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mingtsai 於 5/7/2010 3:06:18 PM 發表 活動時間:5月29(六)上午8:00~11:30(活動當日限本人親自報名) 活動地點:碧潭東岸吊橋下方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24止 報名資格:年齡限國小三年級以上至65歲以下者(採親子同行報名制)電話(02)2912-3806 / 傳真(02)2911-1448 *不好意思,參加名額大爆滿了,故截止報名,敬請見諒,謝謝。* 點我就可以下載報名表!
★填寫完報名表後,請mail至mingtsailo@gmail.com,謝謝!★
回應羅委員:
余先生:
我105/10/17到南京東路3段309號眼科診所擔任清潔工.106年11月21離職.
依公司規定我必須於8點上班但我都在7:15~7:35打卡.立刻工作.在工作方面屢屢被病人老闆顧問誇獎.在工作上皆認為我做得很好是無庸置疑的.我被要求要用二張打卡單.原來我每天竟然工作8.5小時.也未補發加班費.但事情也不了了之.也沒再用二張卡打卡.這有違勞基法吧.最終我在11/21日離職.資方也不願給付年終獎金.
三番兩次要我續任.足證我是個好員工.我只是不願與部分人聯合一起攻擊新人.竟成為非他們族類.被反噬.今向委員陳情.要向該診所討公道
.何以三番兩次慰留.又總是屢屢被霸凌.我從105年就醫需吃安眠藥才能好好入睡才有精神把工作做好.至今仍無法丟開傷痛.無法做其他事.不敢出門.目前持續在亞東醫院看精神科.
不能以沒有打罵.等同沒霸凌.酸言酸語精神霸凌更勝.傷害更深.更說又不是老闆霸凌我.來塘塞.令我崩潰..郭台銘在大陸員工13跳.(不是郭董直接加害的)也要坐鎮處理.頂新劣油.魏應充也要負責.不是嗎?
因為我是小人物.被歧視霸凌是應該的嗎?我沒有管道申述.但我確信霸凌是錯誤行為.應該制止.希望委員能協助我討個公道.
除了依勞基法該給付的薪資.對於霸凌事件應給我適當補償.方能遏止霸凌歪風
有勞你們了.
新店 安康路選民羅錦雲
新店市民羅錦雲 於 5/22/2018 3:20:58 PM 回應 『親子龍舟體驗營』
氣象報告明起下大雨, 請問)『親子龍舟體驗營』是否有避雨的地方? 該活動是否風雨無阻?
謝謝 tiffy 於 5/27/2010 8:29:18 AM 回應 黃小妹 您好:明才非常感謝您的熱情參予,已在處理中,報名編號會再寄回覆您,謝謝;另如有其他相關疑問,也歡迎電洽明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謝謝。
明才 於 5/24/2010 10:23:36 AM 回應 因想參加2010龍舟活動是否可以幫忙?報名表已傳羅委員叔叔
MAIL爸爸黃世霖拜託謝謝 黃小妹 於 5/22/2010 12:03:03 PM 回應 楊靜婉 您好:明才非常感謝您的熱情參予,麻煩您於活動介紹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寄到mingtsailo@gmail.com,謝謝;另如有其他相關疑問,也歡迎電洽明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謝謝。 明才 於 5/10/2010 10:31:22 AM 回應 我和兒子(陳奕劭)要參加(親子龍舟體驗營) 楊靜婉 於 5/8/2010 5:27:30 PM 回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