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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請改變於板橋石雕公園興建派出所之計畫
118.165.69.*
留言人
12/23/2010 9:15:06 PM
內容敬愛的市長&立法委員:
我們全家多年來都是全力支持您的忠實選民,在此提出誠懇的建議,也代表一大群的小市民在此懇求,敬請停止在石雕公園興建派出所之計畫,敬請委員大人抽空到石雕公園巡視走走,看看每天清晨及黃昏在此原先就頗擁擠的公園運動的人口有多少?實不宜在此興建派出所惹民怨,江翠地區可提供興建派出所的公共用地不少,譬如現在縣議會周邊的一大塊空地就非常適宜,敬請儘速制止石雕公園興建派出所之工程,我們一大群板橋市民將永遠感謝您
敬祝 公私迪吉
小市民 泰隆 敬上
主題
help
122.116.240.*
留言人
阿海
12/23/2010 6:25:35 PM
內容警衛室:表示與當差的有關。
懸案14年:表示與當官的有關。
奈何 侵擾百姓。
敬請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侵擾 (主要是一發與不可收拾之邱文甫(國中同學)與林柏青(國小同學))

您好:

真相已然昭然若揭,懇請立法委員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者,終止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並且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 & 緣盡!Over!help,please。
阿海 敬呈
2010/12/23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通說是兇手反方向逃逸,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的確如此。
Issues:
*究竟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需要對決那麼久嗎?
1文甫與黃A乃莫逆之交
2柏青與黃女為婚姻關係
3黃姓士兵死因堪疑之真相早已為眾所周知
4文甫之父因慘遭滑鐵輪而英年早逝
5所謂的一發與不可收拾,或可說是恩怨與歧見的累積效果。
6他們究竟是什麼樣子的結拜關係呀!
7從官邸血案到監獄風波,以至現在種種,一切都是為了滅口!?
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無論公私行號,皆有身家調查,做為用人與考核之依據。)
主題
請立委幫幫忙~被竊賊和警察欺負的一家人
118.165.24.*
留言人
12/21/2010 12:24:50 AM
內容親愛的林立委您好:
12月18日下午約莫14點餘,我們一家人帶著愉快的心情驅車前往大同山(青龍嶺)上散步,停好車並上鎖後下車步行約三十分鐘,正在回車上的路上時(14點41分)接到母親的來電,告知車窗玻璃被打破,車內的包包都不見了,於是迅速趕回停車地,發現副駕駛座車窗之玻璃果被擊破,碎玻璃散落在副駕駛座上,而位於副駕駛座腳踏墊上之粉紅色背包(內有許多重要證件及卡片)以及正駕駛座正後方座位腳踏墊上之黑色手提袋(內有現金數千元以及手機)均不見蹤影,當下立即決定一面掛失止付證件(14點44分),一面撥打110報警處理。接電話之員警詢問發生地點何在,我回答說不知道,只知道身處在大同山上,隨即環顧四周,發現有前往北靈宮之指標後立即告知有看到該標示,接電話之員警告訴我說這裡是屬於桃園龜山的管轄範圍,會協助我轉告龜山警方前來處理。之後龜山派出所有一名員警前來處理,到了現場之後看到本人車輛後方有兩個告示牌,最後落款處均顯示為「樹林市公所、樹潭消防分隊」,因此表示這裡是屬於臺北縣的管轄範圍,於是開始與臺北縣警方「電話協調」,又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們再度撥打110向警方報案,說明這裡由於有兩塊樹林市公所豎立之告示牌,因此龜山之員警說這裡是臺北縣之管轄地,孰料接電話之員警竟然回答說牌子是牌子,並不代表甚麼。接著龜山之員警繼續進行「聯絡」的工作,又過了許久我們再度報警抗議,直至約15點30分臺北縣方有兩名員警前來案發地,然後雙方繼續一面「現場協調」,一面打電話回所轄單位「電話協調」,就這樣一直在進行協調,讓我們一家人(一個懷有25週身孕的孕婦、一個62歲的老婦人以及一個2歲的孩子)呆站在現場,等待他們協調好到底是哪個單位該受理這個案件,最後終於在龜山之員警表示既然臺北縣警方不願承認,只好協助我們處理的狀況下,在約16點30分「盼」來了兩位鑑識人員進行採證的工作,試問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合情合理的嗎?
若是在等待的過程中我的家人有身體不適的狀況,難道就該自認倒楣下山就醫而不「麻煩」人民保姆處理了嗎?難道說我們就因為位處於兩縣員警所謂的對方管轄之地,就不屬於中華民國的國民了嗎?難道說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以及臺北縣政府警察局的規定,是不准員警「插手」不屬於自己管轄範圍之內無辜百姓的受害事件嗎?既有非我管轄之地就拖延受理的心態與處理方式,為什麼不將縣市之間的界線讓轄下之員警弄清楚?既有搞不清楚這裡是誰的土地之情況,為什麼不在邊界之處畫線讓員警看的到而不用查?既有管轄權搞不清楚之地方,為什麼不公告周知請所有的犯罪集團可以至此犯案,因為這裡是警方管不到且弄不清楚到底是屬於誰的轄區的地方?既如接電話之員警所言,立牌子是立牌子,並不代表甚麼,為什麼樹林市公所有權在桃園縣的土地上立牌?這起事件一定有人有責任,是公所?是消防隊?是派出所主管?還是我們一家老小不該在這裡發生事情,應該在龜山鄉萬壽路上被打破車窗,或是在樹林市中正路上被竊取車內財物,我們才有「權利」請警方協助「迅速的處理」?還是我們家應該要有人參選民意代表或趕緊參加公職人員高普考努力做個政務官或事務官,受到的不幸遭遇才比較重要?還是遇到這樣的事情時其實不應該先報警,而應該要先報官、報媒,受到的財物損失才會比較容易受到重視呢?
待在現場「吹風」三個多小時,晚上23點28分緊急帶著發燒38度C的孩子至亞東醫院掛急診就醫的一家人,懇請立委協助責成警政署列出全中華民國類似之地段並公告周知,以避免日後再有平民百姓「誤觸」該類之地而又「誤遭」竊匪,以致發生如本人於12月18日遭遇之情事。

