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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問有關退預售屋問題
59.124.81.*
留言人
4/28/2009 5:07:24 PM
內容委員你好:
我是住板橋林小姐.我在3月初有留言問預購汐止預售屋付款19萬.委員回覆至辦事處問.
我想請問委員是每星期三下午(1:30 - 5:00)都有免費ㄉ法律問題可問ㄇ.我預計98/05/6前往.我須要帶購屋合約書嗎.謝謝
板主回覆
林小姐您好:

  服務處每星期三下午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歡迎你攜帶購屋合約書等相關的資料前來詢問.

板橋服務處

4/29/2009 2:32:08 PM
主題
悄悄話±±主題
61.224.102.*
留言人
4/27/2009 7:09:08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方先先,你好
經同仁向交通部求證得知,基福公路通過平溪、十分寮一帶,跨越河面(基隆河上流)後,有引道銜接 106道路,可讓觀光客方便進出,促進地方繁榮。
國會辦公室
5/20/2009 9:27:06 AM
主題
悄悄話±±主題
122.126.110.*
留言人
4/25/2009 8:32:08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你好
長期就業扶助津貼,可以到各地就業服務站辦理。可打電話免費事先諮詢(080-777-888),備妥相關資料。若有不方便之處,可請親人代為詢問。
因為津貼項目,個案情況不同,申請程序也需要個人資料,無法由助理同仁代為辦理,仍需失業者親自處理。
國會辦公室
5/4/2009 10:28:27 AM
主題
不要讓支持者失望
60.251.123.*
留言人
4/25/2009 12:06:23 PM
內容1.請委員向高層反應盡速請朱雲鵬請辭吧...要做到沒有例外而不是劉揆說的下不為例,否則跟前朝有何差別??請總統拋下私人情感,換個角度想,這就是廣義的肅貪
2.譴責陸委會針對兩岸經濟合作議題的誘導式民調(70%暫成)...政府該把努力重點放在努力宣傳讓老百姓了解內容吧(我個人支持,但一般百姓根本都不懂)!簡直是本末倒置,唉~~
主題
悄悄話±±主題
125.224.0.*
留言人
4/21/2009 10:04:15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您好:

有關你的問題,可先向所在地調解會申請調解,或可至交通隊申請肇事研判表,之後再來服務處詢問相關的賠償及法律問題.

板橋服務處
4/22/2009 2:35:25 PM
主題
悄悄話±±主題
218.169.71.*
留言人
4/19/2009 8:56:00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主題
悄悄話±±主題
123.204.203.*
留言人
4/13/2009 4:08:34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提供求職資訊給鐘太太
1.到板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
 (台北縣板橋市漢生東路163號)
2.注意政府舉辦的就業博覽會
4/18政府舉辦北區就業及人力加值博覽會
於桃園巨蛋體育場舉辦,提供徵才,職訓資訊
這波失業,受影響最嚴重的是「中高齡」,林委員也特別關心這部份政府救失業的措施,會好好監督執行力。
              國會辦公室
4/16/2009 9:56:26 AM
主題
消費券
218.169.53.*
留言人
4/11/2009 11:21:16 PM
內容林立委您好我是板橋地區民防/義警民力.我想向林立委陳情.起因是消費券發放時.有民防/義警民力協助警衛.但當天的民力的工作費到今天尚未發放.問其他地區(台北縣轄)民防/義警民力的工作費也尚未發放.辛苦了一天消費券已經發放快三個月了˙請立委幫幫忙!!
板主回覆
你好:
針對您的疑問,林委員立即向內政部查詢,內政部回覆如下:內政部於98年1月7日撥付警政署各地方發放消費券作業相關經費,警政署於98年1月8日轉撥各地方上開經費(含台北縣警察局2,098人次工作津貼).台北縣警局保民課李先生來電說明,將於本周(4/17)內發放,若您於上述時間內仍未領取,麻煩您再向我們反映,感謝您的意見
4/15/2009 10:20:32 AM
主題
國民年金
125.225.132.*
留言人
4/10/2009 4:47:05 PM
內容您好:
想詢問國民年金納保對象問題:父親於四十年前退伍,在當時政局及環境下自願多當一年的軍人,
且領了幾千元的軍人保險給付,而現今無法成為國民年金納保對象。在軍旅中沒享有軍人的福利又
操又累的不像現在的軍人又輕鬆又打混的,退伍了也沒享有終生的月退俸,又當了四十年的死老百
姓,現在成了爹不疼娘不愛的老人家,又需長期洗腎如此的小小福利,卻要我們用當初領的幾千元
安享老年,軍不似軍,民不似民的沒人理。就連殺人犯的法律追溯期也僅有二十年呀!那老爸都當
了四十幾年的國民了也該享有普通國民的這般權利吧??
打電話給國防部推說法是內政部訂的要我們打給內政部,打給內政部又推說名單是國防部提供的,
要向國防部查詢,又說可能會修法因有十幾萬人都有相同的問題,真不知此情況我們該向誰訴說,
如真要等到修法成功的那天,不知我的老爸是否還健在?

