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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就要到中華民國一百零一歲生日了!好激動!
1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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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義士
10/9/2012 9:47:12 PM
內容乾脆不要睡覺算了,直接等到明天透過電視直播軟件觀看中華民國國慶大典算了。
主題
Help!
122.11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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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10/4/2012 9:21:30 AM
內容懇請規勸阻卻對方長期干擾人民的現行行為。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備註〔“歸納”〕: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本人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本人就是在旁邊觀視的旁觀者。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有警車駛出對街的〔劉家〕巷口,應是逮捕到兇嫌。〔根據對方之說詞,AM 5:00就報警抓人。〕
☆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敦請中華民國的司法機關查明,台灣人民受到劉縣長命案的相關人士的長期侵擾,究竟是哪一個政府機關的權責呢!?
☆敬請規勸阻卻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之相關人士使用“鐳射武器”危害本人生活之現行行為。
敬請規勸阻卻對方使用相關技術干擾人民者與姑息縱容其侵擾人民者與意圖不明者,並且皆為此次台灣侵擾事件以及諸多案件或事件之當事人者,終止其長期干擾人民之行為。
包括:
劉邦友遺孀彭玉英及其女兒彭明珠、
“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邱文甫以及其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
邱淑娥“Madam”、
當時的警員林柏青與蕭智仁、
“食物不潔”一案之相關人士、
仁寶負責人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
承辦案件之司法官員、
南門國小6年5班有參加結拜的同學、
桃園國中3年20班有介入此事件的同學、
有去參加“慶功宴”之人士。
Question:
A.“一發不可收拾”,官員開槍擊斃劉縣長,造成一連串之案件與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確定詳細,勿枉勿縱,以保障民權,維護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B.司法人員故意拖延時日,怠忽職責,間接危害平民百姓的生活或工作自由之現行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立即阻卻其“亂世間”之現行行為,讓社會回復安靖,本人的生活亦得以恢復正常,拜託,拜託!
重點要項:
A.對方之做為,事屬長期性侵擾人民生活之事實行為。藉由對方人士說話的音調、語氣、習慣用語、意見之表達、陳述之內容,得以知悉是哪些人介入此事件,以及分辨得出是錄音播放與即時對話都有的現行行為,組合而成為一件侵擾人民生活之現行事件。
B.因為本人並無參加國小時的結拜,畢業之後就不曾與同學往來,也不認識同學的家長。本人當初並不知情對方為官員或警察之身份,是經由對方之侵擾而得知。侵擾事件之初期,國小同學顯然並不知情本人與劉煌源為高職時期之同學關係,本人亦不知情劉煌源早已介入此一台灣侵擾事件,並且與邱文甫竟是“爾騙他詐”之“共犯結構”關係!
C.“一發不可收拾”的真相為何,稍有鑑識者一看便知,有需要讓人民為了基本人權,一再地陳情這件事件嗎?
D.對方所謂之“為了報猛沃港的仇恨”,究其事理,恐怕是邱文甫險些因此丟了官位。敬請查明。
E.“食物不潔”一案的始末為何!?劉宅官邸血案與“食物不潔”一案的關聯性為何!?敬請查明。
F.“報復來,報復去???。”“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意???。”???etc.
G.“七匹狼???。”&“死有重於泰山,有輕如鴻毛???。”???etc.
H.聽聞得知,官員巧妙地利用劉宅官邸血案是“主動偵辦的案件”,造成懸案十多年,以至於牽連甚廣的情形。
I.司法人員待遇優渥,又有退休俸、終身俸可領,怎麼可能有人民教唆官員殺害縣長的情形呢?
J.“罪行法定主義”,或可解釋為:有殺人者就是殺人者,無殺人者就不是殺人者。
K.根據公開之資訊以及對方人士之說詞,推論當時應該是一場政要人士雲集的“慶功宴”。 事關“知情不報,刻意隱瞞案情,”造成司法不公正的情形。敬請查明。
L.“打乎縣政府的人看ㄟ???。”這句話的意義重大矣!