p.s.1身為台北縣板橋市民,看到台北縣員警如此推諉責任而不顧老百姓身家安全的行為,著實感到可恥與憤怒,希望老市長可以為我們主持公道。
p.s.2當時現場照片及雙方員警爭論管轄區的影片,若有需要再mail給您
板主回覆
您好:
有關你的陳情內容,我們將會盡速轉請警政署來了解,並要求改善報案之相關流程以利便民,當中若有員警涉及失職也會要求懲處,也期許警方能盡快協助你破案!

備註:請來電告知報案車主姓名及聯絡方式.

板橋服務處 
12/22/2010 2:23:59 PM
主題
板橋等由鄉鎮市公所變成鄉鎮市政府才是升格吧
122.100.93.*
留言人
台北縣升格還是台北縣
11/28/2010 11:16:06 PM
內容12月25日以後新北市形成,台北縣政府和其他鄉鎮市公所裁撤,怎看都覺得不對。

縣的升格應該是省或直轄縣才對怎會是直轄市呢?若說現在沒有直轄縣的制度,但準直轄市卻跟直轄縣很像。

有的議員參選人喊板橋升格的口號,本人認為鄉鎮市公所改為鄉鎮市政府,且設有幾個局處,例如板橋市民政局、板橋市警察局且板橋市警局也轄有分局等等擁有部分縣市政府的權限和預算與財政。

林先生也曾任市長不知道是否也認同這樣的構想。而這樣的構想有沒有機會實現。
主題
悄悄話±±主題
118.165.91.*
留言人
11/26/2010 10:58:12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主題
環河路(華江橋至萬板大橋間)廢鐵五金回收場作業吵雜
118.165.20.*
留言人
金惠民
11/20/2010 9:17:51 PM
內容委員,您好:
環河路(華江橋至萬板大橋間)廢鐵五金回收場作業吵雜,重型機具所產生之噪音及廢氣已嚴重影響週遭住宅生活品質,且假日亦無法獲得安寧及休息,建請委員協助反應協調,以維護居家環境品質,不勝感激!
困擾的上班族留 99/12/18
主題
敬請要求仁寶終止一切侵擾
122.116.208.*
留言人
阿海
11/17/2010 9:34:14 AM
內容敬請要求仁寶終止一切侵擾
您好:

真相既已昭然若揭,懇請立法委員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者,終止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並且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 & 緣盡!Over!help,please。
阿海 敬呈
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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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要求仁寶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122.116.240.*
留言人
阿海
11/12/2010 9:54:01 AM
內容敬請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緣盡!Over!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者,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敝人其實早已針對其中與敝人相關的重大案件,向桃園地檢署遞呈釐清事實真相之申訴明白,但是對方對本人之侵擾卻仍舊不肯終止,並且有脅迫頂罪,否則會造成許許多多的人構成一級謀殺罪等等之威脅性質之說詞。有關案情部分,敝人既已申訴明白,關於使用電子相關技術刻意製造混淆的責任歸屬與技術擁有者,仍屬仁寶一方,並且,敝人之 job & life,因為對方之刻意製造混淆,構成極大之威脅,以此敝人勢必針對對方侵擾不休之現行行為,敬請立法委員有能規勸阻止(卻)之,help,please。
阿海 敬呈
2010/11/12
主題
敬請要求仁寶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114.32.211.*
留言人
阿海
11/5/2010 10:47:21 PM
內容敬請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緣盡!Over!

