書豪,一個月4萬7971元有辦法留得住他嗎?

  呂學樟說,營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是留住人才的關鍵,勞動政策與法令能否跟國際接軌,相當重要,優先人才並非完全以薪資來衡量。上周陳院長指示研議廢除林書豪條款,也就是白領人士來台的兩項限制,你是否從善如流?

  王如玄表示,一定會尊重長官。她也掛保證,依照現行法令,優秀運動員林書豪隨時都可以回到台灣工作。

  勞委會指出,目前對白領人士來台分為六類工作,運動工作是其中一項,不需要符合工作兩年、薪水超過4萬7971元;但如果林書豪以哈佛經濟系的學歷回台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原則上須有兩條件限制。只要任何主管機關說他是人才,兩年的限制也可透過協商免除,林書豪百分百可以可以進來台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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