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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令人不解的落日條款
137.222.244.*
留言人
nono
4/14/2009 8:09:58 PM
內容"據了解,衛生署目前規畫修法限制外國學歷考試資格,但顧及已在波蘭等國家就讀之學生權益,傾向不溯及既往,即修法通過前,已於外國就學之醫學系學生參加考試資格將不受影響。"

請問這是真的嗎?? 真要設下這落日條款, 根本就是為了迎合那些波波家長吧!!

然後樓下的同學,不管衛生署長說什麼,你有實力你擔心這些考試與認證嗎? 在台灣的醫學生是這樣走, 你走不了嗎? 我真不懂為什麼要請別人設個落日條款留條後路給你走, 你在擔心什麼?

落日條款設下, 法案漏洞遺毒數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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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查明真相!!
78.8.119.*
留言人
真相
4/13/2009 8:09:10 AM
內容親愛的委員您好:
當一群人指著我們的鼻子說我們走後門,說波蘭醫學教育落後的時候,他們對事實又真的了解多少,秉持著既得利益者和人云亦云的心態來評論整件事情對我們並不公平,更可惡的是,署長竟然直言說我們是特權,難道遵守中華民國法律也是一種特權嗎?也許醫師法的規定不盡合理,但是錯誤並不是我們這群在外求學的人造成的.說我們來波蘭學醫的心態可議,難道反對的人就不存有任何私心,單純只為他們嘴裡的為民眾的醫療環境把關?沒私心的那就是神仙了. 更何況我們照規定走何來走後門之說?
黃昆巖教授曾提到台灣的醫學教育內涵,在美國教育部評鑑小組的報告中慘不忍睹,連東歐國家都比我們好。其中波蘭更是通過評鑑為"類似comparable",如今一昧的批評波蘭的醫學教育比台灣落後這是事實嗎?
也許法律不盡完善,當我們相信法律會帶給我們保障而出國唸書,而衛生署卻要違背法律精神和制訂違憲的草案來否決我們,難道這就是專業的表現?難道這是依法行政的表現?這和詐騙集團有什麼兩樣!(請原諒我用了情緒性字眼).
請委員為我們這群被誤解的波蘭學生討回公道,強烈要求醫師法修正草案裏
必須秉持不溯及既往原則增設落日條款,保障已入學學生的權益,謝謝!!


主題
民眾必須支持有心向學之波蘭醫學生返台執業
203.64.247.*
留言人
為了民眾
4/12/2009 9:33:46 PM
內容民眾必須支持有心向學之波蘭醫學生返台執業,因為:
1.刺激醫界之良性競爭:
讓大批的波蘭醫學生回台,可以讓現在的醫師們產生警惕感,提升照顧病人的品質。
長久來看,在眾多競爭者之下,考取主治醫師專科執照的難度上升,替民眾選擇更優秀的合格主治醫師。
2.減少住院醫師工作時數:
大批的波蘭醫學生回台,成為住院醫師後,可以攤平現在眾多住院醫師的工作時數,減少住院醫師體力負荷。
3.促使醫師薪水正常化:
有大批住院醫師生力軍,不僅減少工作時數,也能將醫師的月薪正常化;
長久來看,能促進新一代的醫學生和醫師不再滿口銅臭、醫德淪喪,而能自薪俸這個功利層面超脫出來,讓真正有心從醫、關心病人的人來當醫生。
4.讓人滿意而安心的醫療,多半取決於經驗的累積與關懷病人的熱忱:
一位優秀的醫師,觀其醫術,除了書本知識之外,多半來自其長久的醫療經驗;聞其風評,多半出自對病人的真正關懷。
這兩點與大學聯考成績分數多少、學測幾級分,八竿子打不著邊,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的。
(一堆會讀書、而不會做人的學生,難道以後就真的有資格當醫生嗎?無奈台灣的考試制度,根本無法將這些人剔除於醫療業之外。)
與其選擇一位醫術高超,但對病人病家冷言冷語,動輒收紅包的醫師,不如選擇一位充滿熱忱,能耐心傾聽病人苦楚,並願意想辦法解決的醫師。
5.提昇醫師國考之難度,為病人安全嚴格把關
醫師執照之國家考試,不但全部都是選擇題,且考古題比例高達三四成,考生申覆獲得的送分高達二三十分,使考取率高達九成五以上,可以說是最沒有鑑別度的國家考試。波蘭醫學生返台執業前,亦須參加此國考,恰好使我們反省此一怪象,並改進之,為病人之安全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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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制定司法書士法
125.233.104.*
留言人
4/9/2009 9:29:15 PM
內容鄭委員好,我是一個住在溪湖的彰化縣民,我自從2000年,由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到現在還考不取律師,而法律系的學生,若考不取律師公職,便很難就業,而,律師公職錄取率又很低,故,也經常失業。

