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MyCute
3月10日羅明才委員提『建構一完善全國運動競技賽事場館網絡』案,已獲立院決議通過!

案由﹕2009年兩大運動賽事將於台灣舉行,可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促進國際交流,建請政府有關單位應積極爭取主辦國際大型運動賽事,整合分散於各縣市的大型運動賽事場館及競技場,建構一完善全國運動競技賽事場館網絡,整合資源強化運動選手之培訓,整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提升運動競爭實力。

說明:

一、 2009年台北市將主辦聽障奧運會,同年也將於高雄舉辦世界運動會,將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拓展國際交流,因此政府有關單位應積極爭取主辦國際大型運動賽事。

二、 台灣大型運動賽事場館及競技場分散於各縣市,為能符合舉辦國際運動賽事之需求,政府相關單位應整合各縣市大型運動賽事場館及競技場,建構一完善全國運動競技賽事場館網絡,並積極有效管理。

三、 為能爭取國際競賽佳績,政府有關單位應整合資源,強化運動選手之培訓,整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拓充更新相關設備,提升運動競爭實力。

分享這篇文章至 貼到Facebook 貼到Plurk 貼到Twitter
留下您的回應.....
暱稱:

E-mail:

內容:
( 流於漫罵、廣告及色情文字等不合宜之留言,本板得逕予紀錄及刪除 )

驗證碼:這是驗證碼  什麼是驗證碼

Power by www.UCute.com.tw
會員登入 | 免費申請 | 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