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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員,我有話要說!★ 歡迎民眾踴躍表達己見!

明才始終以『在地心,打拼為鄉親』不斷努力,更以此為使命服務於地方、問政於國會,但鑑於國內事務日漸繁雜,願各位民眾能針對國內事務、地方建設等發表己見,以作為明才問政、服務地方時的參考資料,明才也在此先感謝大家的建言,感激不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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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_____ - ______ - YouCute___
回應
愛上自行車者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言,明才會將相關情形向政府相關單位反應,謝謝。
羅委員你好:
我之前有提過就是碧潭自行車道騎摩托車的事情,不過我今天在去騎乘的時候還是有發現,而且警衛看到也沒有欄下來,都是靠近碧潭橋哪裡,哪裡很多人在釣魚,而他們也都把車子停放在哪裡,是否可以改善一下,尤其現在又快放暑假了,騎腳踏車的人是越來越多了,不要等到真的有人被撞還是這樣才改善。
愛上自行車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言,明才會將您的建議向政府相關單位反應,謝謝。
委員您好
我是常常騎在碧潭自行車道上的,
不過有時候可以發現,
有些人都會在自行車道上騎摩托車,
而且還是些警衛,
他們既然是在哪裡當警衛,
那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們,
也是騎自行車??
而且哪裡的路也有點不平,
是否可以給她鋪平??
李先生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言,明才會請助理加以了解相關情形,謝謝。
針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就原開放查詢的地籍圖檢索,係為國內土地地政資訊流通乃至於銀行放貸、鑑價徵信評估、資產評估,也是配合補足各縣市都市計劃使用分區線上免費查詢套圖所必須的重要參考,唯今國土測繪中心為了收取線上查詢費用,不顧小老百姓的查詢權利,讓地籍資料攤在陽光下供大眾檢視,逕自收取每分鐘高達4元的費用,沒付費就不準查閱,嚴重影響大眾知的權利.懇請 委員為民作主.
地政相關鑑價人員
您好,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羅委員你好...
其實留這篇言也不知道您多久之後能回應
小弟我是住在新店市的北宜公路二段上
在雪隧開通前 夜間的大客車在公路上狂飆趕路
造成夜間的噪音十分擾人 讓人難以入睡
嚴重影響睡眠品質
好不容易06年雪隧開通了
夜間北宜公路上的車子也少了很多
大家往返宜蘭台北經由雪隧也方便很多
沒想到過了一小段時間換來的竟然是飆車族競速
這一年多來 小弟每逢五六日報警不下十次
但是換來的都是電話那頭員警消極的回應態度
警員說無法可管 11點設臨檢站在新烏路附近
凌晨一點之後飆車族可說是暢行無阻
本來以為附近有個清潭派出所
不過打電話請他們處理 還會被說麻煩我們報案
說怎麼都不出來勸導 他卻要我們報案
還問我們何謂飆車族與飆車地點、時間
令人好奇的 清潭派出所也在北宜公路上
(新店市北宜路二段417號 02-22171146)
飆車族就馳騁在派出所門口 他們這樣的疑問
其實很讓人心寒 還要我們講話別那麼酸
這一年多來 報警很多次......
但是卻沒有相關單位能夠完全控管這樣的問題
飆車族每逢假日
都先在新店北新路新店捷運站附近的麥當勞與加油站聚集 數量之大
路過的時候都不敢觀望 報警之後
也巧合的在警察到場前飆車族已經出發往北宜路上

這個問題困擾很久了 我相信也是北宜路二段上
所有市民週末假日晚上休息的痛處
希望新店市民支持的羅委員能夠幫幫我們
畢竟這一年來警察已經不能幫我們什麼了

感謝 祝競選連任
陳文琪 您好,今年5月16日親子龍舟體驗營的活動訊息在這http://www.ucute.com.tw/mingtsai/index.aspx?act=article&aid=159879428,另今年主辦單位也有在人潮較多的地區綁布條宣傳,對於您未能及時報名深感抱歉,歡迎您留下您的email,以方便將後續的活動訊息mail給您,謝謝。
您好
每年都參加親子龍舟賽
住在青潭地區 今年未看到紅布條宣傳
剛上網才知已額滿 好失望
從網站上無法看到報名表及活動日期
小查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言好好思量,謝謝。
羅委員你好:
我是住在玫瑰中國城的基層公務員 很高興新店能選出形象清新的立委 想要跟您討論:

近來新聞上沸沸揚揚發表試院推「試辦方案」/公務員考績 丙等比例2-5%
看到這個新聞已在公務員掀起軒然大波~
公務員一直以來似乎都是為撫平大眾議題的開刀對象(相對於教師、軍人)
還記得馬總統選前曾說,會開放公務員組工會,
現今送上立法院的工會法卻把公務員踢除在外,反倒教師揚言包圍教育部卻因此可組工會
這是對待公務員的方式嗎?這樣能吸引優秀人才嗎?
拿考績法來說,教師幾乎可以年年甲等,但公務員呢?
不止有考績比例,現在還要硬性規定淘汰的比例,這比一般私人企業還恐怖~
某些企業除非是碰到像現在的金融風暴才會進行裁員,但當私人企業股票紅利拿的多時
誰關心公務員只是拿著法令規定的死薪水呢?
就如同現在民調一直降低,那敢問總統(院長)您吃不吃丙?五院院長是否也要落實?
政策一出,只會使基層的士氣會大降!考丙不可能輪流,誰會服?!
薦委分開評又怎樣 還不是主管優先拿甲!
這樣的法令規定,只會看到將來怪異現象:
1.欺負新來的,要商調的那年一定丙 (主管一定年年拿甲)大官自肥
2.關係好的老鳥,會巴結的人拿甲重現紅包政策
3.要奴才不是要人才
每年萬餘沒靠山的人剉咧等,且主管應該跟承辦人分開比例打考績,
不然爛主管還是甲等啊~

馬政府很不照顧基層,偏偏出事都是上頭,如果大家都很好,還要故意分丙出來嗎?
這應該要看機關性質跟特性吧~
受銓敘的人應該是公權力的象徵,應該是受保障的人,
100萬公務員(加家屬)是很大的力量,現今考績法是首長沒有落實執行,
因為明明就已經有丙等可以給首長淘汰了啊~
現今欲試行的惡法,一定不能讓它實施~
也請馬政府實現諾言,讓公務員組工會~
不希望我的選票投給對公務員不友善的政黨~
被打擊的基層公務員的心聲
喬安 您好,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羅委員 您好,

我們住在新店市北新路三段65巷34弄附近. 這裡應該是住宅區,可是每天從早上8點多,直到下午5,6點都有擾人的工廠噪音.像是電鋸/機器切割東西地噪音,還有釘東西的噪音. 我們也確定不是來自鄰居的房子裝修. 不只是週一到週五,連週末都有此噪音. 嚴重影響我們附近住戶的居住品質.

我們有打電話請警察來幫忙勸導,可是似乎沒用,也不知道警察先生是否真的有來過. 打電話到環保局檢舉,他們說有案子要排,得等一陣子. 可是我們真的快被這擾人的噪音吵死了. 沒辦片刻的寧靜可以休息.

求助無門的狀況下,發現您的討論版, 希望羅委員您可以幫個忙or給個建議幫我們解決這問題. 非常感謝您.

