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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醜聞及不法情事 2
218.170.238.*
留言人
3/20/2008 2:36:22 AM
內容惡整新兵成植物人 國賠1734萬
更新日期:2008/01/11 04:09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入伍一個多月的海軍新兵林軒霆,在左營新訓中心泳池漂浮訓練時,因體力不支及緊張,趴在池畔休息,卻遭命令至深水區進行「懲罰式加強訓練」,且不准休息,他連續踩水三分鐘後,氣力放盡沉入近三公尺深池底,溺水成植物人,台北地院昨天判決,海軍訓練有疏失、救護設施不足且未及時急救,林軒霆可獲國家賠償一千七百卅四萬餘元。
本案創下單一個人獲國賠的金額最高紀錄;至於非個人的最高國賠金額紀錄,是空軍因台南基地施工不當,導致復興航空飛機擦撞工程車後報廢,復興航空獲判國賠金額五億五千餘萬元。
寡母悲獨子 已難傳香火
現年廿七歲的林軒霆是獨子且五歲就喪父。林母說,原本希望獨子長大後能照顧她,傳遞林家香火,如今恐成泡影,再多的錢都沒有用,她要的是健康的兒子,並呼籲軍方要重視阿兵哥的性命。
林軒霆委任律師劉永培說,林軒霆九十三年七月入伍,八月十一日接受「漂浮訓練」,由區隊長梁永昇命令教育班長林正貴對他進行一對一加強訓練,但因訓練不當、設施不足,導致林軒霆成植物人,兩名訓練官已遭判刑確定,海軍應負起國賠之責。
審理時海軍則主張,林軒霆曾有偏頭痛、急性腸胃炎等病史,他應是不明原因下沉溺水,且訓練人員在第一時間即予送醫,而林軒霆是軍人,並非國家賠償法中所指的「人民」,林軒霆求償兩千七百餘萬元太高,海軍拒絕賠償。
懲罰式訓練 海軍肇悲劇
但台北地院判決,義務役兵雖屬「特別權力關係義務之人」但也是人民,而國家強迫人民服役,即應保護其安全,法官認為,軍方未注意新兵體力及學習狀況,見林某趴在池畔,在未了解狀況、也未等到林軒霆學會正確踩水的情況下,即命令林軒霆至深水區進行「懲罰式加強訓練」,且未在第一時間將他拉起,直到林軒霆沉至池底才被救起,救起後現場未有急救設備,也未立即施以急救,顯有疏失,海軍應賠償一千七百卅四萬餘元。
本案賠償金額區分為勞動力損失三百八十四萬餘、看護費七百卅八萬餘、手術費六萬七千、尿布費五萬餘及精神慰撫金六百萬。
國軍炮彈爆炸 1死1輕傷
記者:劉松霖 攝影:陳書賢 許立帆 台中 報導
國軍發生彈藥爆炸意外,聯勤第五指揮部彈藥庫,上午進行120迫擊炮彈藥的整修時,突然發生爆炸,造成一名林姓中尉耳膜受損,一名王姓二兵當場死亡;軍方表示,整起意外沒有人為疏失,彈藥為何突然爆炸,還需要軍檢署深入調查。
爆炸現場就在這座白色的彈藥庫,軍方已經拉起封鎖線進行調查,從裡面拿出一件防護衣,這是死亡士兵穿的,整件都炸爛了,看得出爆炸瞬間有多嚇人。營區周圍菜農:「碰!多大聲啊。」記者:「很大聲喔,如果再爆第二聲,我就要趴下了,聽到第二聲就有事情了。」
上午10點多,聯勤的番社彈藥庫整修彈藥,一名王姓二兵處理一枚120迫擊砲彈藥時,出了狀況。十軍團發言人鄭國人:「就在這個(第三)步驟的時候炸的,拆解砲彈引信,(殉職士兵)完全正確的動作。」記者:「既然正確為什麼還是會爆炸?」鄭國人:「這個彈藥的問題是非常複雜的,我沒辦法說明。」
軍方表明,修彈過程符合安全作業流程,這表示彈藥出了問題嗎?還需要軍檢署進一步調查,這起爆炸造成王姓二兵當場死亡,一名林姓中尉受了輕傷,送醫急救時眼角不停流淚,躺在病床上,相當虛弱。國軍803醫院醫師:「眼睛會疼痛,容易掉淚,容易流眼淚,耳鳴比較厲害。」
林姓中尉治療後,眼角膜異物已經取出,但右耳紅腫,左耳有5%耳膜穿孔,聽力恐怕會受損,國軍再傳彈藥爆炸意外,又有2個家庭傷心破碎。
扁警衛自殺 家屬質疑:右撇子怎用左手開槍?
警衛舉槍自戕 陳水扁開腔:何必獨戀一朵花?