M.本人服完兵役之後,一直都是工廠的勞工,早就已經全心全意投入於職場之中了。本人不曾去認識劉邦友、彭婉如、江鵬堅、陳定南這些政治人物。
N.非常特殊的親子關係所組合而成的群體,以及“情感上的問題”,似乎就是全部案件的重點了。敬請查明。
O.針對對方之污衊行為,敝人早已做出釐清,無奈對方又爆出更多的messages出來。有關劉宅官邸血案,敬請彭玉英、劉邦鉉、劉〔邱〕明賢、彭明珠等主要之人士當庭作出明確之陳述,以便於此一台灣侵擾事件得以早日解除。關於“食物不潔”一案,敬請新竹縣議員蕭志潔表示明確。關於對方所提及有關諸多案件或事件之訊息,亦返請對方人士陳述明白,以便於案情之釐清。
P.“夢境殺人法”&“偷窺技術”:“鐳射武器”是一種具有衛星定位導航功能與能夠侵犯他人隱私的放射線武器。“鐳射武器”牽涉到專利權人以及預謀行為問題。敬請鑑定明確。
Q.原本有可能是依照情節輕重判刑,卻因為“鐳射武器”侵擾人民的關係,造成完全的“一併同罪”的情形!?
R.“操弄司法”,然後日以繼夜、年復一年地公然狡辯、公然毀謗他人之現行事件。有關於對方之人士使用“鐳射武器”長期侵擾人民一事,有涉及侵犯他人隱私、毀謗他人名譽、造謠生事,以及對他人直接構成攻擊行為之問題,應請立即遏止之。
S.許志雄、劉煌源、卓明同、林玉營、劉永慶都是仁寶負責人許勝雄的近親或仁寶集團的員工。敬請告知仁寶集團,要求他們必須立即“Over!”
T.邱Madam的老爸就是仁寶的大戶。敬請告知對方,敝人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戶人家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U.聽聞得知邱文甫與李家有姻親之關係,並且是在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與原配離婚,再與李姓家族之女子結婚生小孩。敬請查明。事關利用要脅頂罪之事實行為。
V.“目標江幸恬。”“結婚證書,名會使改來改去。” “江幸恬ㄟ囝ㄚ是誰的?”敬請鑑定明確,避免糾紛。
W.敬請告知彭玉英女士:名利結合之婚姻,並非真愛,敝人勿需成為“第2個劉邦友”!有形的財富也買不到的身心靈健全。
非法公開庭:
〔邱文甫〕公開之意思表示:“全部的人都已經(向法院)指控他就是教唆(警員)林柏青殺害劉縣長的主謀了???。”“一發不可收拾,已經沒這條啊???。”“法律就是這樣,一個主謀,一個兇手。只是規勸投案而已。???。”“依法而言,主謀〔第三者〕才是真正的兇手,難道你們全部的人攏要犯上一級謀殺罪嗎?”“大不了全部的人攏判無疾而終嘛???。”???etc.
反詰問:本案似乎有人為操弄司法致成僵局之情形,概因出自彼此間對案情之認知不同,以及人為之撥弄所致。事實真相稍有鑑識者一看便知,並且案情早已為眾所周知之事矣。是故仔細探究此一僵局之源頭,竟是本國司法包庇縱容其屬下官員所致乎!法律保護守法之人,虛偽之陳述畢竟為法理所不容許,雖說本案加上後續發生之諸多案件或事件造成傷亡慘重的情況,然而懸案十多年,致令本案形成牽連甚廣之情況,而於本國之司法,卻又豈有濫殺無辜之理,好讓對方之人士達成其所謂之“夜警國家”或“白色恐怖”之目的乎?雖說本案加上後續發生之諸多案件或事件造成傷亡慘重的情況,亦只能歸咎於本國司法當初之包庇縱容,卻讓本案成為本國司法史上之奇恥大辱,難道只是這個樣子而已嗎?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10/4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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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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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9/30/2012 8:30:32 AM
內容懇請規勸阻卻對方長期干擾人民的現行行為。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備註〔“歸納”〕: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本人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本人就是在旁邊觀視的旁觀者。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有警車駛出對街的〔劉家〕巷口,應是逮捕到兇嫌。〔根據對方之說詞,AM 5:00就報警抓人。〕
☆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敦請中華民國的司法機關查明,台灣人民受到劉縣長命案的相關人士的長期侵擾,究竟是哪一個政府機關的權責呢!?
