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留言人 | 被師大黃同學質疑的人 6/9/2009 2:02:5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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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鄭委員及師大黃同學:
首先我要聲明我會上鄭委員的版是因為我們具有彰化縣投票權. 並不是純粹為了筆戰而來. 以下是我的想法, 請多指教:
1. 我完全贊同全民的健康最重要. 但是為此犧牲我10年在異鄉的努力和金錢對我也不公平. 我認同台灣醫學生對代辦入學標準的質疑. 但是你們這樣對我們在美國唸的是否公平? 請問是否夠格當台灣的醫生是用檢定考這種幾百人過10個, 牙科幾百人過1個這種比例來衡量的嗎? 如果你認為這樣才叫實力, 那全美約100家醫學院50家牙醫學院的人來考, 或者說全台醫學院來考, 只有幾百分之十或幾百分之一夠格, 請問這合理嗎?
2. 我歡迎黃同學對我提出疑問甚至質疑我, 但是你不能因為我要爭取我的權益就用大帽子說我難道不重視全民健康嗎? 我是工作後才又念醫學院, 也做了幾年的義工, 我對醫生的熱忱是無庸置疑對人民的健康更是重視.
3.臺灣醫學生反對某國醫學生, 但對美國的醫學院入學管道應該可以接受吧? 每年都有台灣來美國"研究見習"的台灣醫生或上CE課程的台灣醫生. 她們難道不是因為美國醫學較先進而去學習的嗎? 難道連這樣台灣醫學生都認為美國跟波蘭菲律賓一樣不夠格嗎?
還市從此我看到台灣醫學生的申請表格我就直接跟教授講說不要收台灣的學生然後把你們質疑美國醫學院的文章翻譯給他們看呢?
4. 我希望能要求有一個公平的對待, 請委員幫我們再美國辛苦唸書的異鄉遊子主持公道. 我們也希望能回台灣工作. 希望委員能幫我們極少數在美國的同學想想辦法讓我們能適用舊法直接考試.
TO 黃同學, 我想說希望你能理性看待這件事, 我也沒時間這樣一直回應, 如果台灣對這件是反應激烈成這樣, 那美果每年這麼多外國醫師申請醫院專科訓練, 不救炒翻天了?
謝謝你的指教 也 請委員多多費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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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 | 大學生 6/8/2009 8:55:3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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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oscar先生/小姐於前日發表一篇留言,其中提到『望台灣生不要再對國外學回生,人身攻擊者擊.我會保留法律追述權,不實指控.』。
但是此議題為攸關全民健康,可受公評之事,且非針對某一特定人士指控,因此何來法律追訴權之說?(對了,你打錯字,是「訴」非「述」)
是因為害怕大家討論這個議題嗎?
因為你的這一番話,可以反告你恐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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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感謝您對於學歷認證的支持 140.122.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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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鄭立委您好:
首先感謝您在一片”落日條款”支持聲中,能夠堅持不懈,推動國外歸國學生需加考學歷認證一事。
生命無價,救人不可兒戲,一位訓練良好的醫師應該在面對病人時,有能力就其整體病徵做出迅速且正確的診斷;今日大家明眼可見九大地區開放前後,東歐醫學院留學生人數戲劇性之變化,這些學生及其雙親要如何讓社會大眾信服,他們不是因為有捷徑可尋才前去波蘭就讀醫科?
就前幾個留言中,提出自己『在美國醫學系MD畢業且實習完畢, 因為父母的因素想回台灣行醫』的那位同學,我想提出一些疑問:
若您『從美國語言學校開始一路GPA 4.0到醫學院到USMLE所代表的是實力』,而您也對救治病痛的醫學事業有一份熱情在,對『台灣同胞』有一份熱情在,那您更應該支持”學歷認證”的施行。
人命無價,對像我這樣的病人立場而言,相當歡迎您這樣有實力、有熱血、有抱負的醫師回來台灣執業。但請您站在一般大眾的立場為我們著想,對於完全不懂醫療的我們來說,是無法得知醫生的優劣的,因此當然需要經由修法立法、考試為我們把關。
若您還有疑問,歡迎您利用BBS連線軟體,連線至telnet://ptt.cc,並拜訪其中的medstudent討論區,相信其中的討論必能使您信服!