人民網10月29電 台灣《聯合報》27日新聞眼文章說,陳水扁官邸警衛官疑似持槍自殺,事件本身固然駭人。但更令人起疑的是,台灣“國安局”竟然能在事發兩小時內,跳過檢察官、警察、“憲兵”,快速將本案定調為“感情糾紛”,讓外界忍不住想問:“國安局”究竟在急什麼?難不成本案另有隱情?
文章說,一名軍官飲彈身亡,原因不外自殺、他殺和意外。發現事實得從相驗尸體、勘驗現場和周邊調查著手。例如如果是持槍在極近距離內自殺,皮膚會有燒灼痕跡,死者手上會殘留火藥﹔反之,如果是他人在一段距離之外開槍,就不會有上述跡象﹔再者,自殺、意外和他殺,子彈射入體內角度也不同。
上述問題,都得靠驗尸才能鑒定,但“國安局”發布新聞時,還沒驗尸,如何確定自殺非他殺或意外?
是自殺、意外或是被殺,對陸家而言,可能牽涉到保險理賠等重大權益﹔更駭人的是如果是意外或被殺,都顯示“國安局”的維安能力出了重大問題。
國安局”不僅能確定“自殺”,還能精確地斷言是“因情自殺”,這就更厲害了,“國安局”如何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找到陸增祥的女友、好友或親人,借以確定陸員就是情關難過。要說是死前交代,至今也不見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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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池委員國會辦公室
3/31/2008 6:42:26 PM
主題
國軍醜聞及不法情事 1
218.170.238.*
留言人
3/20/2008 2:35:20 AM
內容中華民國國防部 MND,R.O.C
:::現在位置 ? 民意信箱 處理進度查詢
查詢結果:
編號: POM961228001
主旨: 申訴
姓名: 王鴻仁
處理情形: 已回覆並結案存參
內容: 我弟目前在陸戰66旅戰車營戰二連當兵,我媽出車禍被拖車輾過,
我弟想請事假照顧我媽,結果軍中不但不理會還惱怒無故禁他三天假,
也不曾打過一通電話慰問我們家,我一時氣憤打了國防部1985專線申訴,
結果國防部很不耐煩說當兵是我弟的義務,國軍沒有必要關心我家人的死活,且之後把這件申訴案丟回我弟營區,當晚該營區非常生氣,他們營長當晚恐嚇他們營區官兵說,我很痛恨打1985的人,打電話去申訴只會讓你們的日子更難過,之後他們營輔導長找我弟去跟他嗆說叫我有種就打去給報社,更可惡的是他們的士官長仗著背後有高官相挺,不斷找我弟麻煩,
還恐嚇他不准要回三天假,上禮拜我媽高燒不退,我打電話去好不容易讓我弟請到事假,我弟拿著假單要出營區時,該士官長蓄意玩弄我弟不讓他走,由於假單是軍官開的,這名士官竟無視軍法不讓我弟休假,以至我弟來不及坐車,半夜才回到家,不同情我家人至少也該同情我弟身體狀況,我弟有遺傳性高血壓,有扁平足,還有慢性肝炎,由於國軍定的標準太高,所以我弟不得不當兵,但可惡的是,本來我弟當兵前高血壓還算穩定,但現在變成需每天吃降血壓的藥才能當兵,之前甚至只給我弟一天睡三小時,看著我弟身心狀況越來越差,連我媽即使身受車禍之苦還是得為了我弟的事傷心難過,看著一群需靠納稅義務人的錢才能生存下去的廢物如此心狠手辣,我真是忍無可忍,於是我於96年12月26日下午16時至17時打了數十通1985卻打不通,本已內心起疑,於是於96年12月27日下午13時至15時也打了數十通依然打不通,看來大概是在我上次申訴後電話被封鎖了,仔細想想若非你們國防部授意,我弟的營區哪敢報復我弟,如今更企圖讓我申訴無門,於是我已請台中縣政府幫忙處理了,近期內我也會投訴新聞記者,看你們這次如何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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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醜聞及不法情事
218.170.238.*
留言人
3/20/2008 2:34:36 AM
內容您好!!!