☆敬請規勸阻卻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之相關人士使用“鐳射武器”危害本人生活之現行行為。
敬請規勸阻卻對方使用相關技術干擾人民者與姑息縱容其侵擾人民者與意圖不明者,並且皆為此次台灣侵擾事件以及諸多案件或事件之當事人者,終止其長期干擾人民之行為。
包括:
劉邦友遺孀彭玉英及其女兒彭明珠、
“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邱文甫以及其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
邱淑娥“Madam”、
當時的警員林柏青與蕭智仁、
“食物不潔”一案之相關人士、
仁寶負責人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
承辦案件之司法官員、
南門國小6年5班有參加結拜的同學、
桃園國中3年20班有介入此事件的同學、
有去參加“慶功宴”之人士。
Question:
A.“一發不可收拾”,官員開槍擊斃劉縣長,造成一連串之案件與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確定詳細,勿枉勿縱,以保障民權,維護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B.司法人員故意拖延時日,怠忽職責,間接危害平民百姓的生活或工作自由之現行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立即阻卻其“亂世間”之現行行為,讓社會回復安靖,本人的生活亦得以恢復正常,拜託,拜託!
重點要項:
A.對方之做為,事屬長期性侵擾人民生活之事實行為。藉由對方人士說話的音調、語氣、習慣用語、意見之表達、陳述之內容,得以知悉是哪些人介入此事件,以及分辨得出是錄音播放與即時對話都有的現行行為,組合而成為一件侵擾人民生活之現行事件。
B.因為本人並無參加國小時的結拜,畢業之後就不曾與同學往來,也不認識同學的家長。本人當初並不知情對方為官員或警察之身份,是經由對方之侵擾而得知。侵擾事件之初期,國小同學顯然並不知情本人與劉煌源為高職時期之同學關係,本人亦不知情劉煌源早已介入此一台灣侵擾事件,並且與邱文甫竟是“爾騙他詐”之“共犯結構”關係!
C.“一發不可收拾”的真相為何,稍有鑑識者一看便知,有需要讓人民為了基本人權,一再地陳情這件事件嗎?
D.對方所謂之“為了報猛沃港的仇恨”,究其事理,恐怕是邱文甫險些因此丟了官位。敬請查明。
E.“食物不潔”一案的始末為何!?劉宅官邸血案與“食物不潔”一案的關聯性為何!?敬請查明。
F.“報復來,報復去???。”“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意???。”???etc.
G.“七匹狼???。”&“死有重於泰山,有輕如鴻毛???。”???etc.
H.聽聞得知,官員巧妙地利用劉宅官邸血案是“主動偵辦的案件”,造成懸案十多年,以至於牽連甚廣的情形。
I.司法人員待遇優渥,又有退休俸、終身俸可領,怎麼可能有人民教唆官員殺害縣長的情形呢?
J.“罪行法定主義”,或可解釋為:有殺人者就是殺人者,無殺人者就不是殺人者。
K.根據公開之資訊以及對方人士之說詞,推論當時應該是一場政要人士雲集的“慶功宴”。 事關“知情不報,刻意隱瞞案情,”造成司法不公正的情形。敬請查明。
L.“打乎縣政府的人看ㄟ???。”這句話的意義重大矣!
M.本人服完兵役之後,一直都是工廠的勞工,早就已經全心全意投入於職場之中了。本人不曾去認識劉邦友、彭婉如、江鵬堅、陳定南這些政治人物。
N.非常特殊的親子關係所組合而成的群體,以及“情感上的問題”,似乎就是全部案件的重點了。敬請查明。
O.針對對方之污衊行為,敝人早已做出釐清,無奈對方又爆出更多的messages出來。有關劉宅官邸血案,敬請彭玉英、劉邦鉉、劉〔邱〕明賢、彭明珠等主要之人士當庭作出明確之陳述,以便於此一台灣侵擾事件得以早日解除。關於“食物不潔”一案,敬請新竹縣議員蕭志潔表示明確。關於對方所提及有關諸多案件或事件之訊息,亦返請對方人士陳述明白,以便於案情之釐清。
P.“夢境殺人法”&“偷窺技術”:“鐳射武器”是一種具有衛星定位導航功能與能夠侵犯他人隱私的放射線武器。“鐳射武器”牽涉到專利權人以及預謀行為問題。敬請鑑定明確。
Q.原本有可能是依照情節輕重判刑,卻因為“鐳射武器”侵擾人民的關係,造成完全的“一併同罪”的情形!?