民眾參加國民年金有什麼好處?
1.對個人而言-年輕時預繳保險費,可保障個人老年所得安定,維持老年基本生活
2.對家庭而言-發生事故時,領取年女給付,可減輕家人負擔,增進家庭和樂幸福
3.對社會而言-發揮自助互助精神,解決老年經濟問題,保障社會和諧安寧

上述的好處是真的嗎?很讓人懷疑耶!!
板主回覆
你的問題,林委員和立院多位委員都有關心。
礙於當初國保的設計,讓許多未滿15年資退休領一次金的退役軍人,無法再加入國保。
這個問題,林委員也共同提案修法處理(國民年金法第15條),希望將這些對象納入國保,讓老人生活有保障。
            國會辦公室
4/14/2009 8:46:48 AM
主題
八五制真的好?
163.29.104.*
留言人
4/8/2009 4:21:14 PM
內容委員大人您好:

小民想陳情「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中有關八五制的指標數計算問題:

先不論近日來考試院加考中國憲法的脫序演出,單就「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言之,考試院不但懲罰國人壽命延長於前(訂定八五制),再嚴重戕害公務人員權益於後(未將年資與年齡之畸零數合併計算,反而直接刪除之),如此改革的草案不仁不義,真不知是何居心?
請問:
難道壽命延長也是一種原罪或過錯?...(這其實是一國之福﹗)
難道辛苦建立的年資(即使是畸零的)也不能算是年資?...(這是哪門子道理?)
難道合併計算有極大的困難?...(故意漠視、行政怠惰或是一開始就打定主意要占便宜?)

口口聲聲說有十年的過渡期,其實,對極大多數公務人員而言(絕大多數都會有畸零的年資與年齡)相當不公平,因為加加減減之後,焉有十年緩衝期?舉例而言,對年資與年齡的畸零數各約十個月以上者顯然更是吃了大虧(損失至少一年),考試院方案竟然連此都未預見還是故意要占便宜?
該草案喪失立法公義與原則,也違反一般認知,更無法展現胸襟,徒然造成民怨,在此,本人強烈主張應該參考勞工退休相關規定,修正為:「將年資與年齡合併計算,二者合計之後,滿半年者以一年計」或至少也應該「以月為單位計算之」,而不可掐頭去尾的將之刪除,試問:哪一位公務員會剛剛好在1月1日擔任公職呢?又誰會剛好在12月31日剛好退休呢?因此幾乎都有剩餘年資(或說畸零年資)的問題。

如此,修正之後再送立法院,成功的機會更大,也更符合民意潮流。
建請立法大人於該法案送立法院審議時,能夠嚴格把關,保障公務人員權益,是幸。

草民王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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