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mingtsai 於 9/26/2008 3:35:00 PM 發表 跨溪腳踏車橋規劃構想: (一)結構輕巧表達自然之美 腳踏車橋位於原景美堤外便道已拆除鋼橋位置,上游臨環河南路快速道路橋墩,下游臨景美溪與新店溪匯流口,橋樑左邊臨景美溪左岸堆積坡,橋樑跨距約80公尺。在周遭環境充斥巨大構造物下,腳踏車橋設計概念朝橋體結構輕巧,線條簡單,橋樑本身不故意突出地景以融入河濱自然景色為設計原則。在材料的選擇上,選擇組裝式柏油面板維護成本低的材料,橋面可同時容納腳踏車及行人,微拱的橋身則表達結構力量之美。 (二) 結構 台灣河川湍急,橋樑被洪水沖垮的例子常常發生,且因河床埋有自來水及天然瓦斯管線,基於上述原因,在橋樑結構上盡量加大跨距減少立柱及利用桁架。本規劃針對各腳踏車橋方案之結構、橋長、攔截河川漂流物、防洪頻率、橋樑立柱數量、水位壅升高度、造價予以比較,將採以『梭型桁構架』為優先選擇方案,介紹如下: 梭型桁構架 - 本橋主結構系統為兩側桁架系統,橋面以上與以下欄杆與橋面樑形成一深桁架,可承受橋面靜載重、活載重、構架地震力、風力、流水、漂流物等作用力,為減少跨距,中間加一橋墩,形成雙跨橋架,因基地屬河岸地,基礎採用樁基礎。 (三) 照明設計 照明設計除了美觀上理性的訴求外,更是需要經過嚴格的測試與計算方能達到照明度要求及照明環境的舒適度,照明效果和眩光的控制、色溫度、演色性等.......的最佳狀況,使用LED燈將新的元素融入於結構中,並以較低之色溫度營造出溫暖清爽之氛圍;色溫2700~3000k時會類似燭光的低色溫光線,在視覺上呈現出溫暖、祥和、平靜、溫馨等視覺感受。 (四) 色彩計畫 紅色:是直接向運動者表達禮讚的一種手法,藉由紅色代表的熱情活力歡迎腳踏車騎士進入溪洲地區,沿途將有高爾夫球場、蔬果菜園可供市民騎乘探索。  



[ 以上資料由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提供] p.s. 日後如有最新後續進度,將會放置部落格中供民眾參考,謝謝!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表示『景美溪水源快速道路橋下游跨溪腳踏車橋新建工程』於97年9月2日開標流標,預定於9月11日再次開標。(97.09.04)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表示『景美溪水源快速道路橋下游跨溪腳踏車橋新建工程』於97年9月11日決標,預計於10月中開工,約明年(98年)2月完工。(97.09.26)
回應大鵬 您好,歡迎您參考此文章http://www.ucute.com.tw/mingtsai/index.aspx?act=article&aid=146653794,謝謝。 明才 於 3/13/2009 6:49:05 PM 回應 請問這工程目前進度如何? 大鵬 於 3/13/2009 6:15:04 PM 回應 偉哲 您好,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為該工程主管機關,謝謝。 明才 於 10/14/2008 10:59:14 AM 回應 謝謝委員回覆,
仍然有個小問題 秀朗橋到景美堤外便橋這部份
是屬於台北縣 還是 台北市管轄?
印象中 好像是屬於台北縣 為何台北市政府工務局
會幫忙施工? 偉哲 於 10/14/2008 10:00:28 AM 回應 偉哲 您好,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表示自秀朗橋到景美堤外便橋這部份的自行車道將於明年(98年)2月同步完工,謝謝。 明才 於 10/13/2008 5:58:14 PM 回應 請問新店這一邊的自行車道,自秀朗橋到景美跨溪腳踏車橋是否會同步完成? 偉哲 於 10/13/2008 12:47:54 PM 回應 爬山虎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言好好考量,謝謝。 明才 於 9/23/2008 11:46:25 AM 回應 羅委員:您好
偶然在網路上看到你的部落格,
借此紓發政府法規的不滿與陳情,
我是個人計程車行,
現在經濟不景氣,計程車數量又供過於求,
想改駕駛別的車,又必須尊照法律規定,
放棄個人車行或拆牌繳銷,暫停營業,
交通部/監理所保留個人車行資格三年,
三年內必須復牌,同時必須另購車輛,
不得以原車掛牌,而且必須比原來停牌車新,
個人車行必須持職業小客車駕照,
不得持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暨不得受雇其他運輸業為駕駛,
試問一個人不可能同時開兩部車,
為什麼要剝奪個人車行駕駛的工作生存權,
還有政府的美意,讓計程車業者成立無線電車行,
但現今各無線電車行各據山頭,霸佔排班點,
讓沒加入無線電的駕駛無法排班營業,
現今紐約市人口高達八佰餘萬人,
不包含紐約州與外州與觀光客,
計程車數量不到一萬五千輛
我們大台北地區,人口沒人多,
計程車數量至少約有七萬輛,
不包括其他縣市越區違規營業車輛,
希望能提議政府凍結計程車牌照,
同時對計程車牌照縮減,
在不引起民怨下,
建議駕駛計程車作奸犯科,重大違規,
肇事者,註銷職業駕照,與註銷牌照,
不得再請領,包括,個人.合作社與車行牌照,
皆不得再請領補新牌照,以達自然減量,
無違規肇事者以舊牌換新牌,
個人車行繳銷停業者,詢問其意願,
如有意願復牌營業者永久保留資格,
不受三年期限,到法定年齡,為止,
如無意願再經營計程車為業者,
直接註銷牌照,
還有台北縣升格聽說明年要改名新北市,
新北市這個新北很難聽,
新北聽起來像死爸(台語),
泰山的小縣民在此祝福您, 爬山虎 於 9/22/2008 10:03:26 PM 回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