噪音應該是來自北新路三段65巷34弄1號的那一棟...一樓或是地下室..
鄧主委 您好,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委員您好:
本人至雙城郵局為住戶辦理社區管委會"公共基金"定存,遭郵局片面以"管委會非法人"為理由拒絕收受存款。經拿出金管會台財融字第85020683號函(參閱http://tinyurl.com/c3lmyw),據法力爭管委會非法人亦可開戶,經中華郵政總局回覆又改稱熱錢太多依其內規拒收定存。然郵局內規豈可違反行政函釋?金融機構任意理由搪塞,郵局此舉簡直違法亂政,刁難至極。

安康地區13萬人,粗略5萬人為集合住宅居民,並以5百人有一社區管委會估算,安康地區約有100個管理委員會。此地區民營銀行僅有一家且是新開據點,郵局卻有四家。郵局如此任意拒收管委會之存款,不僅違法違規,相信亦對安康地區之眾多社區管委會之運作造成極大困擾。(許多管委會早已開戶存款,怎可能隨意變換存款機構)

因此,有請委員相挺在地居民,為安康地區之眾多社區管委會發出正義之聲。另全國各地相信亦有類似情況卻無從申訴,委員之善舉不僅造福新店,亦將造福全國百姓。務請委員監督中華郵政回歸法治運作,落實服務民眾之責任。

鄧主委敬上
碧潭有約家族代表 您好,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羅委員您好

我們是新店總站捷運共構案碧潭有約的住戶
聽聞委員您熱心公益 且為廣大的新店市民 爭取相當多的權益 由其是碧潭整體改建
都是委員您在新店一帶偉大政績表現

目前碧潭有約建案 嚴重延遲交屋 嚴重違約
影響住戶權益 多次向建商反映 建商卻置之不理
多次推託 稱之北縣府 問題 造成遲遲無法交屋

依照合約規定的開工、完工、交屋期限來計算,
本案最晚在97年9月30日前就應該領取完使用執照,
然後最晚在98年3月31日前就應該辦理交屋手續,
可是.....我上午打電話去昌軒建設問,
負責的業務居然說使用執照到現在都還沒發下來,所以無法交屋,
還把問題推到縣政府身上,

我買的是D棟,屬於第一期的工程,
從前年底就說要交屋了,沒多久又說要等到去年初,
到了去年初時,又說什麼暑假,
然後又說什麼縣政府不同意本案以分期方式領取使用執照,
所以得等到年底第二期工程完工才會一起交屋,
然後又變成三月一定交屋完畢,
沒想到現在都已經超過合約規定的交屋時間,使用執照卻根本沒下來,
那等使用執照下來不曉得又要拖到什麼時候才交屋?
拖成這個樣子,我看就算交屋了問題應該也是一大堆吧!
我剛剛看了『一,二期同時取得使用執照』的文章,
才知道原來是建商要求縣政府同時取得執照,
去年建商還騙我們說是縣政府不核准他們分期領取執照,
那麼意思就是說...........
第一期工程早在開工兩年三個月內就要完成領取使用執照,半年內辦理交屋,
卻因為『不明原因』要求縣政府一起領取執照,
目的就是要拖延交屋時間吧!
要不然如果真的是因為什麼停車場、消防要一起檢討等原因,
那麼當初工程幹嘛分成兩期,
還在前年底就跟我們說第一期快要交屋了!
這個建案實在是扯翻了!
建商居然還說謊騙我們說是縣政府不准分開領執照!所以要我們等等等!
我看根本是資金週轉不靈無法完工吧?!

依合約第17條所規定的違約及解約處理,
建商已經違約了,所以我們有權解約,
並且建商得將我們繳交的所有費用返還給我們,
還要賠償我們房地總價款的15%,
也就是說,房地總價如果是400萬,建商就要賠60萬,
要是一堆買方解約,看建商要怎麼賠!

無論如何,我們都有權利了解本建案的真相,
而不是聽建商隨便推拖一句縣政府不發執照這種搪塞理由,

請委員明察
為本建案七百住戶爭取了解

碧潭有約家族代表
公車司機 您好,歡迎您提供詳細路段與地點,明才將請助理轉達政府相關單位,並請其予以處哩,謝謝。
委員您好
我是某公車司機家屬,常聽說他每天下午3-4點經過安康路三段回錦繡時,在某國小都得二-三並排停在雙黃線旁讓學生上車,一個月薪水才多少,如果發生意外......,埃學校怎麼不管?警察怎麼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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