R.“操弄司法”,然後日以繼夜、年復一年地公然狡辯、公然毀謗他人之現行事件。有關於對方之人士使用“鐳射武器”長期侵擾人民一事,有涉及侵犯他人隱私、毀謗他人名譽、造謠生事,以及對他人直接構成攻擊行為之問題,應請立即遏止之。
S.許志雄、劉煌源、卓明同、林玉營、劉永慶都是仁寶負責人許勝雄的近親或仁寶集團的員工。敬請告知仁寶集團,要求他們必須立即“Over!”
T.邱Madam的老爸就是仁寶的大戶。敬請告知對方,敝人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戶人家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U.聽聞得知邱文甫與李家有姻親之關係,並且是在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與原配離婚,再與李姓家族之女子結婚生小孩。敬請查明。事關利用要脅頂罪之事實行為。
V.“目標江幸恬。”“結婚證書,名會使改來改去。” “江幸恬ㄟ囝ㄚ是誰的?”敬請鑑定明確,避免糾紛。
W.敬請告知彭玉英女士:名利結合之婚姻,並非真愛,敝人勿需成為“第2個劉邦友”!有形的財富也買不到的身心靈健全。
非法公開庭:
〔邱文甫〕公開之意思表示:“全部的人都已經(向法院)指控他就是教唆(警員)林柏青殺害劉縣長的主謀了???。”“一發不可收拾,已經沒這條啊???。”“法律就是這樣,一個主謀,一個兇手。只是規勸投案而已。???。”“依法而言,主謀〔第三者〕才是真正的兇手,難道你們全部的人攏要犯上一級謀殺罪嗎?”“大不了全部的人攏判無疾而終嘛???。”???etc.
反詰問:本案似乎有人為操弄司法致成僵局之情形,概因出自彼此間對案情之認知不同,以及人為之撥弄所致。事實真相稍有鑑識者一看便知,並且案情早已為眾所周知之事矣。是故仔細探究此一僵局之源頭,竟是本國司法包庇縱容其屬下官員所致乎!法律保護守法之人,虛偽之陳述畢竟為法理所不容許,雖說本案加上後續發生之諸多案件或事件造成傷亡慘重的情況,然而懸案十多年,致令本案形成牽連甚廣之情況,而於本國之司法,卻又豈有濫殺無辜之理,好讓對方之人士達成其所謂之“夜警國家”或“白色恐怖”之目的乎?雖說本案加上後續發生之諸多案件或事件造成傷亡慘重的情況,亦只能歸咎於本國司法當初之包庇縱容,卻讓本案成為本國司法史上之奇恥大辱,難道只是這個樣子而已嗎?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9/30
主題
委員為何不上政論節目?
121.29.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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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義士
9/26/2012 1:17:00 PM
內容除了在代議政治體制內可以為民喉舌為民服務,在代議政治體制外也可以為民喉舌為民服務呀,建議委員多上政論節目積極參政議政,新聞追追追就是一個不錯的政論節目,就像一個小型眾議院一樣,陳明義委員就總上那個節目,建議林委員也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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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1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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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9/22/2012 9:43:28 AM
內容懇請規勸阻卻對方長期干擾人民的現行行為。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備註〔“歸納”〕: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本人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本人就是在旁邊觀視的旁觀者。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有警車駛出對街的〔劉家〕巷口,應是逮捕到兇嫌。〔根據對方之說詞,AM 5:00就報警抓人。〕
☆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敦請中華民國的司法機關查明,台灣人民受到劉縣長命案的相關人士的長期侵擾,究竟是哪一個政府機關的權責呢!?
