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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員,我有話要說!★ 歡迎民眾踴躍表達己見!

明才始終以『在地心,打拼為鄉親』不斷努力,更以此為使命服務於地方、問政於國會,但鑑於國內事務日漸繁雜,願各位民眾能針對國內事務、地方建設等發表己見,以作為明才問政、服務地方時的參考資料,明才也在此先感謝大家的建言,感激不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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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_____ - ______ - YouCute___
回應
羅委員您好..
日前向您反映新店環河路往碧潭己北二高方向新設分隔島一事,您的回復是因為要設這中安大橋機車道之原故,可是小弟這幾天觀察到的,分隔島根本就是要把最外側的車道與內兩線隔開,完全看不出與機車道有任何相關聯,再者如完工後,下中安大橋的車輛必須在短短不到100公尺的距離要變換三個車道,這個不但會嚴重影響環河路的車流,而且此一路段應該會成為新店交通事故最嚴重的地方,因為要變換車道的車輛很容易撞上分隔島或與其他車輛插撞, 我實在不明白此一施工的意義何在? 是為了要消化預算嗎? 為了施工而施工 , 無任何功能性又造成市民的生命財產的威脅,我不知道新店市公所還是台北縣政府在做些甚麼? 還請委員在實地勘查後再作回復好了...
新店市的小市民
新店市民 您好,據新店市公所養工課表示今年7月已會同台北縣政府交通局、新店分局,及當地里長前往現場會勘,會勘結論為因新店路其餘紅線路段(至開天宮),因位處下坡及轉彎,考量行車安全實不宜開放停車,故不另設附牌,謝謝。
羅委員:
本人居住新店國小旁近十年,近幾年因臨近地區住宅大樓的相繼開發,以及新店路住家路霸佔用問題嚴重,已造成原有住民停車位難求,經數次反應鄰里長,原新店市公所答應允諾針對新店路平日開放停車一事派員勘查,現在非但沒有派員了解地方需求,反而於未宣導的草率決策下,將新店路假日原開放停車之路段取消,此舉造成本人及本大樓之住戶影響甚大,請委員能否針對新店路取消假日停車一事進行了解。
新店國小旁的市民
郭先生 您好,台北縣政府交通局表示該舉為因應中安大橋將開放機車道而作,非您所指,謝謝。
羅委員您好..
我是新店市市民,住安和路三段,我每天上班都必須從安和路三段上中安大橋轉新店中央路交流道上北二高,但我今天上班時看到環河路上最外線車道在做分隔島,似乎有意要把上高速公路的車道隔開 ,如此我們下中安大橋後就無法轉上北二高,如此會給下中安大橋後欲上北二高的市民帶來非常大的不便,可否請羅委員代為反映此事,

小市民敬上
Danny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言好好思量,謝謝。另針對集會遊行法修法事宜,明才也認為應凝聚社會共識,審慎評估,才為上策,謝謝。
目前野草莓訴求集會遊行法必須有所調整,看再我們人民眼中,實非不妥,若以後任何遊行及集會只需向主管機關報備即可,而不需核准逕可集會遊行,那實在無法想像以後的臺灣必須再付出多大的社會成本來應付種種無法預料的衝突及爆動,說實話,自由必需在夠民主素養的人民身上才能展現出它的價值,自由並非無限上綱,自由也不能干擾到他人之自由啊!請羅立委及國民黨立委要審慎考慮,集遊法不能隨著一些無知的人而亂起舞啊!
江幅清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言好好思量,謝謝。
若集遊法就修改成民進黨要的,那我們選國民黨立委出來是要做什麼?新店算是國民黨的忠實支持區塊,委員跟黨部應該要重視在地的意見
湯泉二期的委員支持者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言好好思量,謝謝。
看了民進黨版本的集遊法 實在太扯了
羅委員不會支持這樣的垃圾吧
請務必在立院反對

王小姐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言好好思量,謝謝。
kevin 您好,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中安大橋機車道預計於明年2月底完工,3月底通車,另該機車道將會連結溪園路,謝謝。
委員您好:
請問中安大橋何時開放機車通行
屆時是否開放溪園路給機車通行?
winchell 您好,臺北市捷運工程局表示目前並未規劃該陸橋,謝謝。
羅立委你好:
請問 "小碧潭捷運站" 要到河濱公園是否有陸橋的規劃? 以利外來遊客搭捷運到"小碧潭捷運站"時可順道很方便的到河濱公園逛逛或騎腳踏車&squot讓現在的河濱公園會有更多的人潮更熱鬧. 若有規劃 約何時可完工.
謝謝羅委員對中央新村居民長期愛護&squot想到明年的二月底就可以騎腳踏車從河濱公園直接到公館 而不必牽上秀朗橋再牽下又牽上福和橋才到公館就很開心.謝謝羅立委.謝謝.
小六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言好好考量,謝謝。
心有同感,心有戚戚焉!!mouse 於 2008/5/23 所作在碧綠的水道灌入水泥,造成的影響有:景觀的破壞,生態的破壞 新店唯一值得好山好水代表~碧潭,眼看沒吸引力,空有其名,新店除了碧潭還有什麼???請明才委員重視加油...
任先生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言好好考量,謝謝。
羅委員您好,日前看到新聞說,9/25立法院財委會決議,將股票質押計算標準,由市值改成淨值和市值取較高者。這一個措施是替質押比高的企業而提出的利多。而站在一般投資者而言卻只看見政府把企業的風險移除了但一般用融資的投資者除了有維持率的限制,還有限期一年的制約。我希望政府也能替這一波股災融資被套的投資人提利多,不求把風險移除or轉稼,只求把融資的期限放寬(融資利息可設為月繳or季繳or年繳,依政府or証金考量)。因為這一波股災真的很嚴重,520看好的民眾大都被套的很深,且融資期限為一年,代表一年後,不論有無解套,都一定要認賠。依目前的經濟情勢來看,520進場的民眾,想要一年後融資到期而不賠的機會是很小的,故而希望能把融資期限的限制去除掉,讓投資民眾能到解套的一天。謝謝您的耐心看完小小的投資民眾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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