謝謝鄭立委傾聽社會大眾的心聲,為全民的健康以及就醫權利做品質篩選,我認同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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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鄭立委你好:
我是你選區的選民,溪湖的,最近你先生的公司所養的第四台蟑螂來我家騷擾,說我們家偷接第四台。
雖然我家是兩棟獨立的房子,有兩個門牌號碼,不過中間有打通,而且戶口集中在同一棟。
但是那隻蟑螂就是不聽我們的解釋,硬要收錢,說啥可以給我們優惠,六個月的罰款可以幫我們優待成三個月。請他走之後還打電話來騷擾,讓我家人困擾不已。
以下是NCC的連結: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544&is_history=0&pages=0&sn_f=1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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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真心想還錢,卻還是被銀行逼到絕境 218.168.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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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鄭立委妳好,我是盈楹,今年30歲,年輕的時候誤信小人,導致背負了一身的債務,一直認真的工作還錢,但還款速度始終跟不上利滾利的腳步,也曾試著用債務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最終卻還是因為工作中斷而無法續繳導致協商失敗,如今政府推行了"更生法",讓小妹燃起了一絲希望,在深入了解之後才發現個人要完成所有的程序的困難度甚高,以及送法院受審的過件率並不高,而且送件被駁回之後,換來的只會是更悲慘的明天,若委託律師送件,高額的手續費只是增加我的負擔,這無疑是雪上加霜,而且換來的是不一定會過件的答案...
鄭立委,小妹真的有心想還錢,真的有心想擺脫債務回復正常的生活,面對債務銀行無止境的追討,"更生法"似乎是我目前唯一的希望,是否可以拜託立委提供諮詢管道,救救小妹,感謝立委,拜託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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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鄭立委您好:
我是一個會到公共圖書館借書回去閱讀的家長,有些事情想請委員幫忙注意關心一下。一般鄉下圖書館因經費不足所以大熱天也不能開冷氣,真是說不通,請鄭立委也關心一下我們彰化的公共圖書館所存在的問題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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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 | 吳 仁 凱 5/26/2009 1:45:3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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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謝....媽媽!
委員!您是青工最稱職的:好媽媽~
您的那份親切感!使我更加記憶深刻!感激您對本會下鄉支持與督導!我們確實是美中不足之處!我對會與個人的要求過高!反而讓現在的我有些沮喪.....!心情還難以調適~啊!
仁凱有幸承蒙~謝媽媽厚愛!心中才有所欣慰!也深感責任重大"今後個人將以"誠心"熱心"愛心"全力以赴<會讓中國國民黨更加茁壯!明天一定會更好!共勉之!
未學~仁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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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鄭委員..你好..想麻煩你可協助我辦理受刑人ㄉ增見嗎....我男朋友是豍頭人.在二林服刑.上週二撥電話到服務處.可能我太晚打去.所以沒人接.所以想說可以線上委託辦理嗎...[我再拿證件到服務處..不好意思..因為我住在花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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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身障免稅車限2400cc以下 218.21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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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鄭委員,您好,
今天在報紙上看到了一則昨天初審通過使用牌稅法修正草案,看了覺得非常不合理,很多人利用免稅車的資格去購買高級轎車,這是一個現象,但是像我們因為載乘輪椅的方便性,買了九人座自用廂型車,排氣量2476cc,並非高級轎車,而是真正實用的工具車,若因正好高於2400cc以上而失去免稅資格,這不是非常冤枉嗎?
本來購買此廂型房車,是為了帶我的母親外出就醫、接觸人群,若因此草案順利通過,那麼是否要逼我們將此車賣出,剝奪身心障礙者的人權呢?
懇請委員在修法的時候,考慮真正身心障礙都的須求,去限制真正的高級車,而不是僵化的以排氣量來制定稅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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