把事情申訴得很明白,其實無所謂,
因為有超自然的力量可以罩他,
有他的師父可以<保>他。

阿海 敬呈
2010/11/5
主題
建請早日實施建國百年大赦贏回民心解除民怨
114.25.239.*
留言人
11/1/2010 1:33:41 PM
內容敬愛的林委員 :
我是一個剛出所的更生人, 在監所渡過三年多的日子, 親眼目睹監所形形色色的狀況而深有感觸, 當然, 我告訴自己再也不要重回那可怕的監獄, 最近聽到 政府所誓言要推動 ”全民司法改革” 真是切中時弊, 深獲全民期待。可是千頭萬緒, “司法改革” 已喊了二十多年仍舊原封不動。老子曰:「圖難於其易」, 選擇容易入手且能收到立竿見影效果, 使人民立即感覺到 “司法改革” 確已啟動, 便是改革 “獄政”, 只要恢復對受刑人起碼人權的尊重, 社會不僅不會有反對的意見, 更能贏回人民對司法改革的信心。
(1) 聯合國在1990年通過「囚犯待遇基?原則」, 針對受刑人基本人權提供具體標準 :「所有供囚犯住用的房舍應符合衛生規定, 同時應妥為注意最低限度的地板面積、燈光和通風, 衛生設備應充足, 使能滿足每一囚犯大小便的需求, 並維持清潔和體面 應當供給充分的沐浴設備, 使每一囚犯能依規定在適合氣候的定溫之下沐浴 為使囚犯可以保持整潔外觀, 維持自尊, 必須提供妥為修飾鬚髮的用具 應供給每一囚犯一張床, 附有足夠的被褥 應照顧囚犯身體和精神的健康等等….. 。
反觀現今的台灣監所設施與受刑人待遇距國際人權標準尚有一段距離。以我住的嘉義看守所為例, 7-8人睡5坪大的囚房(不包括衛廁), 平均一個人睡覺活動空間不到0.7坪,大家幾乎都睡地板, 由於地板潮濕不僅容易罹患皮膚病, 更因人太擁擠造成長期失眠, 進而更導致心理方面不安的疾病。在此人滿為患情形下, 犯人相處不僅易生口角而打架鬧事事件屢見不鮮。而每日伙食實是令人難以下嚥, 所謂營養就更難要求。由於戒護人力不足, 每個人一週只有1小時的運動時間, 諸如此類種種 “非人道” 的狀況真是罄竹難書, 難怪怨聲載道。其中原因就是監獄的受刑人太多。依照國際人權標準, 相較目前臺灣的監所設施與對受刑人待遇, 實難想像高倡人權的台灣是個文明進步國家。 也不禁要問受刑人該有基本人權在那裡? 要改善受刑人的生活設施和待遇, 只要將收容在監獄的人數減少一半以上, 便可使其生活條件立即獲得初步改善。
(2) 監所就是社會的縮影, 自有其人生百態和喜怒哀怨的一面, 受刑人最大的精神支柱是來自家人, 其中母愛無私的奉獻最為感人, 而受刑人的家庭更背負生活上和心理上的沉重負擔, 如果家庭一旦支持不住而告破裂, 受刑人於出所後無法求得安定生活, 心理受到打擊又變本加厲去危害社會, 以煙毒犯罪為最顯著的例子, 這樣循環下去犯罪將成永遠恐怖夢魘 ! 多少的母親和妻女在午夜思念她們服刑的親人,同樣多少受刑人更期盼能早日獲釋回家團圓重獲自由生活 ! 我們知道人都會犯錯, 如果僅是一時糊塗觸犯國家法律, 難道除了”坐牢服刑”之外別無他法呢 ? 所以國家有「赦免法」的制定。最近一次民國96年陳水扁總統以紀念
228 為名而頒布了減刑, 並未因有人反對而停止。
(3) 茲值中華民國建國百年來臨的前夕, 我誠心期盼賢能的 林委員 能本著慈悲心和同理心能毅然決然推動實施建國百年大赦, 這不僅符合國際慣例和人民之期盼, 讓數以萬計的百姓感受到 政府勇於改革和實施仁政的偉大作為, 也讓那些終日望君早歸的家庭能夠早日有個全家團圓和重新開始的機會, 我相信這些曾一時犯錯, 誤蹈法網受刑人的家庭將終身感念 您的仁德 ! 我常記得一句話說 “法隨時轉則治” 真是太有道理 !
臺灣在這個關鍵時刻, 要談法治民主, 首要之作便是司法改革, 而司法改革的第一炮便是從 ”建國一百年大赦” 開始。如果建國百年而不大赦, 真會坐失一次普天同慶、萬眾歡騰的良機。實施 ”建國一百年大赦” 不僅可以立即減輕監獄人滿為患的壓力, 立即改善受刑人的最低生活品質, 而且使多數輕罪受刑人立即回到社會從事生產, 產生勞動力。政府自主政以來, 力倡兩岸和平, 解除大陸對台灣武力威脅, 堅持改革, 振興經濟建設, 勵精圖治, 夙夜匪懈, 而令人費解是何以政府民意調查卻始終無法突破, 回到2008年總統大選獲勝時的高支持度, 其中主因是人民望治心切和對 “司法” 的深痛惡絕造成民怨難平以致對政府的施政始終缺乏信心。如果要喚回民心, 贏得民眾對政府改革的信心, 對施政的重新評價, 我相信 “建國百年大赦” 正是一劑及時的 “強心補身” 的良藥 ! 同時也向全民宣示了 政府對 “司法改革” 的決心。

一個關心社會的選民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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