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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員,我有話要說!★ 歡迎民眾踴躍表達己見!

明才始終以『在地心,打拼為鄉親』不斷努力,更以此為使命服務於地方、問政於國會,但鑑於國內事務日漸繁雜,願各位民眾能針對國內事務、地方建設等發表己見,以作為明才問政、服務地方時的參考資料,明才也在此先感謝大家的建言,感激不盡,謝謝。

 

p.s. 歡迎以『回應』的方式發表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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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您好,我們瞭解您的擔憂,明才已請助理發文給政府相關單位,請其盡速處理,以改善該區段治安情形和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謝謝。另如有其他相關疑問,歡迎電洽明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謝謝。
委員您好:
我住新店民族路大豐國小附近公寓,自用汽車停放"民族路"路邊停車格幾次,已經受到”兩次”小偷的光顧了,新店治安有這麼差嗎?第一次是差點整台車被小偷偷走,第二次就是12/27號後照鏡整個被拔走。第一次造成我的損失一萬多元,並且向里長調閱監視器,里長表示那裡沒監視器,那小朋友的安全、一般百姓的財產安全呢?沒想到在國小前面、公車亭前面竟然沒有監視器,而且也沒有照燈設備,到了晚上整個死氣沈沈的,而且先前在民族路也發生過一次摩托車被偷的狀況,所以民族路的治安超差…..雖有國小和交通公園但卻造成治安死角,
請委員為民服務,可以在民族路「設置監視器」及「設置照明設備」。
十四張居民 您好,明才瞭解您的苦衷與難處,明才也會盡最大的努力協助該區居民,謝謝。另如有其他相關疑問,也歡迎電洽明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謝謝。
羅委員您好:
記得2年前(97年)的立法委員選舉還看過委員與當地里長龔梅花來過沒記錯是"5號",但目前十四張要拆遷的問題與十四張居民即將無家可歸我想更需要委員的幫忙:
1.有關十四張居民後續的拆遷賠償問題可否請委員幫忙爭取,因為坦白說就目前十四張居民很多都是從以前三七五減租時代就已存在的居民,當時是"租地蓋房",如今卻是"違章建築"。
2.目前的賠償問題政府有關單位都不談,台北市捷運工程局與台北縣政府都只考慮捷運能否順利興建,對我們公平嗎?
3.在接下來的十四張拆遷會議希望委員能抽個空關心一下!!
郭先生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已向台北縣政府表達在執行任何政策以前都應審慎評估,以避免浪費國家資源等,並請其日後加以改善,謝謝。另如有其他相關疑問,歡迎電洽明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謝謝。
羅委員您好..
繼11/7 江先生的反映,關於新店環河路方隔島一事,小弟曾於去年11/27請您代為反映,台北先交通局的回覆是( 台北縣政府交通局表示該舉為因應中安大橋將開放機車道而作 ) , 但現在的回覆卻是回防止違規變換車道,這樣說詞反覆老百姓會相信嗎?f分隔島當初是用水泥灌漿砌成的,還可以移到其他地方使用,在騙三歲小孩嗎?台北縣政府在這樣亂花老百姓的納稅錢,我們真的該狀告總統府了,免得馬總統的支持度被他們搞砸!!!
dirj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言,明才會請助理瞭解相關情形後轉達政府相關單位,謝謝。另如有其他相關疑問,也歡迎電洽明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謝謝。
羅委員您好!
我是住在北新路3段65巷的居民,住在這也已經將近30年有餘。由於這裡是老舊公寓,這裡的居民大部分都是沒有地下停車場,所以這理理所當然大家車都會停在路邊了。
我想要申請的事情為我們這條65巷巷道很窄,往往兩邊路旁汽車停滿之後就只剩下一台汽車空間可通行,但偏偏這裡卻是雙向道,常常發生會車而導致嚴重堵車問題!本人已多次向縣政府以及市公所反應過,而卻只有縣政府給我回應過,縣政府的回應為經查詢此巷並無違規停車問題!就以此為由給予回應,完全不符我的申訴!再與大同里里長反應,里長卻回應有許多住戶反應過這問題,但他無權處理,要我向市公所反應才行!
就這樣我都一直申訴無門,觀察我這附近巷弄,大豐路、二十張路都是雙邊畫紅線禁止停車,市公所跟我說由於65巷為雙向車道所以無法畫紅線,但為何就在後面的二十張路卻是雙向通車卻可以畫紅線呢?二十張路也是老舊住戶,但我們65巷卻無法比照辦理,讓人很不服氣!
我最主要要申訴是因為由於65巷雙邊可以停放汽車,而我們這些機車族都無位可停放,曾經有一次音危機車無位可停需要停放到65巷的便利商店門口,但由於此地為紅線,導致隔天機車被拖吊!明明機車比汽車多,但65巷的汽車都是由1樓住戶強制罷佔車位,只要機車停放該車位就都會被拖到旁邊去,我有跟市公所反應希望可以規劃機車車位就好,但公所都沒有任何回應,希望羅委員可以幫我們這些65巷卻不是住在一樓的民眾一些協助好嗎??
北宜路105項居民 您好,新店市公所表示您可至公所服務台反應該事項,謝謝。另如有其他相關疑問,也歡迎電洽新店市公所(02)2911-2281,或明才服務處/國會辦公室,謝謝。
羅委員您好:
首先感謝您熱心助人,為新店在地人爭取更美好的生活,希望您能一值持續下去,我們會繼續支持您.
我們的問題是:北宜路一段105巷跟文中路是通往獅頭山的主要道路,但105巷的坡道有45度陡,行走起來非常不易,我們有向里長反應,希望能將人行道的地方改為階梯,里長說只要我們向市公所申請就能改善,請問要如何提出申請.
林美吟 您好,昨(25)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議「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被外界稱為「林志玲條款」,即財政部提案要求因逃漏稅被罰,即使已提出行政救濟,至少需先繳納一半罰鍰的條文,在立委反對下並未通過,故您無需太過擔憂,明才與其他立委都會站在民眾的立場上來思考,以捍衛大家的權益,謝謝。另如有其他相關疑問,也歡迎電洽明才國會辦公室,謝謝。
委員您好
針對立法院財委會25日審查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其中關於將現行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罰鍰不用強制執行的規定刪除。未來只要民眾逃漏稅被罰,都要先繳納一半罰鍰,才能提起行政救濟。在此提出沉痛的呼籲:

國稅局因為有稅捐稽徵法第 1- 1
條的保護傘,可以恣意解釋法條,對人民開單課稅,現在又要通過所謂的「林志玲條款」,等於是國稅局開著坦克車架上大砲,對付手無寸鐵的人民。
尤其從行政法院統計資料中,稅務案件的比例高達六成以上,就可知道稅務案件核課正確率出了問題?請問如果國稅局開錯單,人民又繳不出一半罰鍰,等於是死路一條了,永遠沒有公平正義啊!


秀秀 您好,您所述之情形我們感同身受,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議好好思量,如需協助,也歡迎電洽明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謝謝。
承前文。

從事政府社福單位公職者,若無仁愛之心,豈不又是另一尸位素餐者?

我若為了區區2500元輔具補助,讓家母在秋冬寒雨季節奔波至蘆洲,是我不孝;但當位者要求一近90高齡(民國十年生)又重度多重障老者,在秋冬寒雨季節從永和新店奔波至蘆洲,更是不仁不愛。

何謂「苦民所苦」?身為長期性病患與家屬,平日身心折磨已夠苦了,四肢健全食公俸者若能視病如親,親身到府探視也都不為過,竟還要求如此老者要親到蘆洲做評估?診斷書已描述「...,行動不便,且出門時無法與家人配合,易發生危險,故不易出門。」仍非要有規定的二句話,才能到府評估。豈不食古不化?若病患中途有意外,當事者承受得起嗎?
秀秀 您好,您所述之情形我們感同身受,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議好好思量,如需協助,也歡迎電洽明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謝謝。
羅委員您好:
家母因中風行動不便,除臥床外,其餘時間均以輪椅代步,並由一外勞照顧協助翻身起居等。家母領有重度多重障手冊,近日因原來輪椅已有損壞情形,欲申請輪椅補助經費以購置新輪椅。查詢結果,須經台北縣輔具資源中心評估後使得補助。但該中心位於較遠的蘆洲,而家母已近90歲,且有老年期癡呆,慈濟醫院的證明已描述「病患因...,左側肢體無力,行動不便,且出門時無法與家人配合,亦發生危險,故不易出門。」請輔具資源中心到府評估。但該中心告知診斷證明書需有「長期臥床」或「無法自行翻身坐起」字,才能到府評估。家母不符合第一項,但完全符合第二項。只是該中心並未一次詳述清楚,我們必須再跑醫院取得證明。對於才好不容易因之前被資遣而找到新工作上班族的我,又必須請假處理,讓我多為難。我們的政府單位處事可否更具靈活彈性便民些?
景觀大廈住戶的痛 您好,由於您所留之訊息不夠詳盡與明確,故請您與明才服務處/國會辦公室聯絡,謝謝。
羅委員您好!安祥路上的綠野香坡社區惡意自設柵欄並上鎖,使後方景觀大廈社區共180多戶,無法進出,回家及上班都很困難,這是一個民主國家應該發生的事嗎?關於路權及既定道路問題都己進入法律程序,綠野香坡社區管委會卻不顧後方,景觀大廈社區共180多戶,6-700位居民行的自由及權力,逕行封路,使我們有家歸不得,這種失去最基本人格權的感覺非常痛苦,懇請羅委員介入了解並救救無力且無辜的老百姓吧!
劉小姐 您好,經詢問當地里長後,其表示平等街46巷部分住戶因有違建之事實,故需承擔該情形,因此平等街48巷住戶是否會比照辦理是按是否有違建之事實,謝謝。如有其他相關疑問,歡迎電洽當地里長或明才國會辦公室,謝謝。
羅委員您好,
我是住新店市平等街48巷住戶,最近平等街46巷要作下水道工程,聽說有部分住戶要先將房子部分牆打掉讓公所做下水道後,再將牆補回,而這些費用都是住戶自己承擔,且房子大小也會與原先不同,想請問這樣合理嗎?聽說48巷也會比照,難道政府不用補助嗎?難道改變房子大小這樣做對嗎?請委員協助了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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