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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主題
114.45.52.*
留言人
12/15/2010 10:52:43 AM
內容悄悄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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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
124.12.32.*
留言人
xlqw
12/10/2010 12:31:07 AM
內容最近因二代健保事件讓我感觸很深,第一次聽到有那個法令可先預定日期,然後想闖關完成修法,我不懂這是在立法還是在玩遊戲,然我們都知道健保是個好的政策,也都希望能永續經營,但不能以此為由來予以調整費率或修法,既然健保資金缺口很大應該檢討,來解決才是而不是另立明目來瀰補健保資金缺口,應首當其沖針對藥價黑洞,及各縣市積欠健保費追討,及應積極落實稽查之責,如雇主低報勞健保,應主動積極去稽查,而不是讓這些弊端呼攏而過,再者要修法應該是在合理的情況下,看了衛生署提出的法案,看了不禁搖搖頭,如果按照署長所說有能力的人多付擔一些,那我想總統應該是排名第一,再來就是五院院長立法委員及署長處長,不過真的是就像衛生署署長所說的嗎,真的想想還覺得很好笑,然署長一直強調6成民眾保費會下降,依據為何真的是這樣嗎,然在新的方案中還把勞工的資遣費年終獎金納入,但軍公教退職金及買賣股票房地產所賺的錢卻不用納入,這就是署長所講的公平,相信大部分的勞工賺的錢應該沒有委員及署長處長多,但所繳的勞健保國民年金應該也沒有比較少,再者調整基本工資時也未見有那位立法委員有出來講話,基本
工資調600元很多嗎?真的夠生活嗎?如果真的夠?還真希望所有的政務官包括委員,也都來領基本
工資就好,這樣不禁可幫國家開源節流也可減少國庫的支出,勞工想想真可憐,薪水不漲但什麼都漲,希望委員能幫忙勞工多爭取福利,站出來幫忙講講話,及別在讓衛生署在糊攪瞎搞,這樣才不會對不起支持你的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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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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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10 9:08:45 AM
內容悄悄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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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
122.116.240.*
留言人
阿海
11/29/2010 11:31:22 AM
內容警衛室:表示與當差的有關。
懸案14年:表示與當官的有關。
奈何侵擾百姓。
敬請要求仁寶終止一切侵擾
您好:

真相已然昭然若揭,懇請立法委員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者,終止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並且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 & 緣盡!Over!help,please。
阿海 敬呈
2010/11/29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的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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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主題
114.41.230.*
留言人
11/15/2010 1:09:51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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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爛路要哪時候才修?
220.140.240.*
留言人
阿瑋
11/15/2010 4:20:04 AM
內容埤頭往北斗的舊濁水溪那一條路

真的有夠爛的爛

已經壞好幾年了

也都沒人要去修

可不可以請鄭大立委去替我們彰化鄉親爭取一下

我真的已經忍無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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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要求仁寶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122.116.240.*
留言人
阿海
11/12/2010 10:17:01 AM
內容敬請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緣盡!Over!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者,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敝人其實早已針對其中與敝人相關的重大案件,向桃園地檢署遞呈釐清事實真相之申訴明白,但是對方對本人之侵擾卻仍舊不肯終止,並且有脅迫頂罪,否則會造成許許多多的人構成一級謀殺罪等等之威脅性質之說詞。有關案情部分,敝人既已申訴明白,關於使用電子相關技術刻意製造混淆的責任歸屬與技術擁有者,仍屬仁寶一方,並且,敝人之 job & life,因為對方之刻意製造混淆,構成極大之威脅,以此敝人勢必針對對方侵擾不休之現行行為,敬請立法委員有能規勸阻止(卻)之,help,please。
阿海 敬呈
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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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要求仁寶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114.32.211.*
留言人
阿海
10/28/2010 9:42:13 AM
內容敬請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邱顯寶)老先生:仁寶的大股東,林柏青、邱文甫與苦主端 邱(劉)明賢之祖父。
邱淑娥女士:桃園國中的退休老師,(林柏青與邱文甫之姑媽)。
邱文甫:就是因為其父親英年早逝,無疾而終,所以一發。
林柏青:就是因為熱情相挺,結果不可收拾。
江幸恬:支援林柏青與邱文甫的仁寶RD人員,(因為江天發老先生的關係,所以與林柏青應是兄妹關係)。
緣盡!Over!