☆敬請規勸阻卻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之相關人士使用“鐳射武器”危害本人生活之現行行為。
敬請規勸阻卻對方使用相關技術干擾人民者與姑息縱容其侵擾人民者與企圖不明者,並且皆為此次台灣侵擾事件以及諸多案件或事件之當事人者,終止其長期干擾人民之行為。
包括:
劉邦友遺孀彭玉英及其女兒彭明珠、
“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邱文甫以及其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
邱淑娥“Madam”、
當時的警員林柏青與蕭智仁、
“食物不潔”一案之相關人士、
仁寶負責人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
承辦案件之司法官員、
南門國小6年5班有參加結拜的同學、
桃園國中3年20班有介入此事件的同學、
有去參加“慶功宴”的人士。
Question:
A.“一發不可收拾”,官員開槍擊斃劉縣長,造成一連串之案件與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確定詳細,勿枉勿縱,以保障民權,維護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B.司法人員故意拖延時日,怠忽職責,間接危害平民百姓的生活或工作自由之現行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立即阻卻其“亂世間”之現行行為,讓社會回復安靖,本人的生活亦得以恢復正常,拜託,拜託!
重點要項:
A.敬請告知彭玉英女士:名利結合之婚姻,並非真愛,敝人勿需成為“第2個劉邦友”!有形的財富也買不到的身心靈建全。
B.“一發不可收拾”的真相一看便知,有需要讓人民為了基本人權,一再地陳情這件事嗎?
C.“食物不潔”一案的始末為何?劉宅官邸血案與“食物不潔”一案的關聯性為何?
D.官員巧妙地利用劉宅官邸血案是“主動偵辦的案件”,造成懸案十多年,以至於牽連甚廣的情形。人民的觀點,顯然就是中華民國司法的“無能”!
E.“夢境殺人法”&“偷窺技術”。“鐳射武器”是一種具有衛星定位導航功能與能夠侵犯他人隱私的放射線武器!
F.“鐳射武器”牽涉到專利權人以及預謀行為問題。
G.原本有可能是依照情節輕重判刑,卻因為“鐳射武器”侵擾人民的關係,造成完全的“一併同罪”的情形!?
H.司法人員待遇優渥,又有退休俸、終身俸可領,怎麼可能有人民教唆官員殺害縣長的情形呢?
I.“罪行法定主義”,或可解釋為:有殺人者就是殺人者,無殺人者就不是殺人者。
J.劉宅官邸血案,敬請桃園縣議員劉邦鉉表示意見。
K.針對“食物不潔”一案,敬請新竹縣議員蕭志潔表示意見。
L.本人服完兵役之後,早就已經全心全意投入於職場之中了,早就與親戚沒有在來往了,更別說是劉邦友、彭婉如、江鵬堅、陳定南這些政治人物了。本人一直都是工廠的勞工,無與政治人物有往來。敬請告知仁寶集團,要求他們必須立即“Over!”
M.“七匹狼...。”&“死有重於泰山,有輕如鴻毛...。”
N.邱Madam的老爸就是仁寶ㄟ大戶。敬請告知對方,敝人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戶人家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O.許志雄、劉煌源、卓明同、林玉營、劉永慶都是仁寶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敬請要求仁寶集團必須立即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P.“目標江幸恬。”“結婚證書,名會使改來改去。”“江幸恬ㄟ囝ㄚ是誰的。”敬請鑑定明確,避免糾紛。
Q.“操弄司法”,然後日以繼夜、年復一年地公然狡辯與公然毀謗他人。違反善良風俗 &“夯來夯去”是當今的時尚潮流!?
非法公開庭:
〔邱文甫〕公開之意思表示:“全部的人都已經(向法院)做證指控他就是教唆(警員)林柏青殺害劉縣長的主謀了,他還要毀謗官員(邱文甫)的清譽。有李姓家族的人士(向法院)做證指控,主謀與林柏青經常往來,並且經常有殺害劉縣長洩恨之意思表示,他說他與全部的人沒有往來,顯然是他個人的欺騙之詞。...”
