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7╱台灣新生報╱第02版╱焦點新聞╱實習記者張兆村∕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呂學樟昨(二十六)日在立法院舉行「營業秘密法修正」公聽會,企業界與學界都贊同營業秘密法追加刑事罰則,要求追查營業機密案時,政府公權力要加強介入,並積極與他國合作查緝,保障國家競爭力。 營業秘密法從民國八十五年開始施行,但業界仍傳出員工攜帶公司機密文件跳槽到其他公司,讓原公司遭受重大損失,曾有案例為一公司投資數億元資金發展一項技術,技術人員在離職前將全部資料拷貝,攜帶至另一家公司,結果最後判決該名員工只須賠償公司二十七萬,明顯看出現行法案無法保障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