小弟我想提供國軍腐敗的內幕給您!請先看到小弟我所附上的(編號: POM961228001)文件,這是我向國防部申訴的證據,這份證據,可依編號上國防部網站調查,接著請看到整體內容: 去年10月19日我媽出車禍被拖車給輾過,不但發出病危通知,且送進加護病房做緊急處理及觀察,由於情況危急,因此更需要全家人在身邊陪伴守護,於是小弟我便叫我正值當兵休假的弟弟打電話到營裡請假,結果營裡卻硬要我弟先回營之後再請,之後我弟回了營裡卻遭到刁難無法順利請假,且在知道我家裡的情況下完全置之不理,連個關心問候都沒有,也因為如此,我弟因為擔心母親心情無法平復,精神狀態非常恍惚,或許是這個原因,讓軍中看了覺得刺眼,天殺的連長上尉陳致宗便無故禁了我弟的假,且未向我家人交代,由於我媽不知道我弟為何突然沒回家,加上整個人還陷在車禍的恐懼中,於是傷心的哭著說為什麼看不到自己兒子?這群可恨的人渣終於讓我火了,於是我便打電話到國防部1985申訴,沒想到國防部的反應是,我弟服義務役,他的家人不屬軍中眷屬,所以死活跟國軍無關,至於禁假部分,會打到營區了解。
接下來是處理結果:國防部打給該營區,也就是陸戰66旅戰車營戰二連, 當晚該營區非常生氣,他們營長中校林治朋當晚恐嚇他們營區官兵說,我很痛恨打1985的人,打電話去申訴只會讓你們的日子更難過,之後他們營輔導長少校陳燦興找我弟去跟他嗆說叫我有種就打去給報社,士官長李杰宮還故意專找我弟麻煩,還常跟營中弟兄暗示自己有高官相挺,由於為了照顧母親,小弟我不得不先按下這個仇,後來過了段時間,我媽可以出院了,但是沒多久又肚子痛加高燒不退,於是再緊急送醫住院,我迫不及待打電話請輔導長叫我弟請假,這次終於順利請到假了,但卻到了半夜才回到家,還折騰我半夜去接,詳細問情形才知道是被士官長欺負,據我弟言,請假時為去年12月11日晚餐時間,當時該桌連長、士官長、班長等人都在,所以都知道這件事,但隔天我弟拿到假單要到醫院探望母親時,當時士官長正值安官,於是故意刁難我弟不肯放人,還拿著白紙黑字的假單裝瞎子和耳聾說不知道我弟有休假,後來更挑釁說,我當安官的時候,就算假單開18:00,我要把你留到隔天07:00才讓你走,我也不覺得自己有錯,後來其他士官看不過去都來講話了,士官長最後就威脅我弟不得再討假回來知不知道?我弟急著要看母親,不耐的回了句知道,士官長才放行,也因此趕不到車,我聽完真的火大了, 明明假單是軍官開的,這名士官竟無視軍法不讓我弟休假,因此我非常質疑是不是連長教唆士官長這麼做的,不然開假單的人是連長,為什麼是由士官長來逼我弟不能討假回來?於是我於96年12月26日下午16時至17時打了數十通1985卻打不通,本已內心起疑,於是於96年12月27日下午13時至15時也打了數十通依然打不通,看來大概是在我上次申訴後電話被封鎖了,仔細想想若非國防部授意,營區哪敢報復我弟,如今更企圖讓我申訴無門,於是我便在國防部信箱留下了申訴內容,以便做為日後的證據,讓大家知道我向國防部共申訴兩次,對方的態度都很傲慢,申訴單位根本只是拿來領納稅義務人薪水用才設立的肥缺。
不只如此, 我弟有遺傳性高血壓,有扁平足,還有慢性肝炎,由於國軍定的標準太高,所以我弟不得不當兵,但可惡的是,本來我弟當兵前高血壓還算穩定,但現在變成需每天吃降血壓的藥才能當兵,之前甚至只給我弟一天睡三小時,害我弟身心狀況越來越差,最扯的是該營竟偽造文書,我弟未受過戰車裝填訓練,竟讓他裝填彈藥,難道出了事後,打算說我弟裝填不慎,然後把錯都推給我弟嗎?尤其我弟8月才入伍,受訓日期竟然寫7月,想不到國軍做違法的事情還做的很兩光,這種素質誰看的下去,不踢爆他還真讓我覺得愧對台灣人的智商。
最後我還聽說該營區完全不理會我的申訴,而且被申訴的人也都不處分,最扯的是連長和士官長據說近期內將升官調職,看來該營區是為了獎勵及慶賀他們欺負和打壓我弟有成,沒有失了他們的威嚴,國軍真可說是國家的毒瘤。
文中提到國防部曾說當兵是我弟的義務,國軍沒有必要關心我家人的死活,再請看到(~$新兵成植物人 國賠1734萬)這份文件,文中提到海軍主張受害者林軒霆是軍人,並非國家賠償法中所指的「人民」,林軒霆求償兩千七百餘萬元太高,海軍拒絕賠償。藉由我家人的個案延伸過去的案件,(進而探討國軍是否視人命為糞土),基於正義,小弟我認為國軍應受到輿論制裁,緊接著我手上有一份國軍偽造文書,目前在我手中沒有附上,內容是一張戰車結訓證書,但我弟未受過該訓練,且受訓日期在我弟尚未服兵役前,最扯的是該單位讓未受過訓練的義務役士兵裝填戰車彈藥,再對照(國軍炮彈爆炸1死1輕傷)這份報導,就可再進一步質疑討論該死者是否未受過訓練以至意外慘死,接著看到(扁警衛自殺)這篇,再對照我向國防部申訴卻不理不採,便可質疑該自殺軍官死因不單純,極可能求救無門才選擇一死,另外小弟我再附上其他國軍相關醜聞, 希望能藉由小弟我家人的個案,不斷延伸並希望將舊新聞裡的受害者家屬找出,一起透過媒體要向國軍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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