反詰問:司法人員邱文甫因“酒後亂性”之故,開槍擊斃劉縣長,導致他的同母異父的兄長林柏青警員開槍殺害許多現場人士的情形...。這些都是完全的事實,為什麼司法機關可以將這麼重要的罪證予以徹除,並且放縱邱文甫透過姻親關係,引誘李姓家族的人士(向法院)做出不實之指控,造成牽連甚廣、案情僵持不下的局面呢?會演變成這樣的局面,無論如何,就是中華民國的司法人員開槍殺人兼做偽證所引起之是非。事情搞得這麼大、鬧得這麼兇,鬧到全世界都知道真相,然後司法機關才又以“司法尊嚴”為訴求,公開要求人民給司法一個交代,這是什麼樣的草菅人命的狀況啊!
〔邱文甫〕公開之意思表示:“開槍殺害劉縣長是不小心的,已經沒這條啊,指控邱文甫一發不可收拾是毀謗的行為。法律就是這樣,一個主謀,一個兇手,並且有李姓家族之人士做證指控主謀才是真正的兇手。難道為了一個殺人如麻的兇手,要構成所有的人一級謀殺罪嗎?”
反詰問:既然司法機關認定一發不可收拾的不分不是罪證,而將之予以撤除,對方所言之猛沃港的仇恨,究其事理,恐怕是邱文甫顯些因此丟了官位。因此,表示此一“無頭公案”,司法機關顯然有意願讓它繼續成為懸案,為邱文甫官員負起掩飾之責任與義務,卻又為何要將此刑事案件鬧得這麼大,波及廣大的人民,徒增困擾呢?
重要事項<2012.9.19>: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根據可靠訊息,劉德垣為劉邦友之長子,因此有關於邱〔劉〕文甫使用科技技術公然毀謗第三者為主謀一事,應請彭玉英、劉邦鉉、劉〔邱〕明賢、彭明珠以及劉德垣作出明確之陳述、以便於此一台灣侵擾事件得以早日解除。
有關於對方之人士使用“鐳射武器”長期侵擾人民一事,有涉及侵犯他人隱私、毀謗他人名譽、造謠生事以及對他人直接構成攻擊行為之問題,應請立即遏止其所為之不法之現行行為。
重要要項:
A?“因ㄉ貪污,別人ㄉ擔罪名。”“死在警察局ㄟ人實在是這悲哀ㄟ。”“用同款的手段對付阿海ㄚ。???”聽起來就是有關於對方人士貪污洗錢的手法!?其實只要追蹤調查金錢流向,要查明此事並不困難。
B?“知情不報,刻意隱瞞案情???。”除了刑事上的責任之外,就是邱文甫如何才能達到封口之目的?又劉家方面究竟在打什麼如意算盤呢?
C?聽聞得知,邱文甫與李家有姻親之關係,並且是在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與原配離婚,再與李姓家族之女子結婚生小孩。此事亦敬請查明,聽說是事關1600億之賠償問題與邱文甫要脅李姓家族之人士規勸第三者投案之目的,或者是邱文甫另有目的呢?
D?邱文甫似乎總是對張雨生惦記不忘,還說“張雨生就是張水生???。”道底是真的還是假的?又邱文甫的人際關係為何?怎麼的“太早結拜”與“三劍客”?怎樣的“群策群力”?
E?“情感上的問題”:“打乎縣政府的人看ㄟ???。”聽起來就是劉縣長、邱文甫、林柏青三者之間有著財務上的糾紛,並且因此心生嫌隙,引發不少的是非,牽動不少的人事問題。錯縱複雜的恩怨情仇關係,加上命案之發生,更是讓對方的相關人士處於沉重濃烈的愛恨情仇之中,以至於“報復來報復去”,災禍不斷地發生。
F?“五十步笑百步???。”意思就是說,到底是官員偽造文書卡好貪呢?還是警員收黑錢卡辛苦呢?
G?綜觀全部,似乎邱文甫就是非致吾人於死地不可了,否則邱文甫不但難脫長生,而且會有“百世經綸一夜輸”的狀況發生。
H?另外就是昨天的訊息<2012.9.20>,聽說劉德垣〔對方說成是“劉德華”〕與彭添富是親子關係。這又擱是什麼狀況呀?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9/21
主題
胡忠信先生說的很對!極端民族主義已經席捲了全中國!
