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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幫忙~~
59.114.193.*
留言人
8/9/2011 10:16:12 PM
內容鄭立委您好:
我的父親於上月被人超車,對方超車不當竟A到他們自己的車,對方竟下車怒罵並叫警察來,筆錄也做了,不過對方是警察的太太,他們請保險公司來告我們,19日要上法院,由於我父親只有保強制險並沒有保車險,他們說如果敗訴要賠5萬多,我們怕有官官相護的疑慮,由朋友得知鄭立委很好有這個管道可以求助想懇請立委能夠幫忙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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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2.168.*
留言人
8/8/2011 11:43: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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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69.66.*
留言人
阿海
8/2/2011 12:32:02 PM
內容<懇請規勸阻卻之>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and life之現實問題。懇請規勸阻卻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Over" only。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問題與探討>
A.劉縣長任內,官場之上,包括劉縣長的親信與底下義氣相挺的義子們,是怎樣的""爾虞我詐,官官相護,肝膽相照,貪污腐敗,怨怨相報"",我一介平民百姓,哪會知之呢!?
B."一名官員,兩名警察。":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所定,執行其職務。
刑事(組)案發現場:劇本之動機與目的為何?一發不可收拾之動機與目的為何?為何而殺戮?
C."稍有見識者,一看便知的案情",聽起來就是15年來一直在玩私情重於司法機制的做為。
公務員明知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載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情況。(多麼狠毒的公然毀謗。)
D.提供技術,全部的人使用一個channel,長年累月,連續性地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之說詞,虛偽之陳述,廣泛地製造混淆,共同幫助兇嫌侵擾與毀謗某一特定人士,並且侵擾人民!
E.貪污腐敗!?食物中毒事件!?
*job and life:憲法保障人民之自由權與生存權。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法源於違警罰法之置換):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
*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豈可於登記範圍之外,有危及國家與社會法益之做為!

阿海
20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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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媽媽的煩惱~
114.38.153.*
留言人
8/1/2011 9:54:30 AM
內容鄭立委您好:
我是一位新手媽媽,預產期在100年9月19號,目前還在一家員林私人公司上班,公司產假一個月,我想請問一下立委,可以幫我解答相關育嬰假及生育津貼的相關問題嗎?
育嬰假應該如何申請?向誰申請?
生育津貼如何申請?大約可以申請多少補助?
謝謝 小女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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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8.153.*
留言人
8/1/2011 9:53:55 AM
內容悄悄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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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商標法的陷阱
1.168.140.*
留言人
7/25/2011 12:34:27 PM
內容委員你好:
我太太是個年輕的家庭主婦.在今年初搬家期間.把東西分門別類的整理好.其中有一個包包.因為為不到.太太又捨不得丟.於是上網拍賣.想補貼一點家用.也能讓用不到的包包廉價讓給有需要的人.然而一個月過去了.居然收到警察局打電話來.說包包被警察買走了.經鑑定後是個假名牌包.要做筆錄.並且移送法辦.目前正在等開庭..我們快崩潰了.當初只是想說別人送的包包用不到上網拍賣.卻觸犯了法律.作筆錄當天.警察說是值行網路巡邏看到於是購買了.但在老百姓的立場.警察用釣魚的方式讓無心犯罪的人留下了不可抹滅的前科.試問警察為了業積能夠一再抓這些不知情的老百姓嗎?當天警察更說這些都有宣導.但我太太說不知情.警察更說.除了住山上或偏遠的地方之外都有大肆宣導.試問如果宣導更落實的話.我相信沒有人希望會犯罪.再問委員知道有宣導嗎?網路上好多人都被釣魚了.他們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被抓去問筆錄.有多人被警察釣魚而留下前科.我懇請藍綠兩黨委員能修法讓這些人能夠被特赦無罪.並加強宣導.謝謝委員.萬事拜托.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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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商標法的陷阱
1.168.140.*
留言人
7/25/2011 12:34:13 PM
內容委員你好:
我太太是個年輕的家庭主婦.在今年初搬家期間.把東西分門別類的整理好.其中有一個包包.因為為不到.太太又捨不得丟.於是上網拍賣.想補貼一點家用.也能讓用不到的包包廉價讓給有需要的人.然而一個月過去了.居然收到警察局打電話來.說包包被警察買走了.經鑑定後是個假名牌包.要做筆錄.並且移送法辦.目前正在等開庭..我們快崩潰了.當初只是想說別人送的包包用不到上網拍賣.卻觸犯了法律.作筆錄當天.警察說是值行網路巡邏看到於是購買了.但在老百姓的立場.警察用釣魚的方式讓無心犯罪的人留下了不可抹滅的前科.試問警察為了業積能夠一再抓這些不知情的老百姓嗎?當天警察更說這些都有宣導.但我太太說不知情.警察更說.除了住山上或偏遠的地方之外都有大肆宣導.試問如果宣導更落實的話.我相信沒有人希望會犯罪.再問委員知道有宣導嗎?網路上好多人都被釣魚了.他們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被抓去問筆錄.有多人被警察釣魚而留下前科.我懇請藍綠兩黨委員能修法讓這些人能夠被特赦無罪.並加強宣導.謝謝委員.萬事拜托.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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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媽媽的煩惱~
114.41.246.*
留言人
7/25/2011 11:03:15 AM
內容鄭立委您好:
我是一位新手媽媽,預產期在100年9月19號,目前還在一家員林私人公司上班,公司產假一個月,我想請問一下立委,可以幫我解答相關育嬰假及生育津貼的相關問題嗎?
育嬰假應該如何申請?向誰申請?
生育津貼如何申請?大約可以申請多少補助?
謝謝 小女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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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
122.116.240.*
留言人
阿海
7/24/2011 9:37:34 AM
內容<敬請儘速要求"over">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and life之現實問題。懇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緣盡 only。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法源於違警罰法之置換):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
*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豈可於登記範圍之外,有危及國家與社會法益之做為!

