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ly10896a 於 6/24/2013 10:45:20 AM 發表 〔本報綜合報導〕2013-06-20╱台灣時報╱第7版╱國際╱頭家心聲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在職期間涉有性侵害案件,經判決有期徒刑確定者,將依法剝奪退職給與;已支領者將追繳。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聯席會議下午初審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總計一○三條條文,初審通過十五條文,其他條文送交下次院會處理前,保留朝野協商。
會議主席、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受訪表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改革修法,因要配合公務人員的部分,取得一致性,不得不將大部分條文保留,讓程序更為完備,草案出委員會後有一個月的協商期,換句話說,第一次臨時會議要通過修法的機會不大。
教育部政務次長黃碧端會後受訪表示,修法將涉及不法行為,侵害學生或年輕學子的教職員立法明文規範,給予最大警戒。
草案規定,教職員在職期間涉有校園性侵害案件,行為未被發覺以前依條例退休、資遣或離職後始發覺並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應自始剝奪其退離給與;已支領者,應追繳之。對於結果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途徑。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國輝說,涉有校園性侵害經判刑案件,屬於教師法應解聘的重大情事,對於政府依法給予的退休金、資遣費、退撫儲金本息等將剝奪請領退職給付的權利,但屬於個人自繳的部分則不包括在內。
另外,陳國輝表示,根據立法院初審通過的版本,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年金制度改革後,粗估將有三十萬人受到影響,改革後,政府公務預算每年可減少支出新台幣六十七.四八億元,五十年後政府支出可減少三三七四億元。
會中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基本薪定義、單層給與教師借調或轉任政務人員年資採計相關事項,引發呂學樟與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吳宜臻言詞交鋒,所幸爭議未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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