120.0.199.*
留言人
反共義士
9/20/2012 9:20:33 PM
內容中國的貪官隊伍還在不斷擴大,中國的貧民隊伍還在不斷擴大,中國大多數人的生活質量還在不斷下降,中國人對人的關愛對人性的本質的認識,對弱勢生命的尊重還沒有提到一個重要的議事日程,大多數的靈魂里還充滿著極端的私欲,還被極端的私欲、野心、貪婪所佔據著。這或許正是別有用心者煽動民粹、縱容、慫恿一幫或無知、或流氓、或陰險、或貪婪的人群對中國本國公民財產的肆意踐踏,對中國本國公民人權肆意剝奪的真正原因。而這一些都是假以愛國,在愛國的旗幟下,一幫愚昧無知、一群無賴、一夥陰險歹毒之人被默許幹著與人性、與真善美格格不入的事!
主題
要好的歷史定位就要多做有意義的事情
121.2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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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義士
9/20/2012 10:40:54 AM
內容馬總統照這樣發展下去估計歷史定位不會太好,無論是大陸匪區還是台灣地區的民眾都不會喜歡他,台灣的經濟他沒有搞上去的,大陸的民主化他也沒怎麼推動。台灣民眾對他沒好感,渴望自由民主的大陸民眾對他也沒好感。除了少數被共匪洗腦的大陸人才會覺得馬總統多好,其實在大多數大陸人心目中馬總統還不如以前的李前總統。李前總統在位的時候好歹還敢喊自由民主統一中國,好歹還敢大大方方的承認自己是中國人。馬總統不敢惹共匪,對共匪很軟弱,在共匪面前很窩囊,在大陸強調一中,在台灣強調一中各表和一國兩驅,想兩邊都討好兩邊都不得罪,玩模糊概念。而且從未大大方方的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只稱自己是華人。華人和中國人的性質可差的很遠,美籍華人也算華人,但他已經不是中國人了,如果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台籍華人也不是中國人了。華人這個概念很模糊,即可以理解為中國人,也可以理解為不是中國人,華人作為一個模糊概念可以起到兩邊都討好的作用。台灣人可以把馬總統當台灣人,大陸人可以把馬總統當中國人。馬總統即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又在對大陸不統 不獨 不武的基礎上過分傾中,給人感覺像是要把台灣送給共匪一樣。這讓大陸匪區許多珍稀中華民國的民眾對他十分不放心,覺得他執政還不如讓民進黨執政可以保住民主的台灣,使得馬總統在大陸民主人士心目中的地位還不如民進黨。馬總統現在在大陸人民心中的地位已經很一般了,又遭到廣大台灣人民的唾棄,我想他如果再這樣發展下去,估計他的歷史定位在華人世界應該不是很好。
主題
Help!
122.116.196.*
留言人
阿海
9/18/2012 11:16:12 AM
內容懇請規勸阻卻對方長期干擾人民的現行行為。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備註〔“歸納”〕: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本人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本人就是在旁邊觀視的旁觀者。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有警車駛出對街的〔劉家〕巷口,應是逮捕到兇嫌。〔根據對方之說詞,AM 5:00就報警抓人。〕
☆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敦請中華民國的司法機關查明,台灣人民受到劉縣長命案的相關人士的長期侵擾,究竟是哪一個政府機關的權責呢!?
☆敬請規勸阻卻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之相關人士使用“鐳射武器”危害本人生活之現行行為。
敬請規勸阻卻對方使用相關技術干擾人民者與姑息縱容其侵擾人民者與企圖不明者,並且皆為此次台灣侵擾事件以及諸多案件或事件之當事人者,終止其長期干擾人民之行為。
包括:
劉邦友遺孀彭玉英及其女兒彭明珠、
“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邱文甫以及其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
邱淑娥“Madam”、
當時的警員林柏青與蕭智仁、
“食物不潔”一案之相關人士、
仁寶負責人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
承辦案件之司法官員、
南門國小6年5班有參加結拜的同學、
桃園國中3年20班有介入此事件的同學、
有去參加“慶功宴”的人士。
Question:
A.“一發不可收拾”,官員開槍擊斃劉縣長,造成一連串之案件與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確定詳細,勿枉勿縱,以保障民權,維護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B.司法人員故意拖延時日,怠忽職責,間接危害平民百姓的生活或工作自由之現行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立即阻卻其“亂世間”之現行行為,讓社會回復安靖,本人的生活亦得以恢復正常,拜託,拜託!