備註:本人當時為某電子公司之中班技術員。本人並非對方之家族成員,亦非仁寶集團之員工,勿須被捲入對方家族內部的恩怨情仇與爾虞我詐之中。

阿海
20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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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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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7/23/2011 9:29:29 AM
內容<敬請儘速要求"over">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and life之現實問題。懇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緣盡 only。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略)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問題與探討>
A."稍有見識者,一看便知的案情",聽起來就是15年來一直在玩私情重於司法機制的做為。現在對方以"規勸自首"與"有那一段的就是主謀",公然脅迫頂罪,但是"後件壓前件",怎麼會是自首呢?
B.提供技術,全部的人使用一個channel,長年累月,連續性地共同幫助兇嫌侵擾與毀謗某一特定人士,並且煞氣侵擾人民,這又是什麼狀況呢?
C."一名官員,兩名警察。":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所定,執行其職務。
刑事(組)案發現場:劇本之動機與目的為何?一發不可收拾之動機與目的為何?為何而殺戮?
D."全部的人已經簽名蓋章做確定,你就是劉邦友命案的主謀。":公務員明知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載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情況。(多麼狠毒的公然毀謗。)(原來"法律就是這樣"。)
E.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之說詞,狂妄不實之說詞,虛偽之陳述,廣泛地製造混淆的情形。
貪污腐敗!?食物中毒事件!?
F.劉縣長任內,官場之上,一大票的重要關係人,包括劉縣長的親信,大某細姨,底下義氣相挺的義子們,是怎樣的""爾虞我詐,官官相護,肝膽相照,貪污腐敗,怨怨相報"",我一介平民百姓,哪會知之呢!?竟然要以命案危及敝人之 job and life!
*job and life:憲法保障人民之自由權與生存權。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法源於違警罰法之置換):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
*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豈可於登記範圍之外,有危及國家與社會法益之做為!

備註:本人當時為某電子公司之中班技術員。本人並非對方之家族成員,亦非仁寶集團之員工,勿須被捲入對方家族內部的恩怨情仇與爾虞我詐之中。

阿海
201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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