在日本有司法書士制度,司法書士可以代理民眾擔任民訴小額訴訟的代理人並收取酬金,而,小額案件,本來請律師便划不來,故,讓司法書士可以打小額官司,並不會搶了律師的飯碗

壹,建請制定司法書士法

台灣的法律系每年畢業生很多,但,律師及法官及公職名額卻很少

法律系畢業生很難就業

故,懇請建立司法書士制度,如同日本一樣,且採電腦測驗〈即全考選擇題,不考國文公文,如同獸醫高考一樣〉

錄取率五成以上

這樣,法律系學生便不會沒有工作了

而,這些小額及輕微案件,民眾本來便不會請律師的,有了司法書士後,民眾可以用較低廉的費用取得有一定水準的服務


貳,司法書士法

司法書士法

第一條
民事訴訟法之小額訴訟程序之訴訟代理人,得委任司法書士為之。
前項司法書士之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並應由法務部限定其最高額。

第二條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得委任司法書士為之。

第三條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四一條之嫌疑人於審問中或調查中得委任司法書士為辯護人。
前項之辯護人於審問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第四條
司法書士得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五條之被處罰人代撰聲明異議狀。
司法書士得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五十八條之受裁定人代撰抗告狀。

第五條
司法書士得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七條之受處分人代撰聲明異議狀及抗告狀。

第六條
第二條至第五條之司法書士之酬金,應依據法務部公告之收費標準收取。
主題
給 鄭汝芬立法委員的陳情
203.64.246.*
留言人
4/9/2009 5:34:47 PM
內容親愛的 鄭汝芬立委您好:

我是一位出身南彰化縣的子弟,經過國中以及高中苦讀六年,終於如願考上理想的醫學系。最近聽見一件毫無社會公義的事情:有一群人可以經由躲避台灣大學聯招,只要交了一兩百萬,就可以到波蘭讀醫學系,輕鬆畢業,然後回國直接考照,(不用經過學歷甄試。)這在醫界引起了一陣”波瀾”。
所有的未畢業醫學生甚至是已在執業醫生們對此現象大大反感,湧出許多反彈的聲浪,這並不是排斥非本國畢業的醫學生回台行醫,而是對於去波蘭念醫科此行為的動機有所非議。事實上,台灣也接受許多從國外唸書醫回來的學生,也認可他們的能力,因為已有完整醫師法的規範(如:他們需通過教育部所舉辦的學歷甄試考試,及格後並需在教學醫院實習一年,且成績及格後,才得參加國家考試,取得醫師執照,才有資格進入各大醫院成為住院醫師。)有能力通過這些考驗的學生,實力以及實際的臨床經驗是經過認可的,因此大家沒有任何的異議。這對辛苦的台灣醫學生及醫師和全台灣人民是合理且公平的。
  而從波蘭回來的學生,則不需要通過這些實力學歷認證的考驗,也不需要實習,直接可參加醫師國考,只因為波蘭近幾年才屬於歐盟的一份子!是不折不扣的大漏洞。教育部表示,民國95至今才三年多時間,已有逾670名台灣學生去波蘭讀醫科大學,衛生署也表示,波蘭成為繼菲律賓之後,我國民眾取得醫師資格的另一捷徑,(人數呈倍數成長?)。世界上兩百多個國家,數千間醫學院,為何一窩蜂地跑去波蘭醫學院,這種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去波蘭讀醫科有多麼容易呢?(荒謬且極大不公平)(1)入學容易:只需繳交約一萬美元的代辦費用,以及簡單的口試(制式化的題目)。這就是為什麼網路上口耳相傳大學學測只有41級分、甚至體專學生也可念波蘭醫學院的原因,也是檯面上的事實。(2)在波蘭醫學院有專屬為台灣學生開設的”台班生”(可見波蘭從中獲取多少的利益,每個學生至少要六七百萬的學費),且畢業率達九成以上。(3)只需讀完4至6年的醫學課程,不需實習,畢業後即可回台灣考取醫師執照。
  以上可知,去波蘭讀醫學院,唯一困難的就是資金背景要夠硬。我想台灣最值得驕傲的就是公平的學測及聯考制度,而篩選出來的優秀學生,經過七年的醫學教育,最少兩年的實習,以及四至六年的臨床訓練,才有資格為人民健康把關。
  個人認為只有醫師國考來篩選具有行醫資格與能力是不夠的,這制式化的考試,就算是一般人,去補習班多花些時間也可通過。所以呢?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只希望能夠合理化。希望立委能夠通過衛生署所擬定的醫師法新制,從今年以後所有從國外回台的醫學生都需經過學歷甄試、一至兩年在教學醫院的實習,及通過台灣醫師國考,才能具有資格進入醫界為人民服務。
  謝謝立委您的聆聽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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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下同鄉
118.16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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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
4/8/2009 9:15:43 PM
內容忘了一段
所以其實留學波蘭的醫學生?
本來是根本沒有理由可以參加考試的...