重點要項:
A.敬請告知彭玉英女士:名利結合之婚姻,並非真愛,敝人勿需成為“第2個劉邦友”!有形的財富也買不到的身心靈建全。
B.“一發不可收拾”的真相一看便知,有需要讓人民為了基本人權,一再地陳情這件事嗎?
C.“食物不潔”一案的始末為何?劉宅官邸血案與“食物不潔”一案的關聯性為何?
D.官員巧妙地利用劉宅官邸血案是“主動偵辦的案件”,造成懸案十多年,以至於牽連甚廣的情形。人民的觀點,顯然就是中華民國司法的“無能”!
E.“夢境殺人法”&“偷窺技術”。“鐳射武器”是一種具有衛星定位導航功能與能夠侵犯他人隱私的放射線武器!
F.“鐳射武器”牽涉到專利權人以及預謀行為問題。
G.原本有可能是依照情節輕重判刑,卻因為“鐳射武器”侵擾人民的關係,造成完全的“一併同罪”的情形!?
H.司法人員待遇優渥,又有退休俸、終身俸可領,怎麼可能有人民教唆官員殺害縣長的情形呢?
I.“罪行法定主義”,或可解釋為:有殺人者就是殺人者,無殺人者就不是殺人者。
J.劉宅官邸血案,敬請桃園縣議員劉邦鉉表示意見。
K.針對“食物不潔”一案,敬請新竹縣議員蕭志潔表示意見。
L.本人服完兵役之後,早就已經全心全意投入於職場之中了,早就與親戚沒有在來往了,更別說是劉邦友、彭婉如、江鵬堅、陳定南這些政治人物了。本人一直都是工廠的勞工,無與政治人物有往來。敬請告知仁寶集團,要求他們必須立即“Over!”
M.“七匹狼...。”&“死有重於泰山,有輕如鴻毛...。”
N.邱Madam的老爸就是仁寶ㄟ大戶。敬請告知對方,敝人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戶人家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O.許志雄、劉煌源、卓明同、林玉營、劉永慶都是仁寶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敬請要求仁寶集團必須立即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P.“目標江幸恬。”“結婚證書,名會使改來改去。”“江幸恬ㄟ囝ㄚ是誰的。”敬請鑑定明確,避免糾紛。
Q.“操弄司法”,然後日以繼夜、年復一年地公然狡辯與公然毀謗他人。違反善良風俗 &“夯來夯去”是當今的時尚潮流!?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之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9/18
主題
專制社會的媒體不是為人民服務的!是為統治者服務的!
12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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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義士
9/16/2012 8:18:42 AM
內容專制社會的統治所控制的官媒的主要工作就是對專制統治者所統治的社會進行壹系列的粉飾性評價與贊美,以強化人們對于專制者的統治的認同,在遇到能夠引起民?廣泛關注的某些重大社會事件時,站在維護專制統治者的角度對社會輿論及輿論行?進行引導,還有就是刻意的就某些社會事件制造某種輿論某種論調來對人們進行某種思想的灌輸,從而操縱人們的意識,引導人們的意向,從而控制人們的行?,使人們的社會活動按照專制者所制定的模式來進行,從而達到維護專制統治者的統治的目的。
主題
專制社會永遠是迫害有思想的仁人志士的!
12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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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義士
9/16/2012 5:46:15 AM
內容在專制社會,是不喜歡講理的,講的是權術講的是權力,講的是你再不閉嘴我就修理你。在官方控制的媒體所施展的輿論暴力的傷害下,要想堅持真理堅持講理,必須鍛煉出強大的不受謾罵與侮辱干擾的心理,否則只能選擇沉默,這種有理無處講逼出了人們的墮落!這種有理無處講渴望伸張正義的人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這種有理無處講讓喜歡講理的人生不如死!所以使得有些仁人志士寧願為真理而犧牲也不願意苟活于不能講理的現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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