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主題 | 可否多設立一條公車路線 220.136.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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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內容 | 委員您好:
可否請你建言到公車處,多設立一條公車路線從安康路直接走到中安快速道路然後上中安大橋,直往敦化方向。現在大部份公車路線是從安坑往新店方向,上了基降高架之後再往敦南方向去,這樣到市區的時間,真的很久。
我想應該很多人都是在台北市工作的人,之前我坐公車從安祥路到新店轉搭捷運,光是這段車程幾乎要花一個小時。現在快速道路還沒有整個全建完,可否為小老百姓謀些福利,讓我們多一些方便性。
謝謝你了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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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主回覆 | Eva 您好,明才會請助理將您的建議轉達政府相關單位,另建議您也可向當地里長反應,以匯集當地居民意見呈報政府相關單位處理,如有其他相關問題,明才也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4/6/2009 2:05:1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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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言人 | 丁先生 3/30/2009 11:01:0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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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拜託一下 如果劃紅線的區域和鋪柏油之前一樣 我們會抗議嗎? 你們仔細去查過沒有 ?所以這就是你們服務處的態度? 查都不查就叫我們去找市公所? 我們就是有問題找你們解決 還需要你們教我們去找市公所?
我會直接聯絡上羅明才 看看這個信是你們服務處哪個人回的 這樣的態度叫做為民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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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主回覆 | 丁先生 您好,經詢問新店市公所養護工程課承辦人廖先生與五峰里里長陳淑美後,皆表示現五峰路一帶畫紅線區域與重鋪柏油前已畫紅線區域都相同,也皆有照片佐證,如有疑問路段,歡迎您告知詳細地址,明才將請助理向政府相關單位反應該情況。另關於您之前所提及的五峰路87號往山上走的一段路(應為五峰路91巷),因垃圾車需停留該巷口收取垃圾,故於該巷口附近標示紅線,且台北縣政府交通局、新店市公所與當地里長皆前往會勘後才做此決議,再者,您所提到的五峰路89號一弄8號附近,當地里長表示無該路段,請問您是指91巷嗎?以及關於新店拖吊車問題,交通分隊表示如有違規之事實,員警皆會在場開單並拍照佐證,如您發現未有員警在場開單,歡迎您來電告知。您如有其他相關問題,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3/31/2009 11:57:3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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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板主回覆 | 新店上班族 您好,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3/30/2009 11:40:2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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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板主回覆 | 姚培漢 您好,首先,國會辦公室這並未收到您的傳真;第二,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3/27/2009 3:33: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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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言人 | KMI 3/26/2009 11:28:0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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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請問依下
安和路有個[208站牌總站],這附近以後會有重大基礎建設嗎?因為土地增值稅多勒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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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主回覆 | KMI 您好,據了解,該區附近未有重大基礎建設相關規畫,謝謝。 3/27/2009 11:07:4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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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板主回覆 | 丁先生 您好,新店市公所養護工程課表示現五峰路一帶畫紅線區域與重鋪柏油前已畫紅線區域都相同,如有相關疑問,歡迎電洽新店市公所養工課廖先生,電話為2911-2281#181,謝謝。 3/27/2009 3:47:1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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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 請問今年議長盃龍舟賽日期為何? 115.8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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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內容 | 委員您好,
一、今年的議長盃龍舟賽日期是甚麼時候?競賽規程出爐後可否請委員服務處惠寄乙份至我的電子郵件。
二、是否會與台北大直國際龍舟賽錯開?
三、上一屆議長盃龍舟賽議長聲明今年龍舟賽獎金會大幅提高,男子組獎金將提高至100萬,請問何時會確定?
四、另外除男子組提高外,女子組會不會也提高,因我國女子龍舟隊目前已獲得2010年廣州亞運會培訓標準,所以今年勢必女子組將會有更多好手參加競技,目前可能會以議長盃龍舟賽作為亞運培訓隊選拔的第一階段(尚未確定),希望委員能為女子組爭取更高獎金,由於體委會補助參加國際賽之經費有限,選手經常要自掏腰包貼補旅費,因此選手都希望能利用比賽的獎金來爭取參加更多的國際賽以獲得更多比賽經驗為國爭光,今年希望爭取參加韓國及捷克的兩項世界錦標賽。請委員協助爭取惠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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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主回覆 | Benny 您好,今年議長盃龍舟賽預計於5月28、29日舉行,歡迎於競賽規程公布後至部落格下載,另據聞台北大直國際龍舟賽將於5月29、30日舉行,日期將有重複,再者,關乎獎金部分,待籌備會召開後才會確定相關金額,最後,明才會將您的建議轉達主辦單位,謝謝。 3/25/2009 10:44:3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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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內容 | 委員你好:
我5年前就因為失業沒上班,不繳健保費,且健保辦不好員工還領3個月年終獎金讓人氣恨,而我沒錢參加健保說不行,早不講晚不講說要我繳最近1萬1千健保費,且健保超過一年沒繳就沒健保資格,我4 年沒用健保看病,沒享受優惠!要不然送法院!真是欺人太甚,這樣沒錢參加健保4,5十萬人都抓去關!如果只針對我就太過分!沒錢不參加健保就有罪嗎????我母親也說真 過份失業不參加健保也不行.還用法院來威脅人, 而健保人員聽說還拿取我們這些失業強迫送法院的健保費的錢當4個月年終獎金!身為立委及台灣人都他們感到羞恥!希望建議失業人可以暫時不參加健保!都快餓死了還被這群人作威作福.可惡!!!!我打電話過去承辦
人員還在笑,說不繳送法院!好像他們是大爺! 強迫性的, 不服氣嗎!!強迫性卻專找弱勢團體,Rich上億資產又不敢收貴一點,這種健保會好嗎???算了,這些人以後都會下地獄,不是不報!該是修法的時候了!!!
PS.因我還有2萬5千健保費,很可能不久他們又要送法院強迫繳清!我朋友也發生失業後,強迫繳清,結果已經鬧離婚了!真是害人不淺!誰沒失業過,竟然落井下石!
最近我妹妹工作15 年從科技公司失業, 3個小孩房貸紮力太大了!也被寄來威脅!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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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主回覆 | 李先生 您好,首先感謝您的建議,明才會針對您的建言好好思量,謝謝。 3/23/2009 10:30:5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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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板主回覆 | 鐘太太 您好,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3/23/2009 10:29:1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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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板主回覆 | 馮先生 您好,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3/20/2009 11:14:5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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