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MyCute
人民觀審試行 司院:未違憲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9日電)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天表示,人民觀審試行制度沒有違憲也沒有違反平等原則,先踏出穩健的第一步,試行3年後再作檢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審議「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陪審團法草案」等,朝野立委包括柯建銘尤美女呂學樟王惠美等人關切司法院推觀審試行制度有違憲的疑慮。林錦芳答詢時說,是否違憲,要由大法官會議解釋。

   針對法務部質疑觀審試行制度違反平等原則,林錦芳會後接受中央社訪問,她以早期推動刑事檢察官交互詰問、檢察官實行舉證制度為例表示,都有試行規定,法國今年推輕罪參審制度也是用試行制,雖是試行制度,但最終審判權在法官,對民眾的保障是一致,沒有違背平等原則。

   林錦芳說,從憲法第8條、第80條、第81條的精神來看,這些只是強調審判法官的基本要求與獨立審判不受干預,絕不因這些規定否定人民參與審判的權力。所以,人民觀審制度沒有違憲的疑慮。

   她並解釋,陪審制是由陪審員與法官採取分工制度,陪審員做事實認定,量刑由法官;參審制度是由參審員與法官合作共同決定。觀審制度是由觀審員與法官一起審理包括事實認定、量刑等。

   林錦芳說,為避免違憲爭議,草案規定,觀審員對於最終審判沒有決定權。但草案也規定,法官與多數觀審員意見不同時,必須在判決書中交代不採納的理由。

   她說,推觀審試行制度不涉及修憲問題,因為司法改革刻不容緩,先踏出穩健第一步,試行3年後再作檢討,如果人民可以接受陪審或參審制度,各界也可以思考修憲朝陪審或參審制度推動。

分享這篇文章至 貼到Facebook 貼到Plurk 貼到Twitter
留下您的回應.....
暱稱:

E-mail:

內容:
( 流於漫罵、廣告及色情文字等不合宜之留言,本板得逕予紀錄及刪除 )

驗證碼:這是驗證碼  什麼是驗證碼

Power by www.UCute.com.tw
會員登入 | 免費申請 | 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