去函考選部 衛生署後
衛生署卻將責任推給教育部...

之前回來有考到的只應該算是他們幸運罷了
主題
給樓下同鄉
118.167.130.*
留言人
同鄉
4/8/2009 9:12:33 PM
內容請看
醫師法有關應考資格規定

醫師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牙醫師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牙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者無任何差異(除了科系之外)
同時醫師牙醫師與中醫師考試的外國學歷都需要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並且要
經過

"實習"!!!!!!!!!

才有資格應考唷!

醫師牙醫師報考資格審議
一、按本部對於持國外學歷報考醫師、牙醫師考試者,除依「醫師法」及「醫師法施行
細則」之規定區分是否為九大地區醫學院學歷外,並須依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
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學歷、課程(含抵免學分)、見實、實習等內容之
實質審查。
二、依前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第8條規定:「國外學歷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始得認定:一、畢(肄)業學校應為已列入參考名冊者。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
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二、修業期限、修習課程,應與國
內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準此,凡欲以國外醫學院畢業學歷報名國內醫師、牙
醫師考試者,均須提供畢業證書、歷年成績單、見習、實習證明等相關文件,提報
本部「醫師牙醫師考試審議委員會」,依前開各項法規之規定進行實質審查及認定
作業,經審查通過者,始具備醫師、牙醫師考試之應考資格。


而上面這段提到的見習實習證明相關文件也請同時提供
必須如同台灣教育體制見習達兩年
實習達一年以上唷
主題
請聽另一種聲音
59.124.207.*
留言人
彰化同鄉
4/8/2009 3:32:03 PM
內容片面修訂違憲法案,無落日條款,人民如何適從?
主題
說話之前請摸摸自己的良心
218.173.64.*
留言人
給路人
4/7/2009 7:43:29 AM
內容第一,台灣的醫學系的基礎+臨床lecture,是在兩年的時間內上完的,大五大六在醫院見習接受真正的臨床教學,大七實習則是真正的臨床訓練,同樣的課程波蘭醫花四年上完卻沒有臨床教學及訓練,這樣也敢說課業壓力比台灣醫學生大?
第二,台灣目前仍然有後醫學系,如果波蘭同學們真的那麼優秀,為什麼不光明正大的考進後醫學系?我認識的後醫系同學們有不少也是工作過的,甚至有家室的也有,為什麼他們可以在台灣接受台灣的醫學教育,波波們卻要花大錢跑去波蘭?如果真的那麼優秀,為何不考美國日本德國等地的醫學系?要跑去一個1990年才從鐵幕中解放出來的國家?
針對你的第四點,沒念過台灣的醫學系你能比較兩邊的壓力?有人開天眼通?
第六點,你可以拿波波學歷去報考其他地區國家考試看看,不要求你考上,你拿出准考證來我就信。
主題
生命很可貴
219.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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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醫學生
4/7/2009 6:06:29 AM
內容那些歸國的波蘭醫生是國民沒錯啦!
但當他們用那不精湛(很爛?)的醫術(巫術?)在面對本國人民時,一般民眾又怎麼辦?
大家都知道醫療的重要,有好的醫療,自然生命被保住的機率就大;那如果是面對一個不用實習的z咖來面對民眾呢?怎樣?民眾的命不是命喔?醫活人比較難,醫死人到是很容易啦!況且他們程度現在風評都偏低,做的不好又要其他醫生擦屁股,簡直就是拖油瓶嘛!
立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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