您好:

關於對方與案件相關者,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敝人其實早已針對其中與敝人相關的重大案件,向桃園地檢署遞呈釐清事實真相之申訴明白,但是對方對本人之侵擾卻仍舊不肯終止,並且有脅迫頂罪,否則會造成許許多多的人構成一級謀殺罪等等之威脅性質之說詞。有關案情部分,敝人既已申訴明白,關於使用電子相關技術刻意製造混淆的責任歸屬與技術擁有者,仍屬仁寶一方,並且,敝人之 job & life,因為對方之刻意製造混淆,構成極大之威脅,以此敝人勢必針對對方侵擾不休之現行行為,敬請立法委員有能規勸阻止(卻)之,help,please。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黃姓士兵當時是某據點之士兵,敝人當時之職務為守總機。
*當時曾監聽得自外界打給連上之可疑電訊,或可推定是外力涉入,以掩飾他人罪行。
*造假軍中記錄一事,明顯是責任歸屬問題。
*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的確如此。
*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與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 文書(“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之日期相比較,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xx條人命關天”的事實,刻意造假。
3.關於東莒島大坪村民宅遭縱火一事:
敝人當時是在西莒島的莒光醫院住院療傷,並非對方所謂的晚上偷溜出去縱火。
*大坪村在東莒島,莒光醫院在西莒島,對方的陳詞顯然極為無知。
*並且縱火者有立即被逮獲的情形。

危害本人之 job & life:
最嚴重者,莫過於本人參與中華民國之公職考試時,對方以調查案子為由,所構成之侵權行為。

Issues:
*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
聽說是因為食物中毒,又死了人,而且是以前的國小同學,究竟為何。

總之:
敝人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並非對方之人員,遇到像他們家族那樣、發生那麼多既血腥又鬼厲的內部鬥爭,勢必撇清關係、表明立場,勢必選擇閃避。敬請立法委員有能規勸阻止(卻)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help,please。

阿海 敬呈
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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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一個 緣盡!Over!
122.116.213.*
留言人
阿海
10/23/2010 3:09:38 PM
內容敬請要求相關人士終止脅迫頂罪之行為:
(邱顯寶)老先生:仁寶的大股東,林柏青與邱文甫之祖父。
邱淑娥女士:桃園國中的退休老師,(林柏青與邱文甫之姑媽)。
邱文甫:就是因為其父親英年早逝,無疾而終,所以一發。
林柏青:就是熱情相挺,結果不可收拾。

江幸恬:支援林柏青與邱文甫的仁寶RD人員,(因為江天發老先生的關係,所以與林柏青應是兄妹關係)。

就只是一個 緣盡!Over! 如此而已。
*陳情 & 規勸阻止(卻)
立法委員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黃姓士兵當時是某據點之士兵,敝人當時之職務為守總機。
*當時曾監聽得自外界打給連上之可疑電訊,或可推定是外力涉入,以掩飾他人罪行。
*造假軍中記錄一事,明顯是責任歸屬問題。
*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的確如此。
*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與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 文書(“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之日期相比較,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xx條人命關天”的事實,刻意造假。

Issues:
*所謂的“一發不可收拾”究屬故意或過失!
文甫之父英年早逝,究竟是何原故:“慘遭滑鐵輪”!就是拿破輪的意思嘛。
*究竟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脅迫頂罪)那麼久嗎!
*潛在性因素:有“同父異母”、“正統之爭”、“死於帶綠帽”之說!以及現在對方之財產繼承問題。
*影響考生權益:於參加中華民國的國家考試時,對方“拿83年服務證到考場調查案子”,“影響考生權益”。加上之前本人求職時,對方刻意造謠,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對方之做為,講難聽一點,就是滅口的具體表現。
*社會問題:
(1)對方運用電子及科技技術製造混淆之情形,遲遲無法解決。使用包括GPS、GPRS以及所謂的“裝炸彈”(以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將手機到處盜接於電話線上)等等,相關之電子及科技技術,造成“noise”的情形。
(2)對工業安全與衛生(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是否構成某種程度之危害。
(3)對方使用多種電子技術,對特定人士或不特定人士構成侵犯隱私、妨害自由之問題。

結論:
敝人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並非對方之人員,遇到像他們家族那樣、發生那麼多既血腥又鬼厲的內部鬥爭,勢必撇清關係、表明立場,勢必選擇閃避。敬請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noise”影響的現實問題上,有能規勸阻止(卻)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
Reporter 阿海 敬呈
2010/10/23
























主題
??上看到一篇?文与??很有?
125.116.77.*
留言人
10/21/2010 5:28:14 PM
內容??上看到一篇?文与??很有?,??大家看看!?接地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744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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