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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遺贈稅降至10%

2008-12-04╱自由時報╱第A01版╱焦點新聞╱陳曉宜

立院初審 遺贈稅降至10%


  遺產稅免稅額仍待協商

  〔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遺產稅與贈與稅均調整為統一稅率十%,贈與稅免稅額從每人每年對每個受贈對象一百萬元,調高為二百二十萬元。至於遺產稅的免稅額,「政院版」擬從現行的七百萬元調高為一千二百萬元,但國民黨立委要求加碼至三千萬元,財政部堅持不從,最後該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立院並初審通過,遺贈稅分期繳納時間,從十二期延長為十八期,每期間隔以不超過兩個月為限。國民黨團有意在本會期完成法案三讀。

  繳納期限延長為十八期

  依現行規定,遺產稅率和贈與稅率皆分為十個級距。在遺產稅部分,扣除免稅額後的遺產淨額,從六十萬元以下到一億元以上課徵二%到五十%不等的稅額;在贈與稅部分,扣除免稅額後的贈與淨額,從六十萬元以下到四千五百萬元以上課徵四%到五十%的稅額。昨天初審通過的版本,調整為稅率一律十%,也就是遺產或贈與總額,扣除免稅額後的淨額乘以十%,即是必須繳交的稅款。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認為,調降為一律十%只對富人有利,因為依現行規定,遺產淨額三百萬以下的中產階級,原本稅率就不到十%,若要真正幫助中產階級應該調高免稅額。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表示,政院版只為富人減稅,對中下、薪水階級的人根本沒有幫助。民進黨立委陳節如主張,應予身障者增列特別免稅額,照顧弱勢。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則質疑,許多人為避稅使用人頭將資金移往海外,現在即使國內降稅,這些人為免觸犯洗錢防制法等相關法令,也不會冒險再將錢轉回來。

  立委質疑資金回流有限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也表示,有錢人投資是全球化的,不會因調降遺產稅就把資金回流台灣,財政部的作法是被財團牽著鼻子走。

  但薛凌、羅明才、潘維剛、丁守中、孫大千等朝野立委都發言贊成調降。

  面對立委意見分歧,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調降遺贈稅,預估稅損一百六十億元,但可使海外資金回流,活絡台灣經濟。立委質疑回流成效,李述德表示,無法估計,但降稅後可使資金不再出去。

  場外也有公平稅改聯盟人士抗議,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發言人簡錫?等舉「富人減稅、債留子孫」抗議。他們呼籲,朝野立委為國家稅收把關,不要為圖利富人的法案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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