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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敬請要求仁寶終止一切侵擾
122.116.208.*
留言人
阿海
11/17/2010 9:34:14 AM
內容敬請要求仁寶終止一切侵擾
您好:

真相既已昭然若揭,懇請立法委員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者,終止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並且危及敝人之 job & life, & 緣盡!Over!help,please。
阿海 敬呈
2010/11/17
主題
敬請要求仁寶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122.116.240.*
留言人
阿海
11/12/2010 9:54:01 AM
內容敬請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緣盡!Over!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者,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敝人其實早已針對其中與敝人相關的重大案件,向桃園地檢署遞呈釐清事實真相之申訴明白,但是對方對本人之侵擾卻仍舊不肯終止,並且有脅迫頂罪,否則會造成許許多多的人構成一級謀殺罪等等之威脅性質之說詞。有關案情部分,敝人既已申訴明白,關於使用電子相關技術刻意製造混淆的責任歸屬與技術擁有者,仍屬仁寶一方,並且,敝人之 job & life,因為對方之刻意製造混淆,構成極大之威脅,以此敝人勢必針對對方侵擾不休之現行行為,敬請立法委員有能規勸阻止(卻)之,help,please。
阿海 敬呈
2010/11/12
主題
敬請要求仁寶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114.32.211.*
留言人
阿海
11/5/2010 10:47:21 PM
內容敬請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脅迫頂罪之現行行為:

緣盡!Over!

把事情申訴得很明白,其實無所謂,
因為有超自然的力量可以罩他,
有他的師父可以<保>他。

阿海 敬呈
2010/11/5
主題
建請早日實施建國百年大赦贏回民心解除民怨
114.25.239.*
留言人
11/1/2010 1:33:41 PM
內容敬愛的林委員 :
我是一個剛出所的更生人, 在監所渡過三年多的日子, 親眼目睹監所形形色色的狀況而深有感觸, 當然, 我告訴自己再也不要重回那可怕的監獄, 最近聽到 政府所誓言要推動 ”全民司法改革” 真是切中時弊, 深獲全民期待。可是千頭萬緒, “司法改革” 已喊了二十多年仍舊原封不動。老子曰:「圖難於其易」, 選擇容易入手且能收到立竿見影效果, 使人民立即感覺到 “司法改革” 確已啟動, 便是改革 “獄政”, 只要恢復對受刑人起碼人權的尊重, 社會不僅不會有反對的意見, 更能贏回人民對司法改革的信心。
(1) 聯合國在1990年通過「囚犯待遇基?原則」, 針對受刑人基本人權提供具體標準 :「所有供囚犯住用的房舍應符合衛生規定, 同時應妥為注意最低限度的地板面積、燈光和通風, 衛生設備應充足, 使能滿足每一囚犯大小便的需求, 並維持清潔和體面 應當供給充分的沐浴設備, 使每一囚犯能依規定在適合氣候的定溫之下沐浴 為使囚犯可以保持整潔外觀, 維持自尊, 必須提供妥為修飾鬚髮的用具 應供給每一囚犯一張床, 附有足夠的被褥 應照顧囚犯身體和精神的健康等等….. 。
反觀現今的台灣監所設施與受刑人待遇距國際人權標準尚有一段距離。以我住的嘉義看守所為例, 7-8人睡5坪大的囚房(不包括衛廁), 平均一個人睡覺活動空間不到0.7坪,大家幾乎都睡地板, 由於地板潮濕不僅容易罹患皮膚病, 更因人太擁擠造成長期失眠, 進而更導致心理方面不安的疾病。在此人滿為患情形下, 犯人相處不僅易生口角而打架鬧事事件屢見不鮮。而每日伙食實是令人難以下嚥, 所謂營養就更難要求。由於戒護人力不足, 每個人一週只有1小時的運動時間, 諸如此類種種 “非人道” 的狀況真是罄竹難書, 難怪怨聲載道。其中原因就是監獄的受刑人太多。依照國際人權標準, 相較目前臺灣的監所設施與對受刑人待遇, 實難想像高倡人權的台灣是個文明進步國家。 也不禁要問受刑人該有基本人權在那裡? 要改善受刑人的生活設施和待遇, 只要將收容在監獄的人數減少一半以上, 便可使其生活條件立即獲得初步改善。
(2) 監所就是社會的縮影, 自有其人生百態和喜怒哀怨的一面, 受刑人最大的精神支柱是來自家人, 其中母愛無私的奉獻最為感人, 而受刑人的家庭更背負生活上和心理上的沉重負擔, 如果家庭一旦支持不住而告破裂, 受刑人於出所後無法求得安定生活, 心理受到打擊又變本加厲去危害社會, 以煙毒犯罪為最顯著的例子, 這樣循環下去犯罪將成永遠恐怖夢魘 ! 多少的母親和妻女在午夜思念她們服刑的親人,同樣多少受刑人更期盼能早日獲釋回家團圓重獲自由生活 ! 我們知道人都會犯錯, 如果僅是一時糊塗觸犯國家法律, 難道除了”坐牢服刑”之外別無他法呢 ? 所以國家有「赦免法」的制定。最近一次民國96年陳水扁總統以紀念
228 為名而頒布了減刑, 並未因有人反對而停止。
(3) 茲值中華民國建國百年來臨的前夕, 我誠心期盼賢能的 林委員 能本著慈悲心和同理心能毅然決然推動實施建國百年大赦, 這不僅符合國際慣例和人民之期盼, 讓數以萬計的百姓感受到 政府勇於改革和實施仁政的偉大作為, 也讓那些終日望君早歸的家庭能夠早日有個全家團圓和重新開始的機會, 我相信這些曾一時犯錯, 誤蹈法網受刑人的家庭將終身感念 您的仁德 ! 我常記得一句話說 “法隨時轉則治” 真是太有道理 !
臺灣在這個關鍵時刻, 要談法治民主, 首要之作便是司法改革, 而司法改革的第一炮便是從 ”建國一百年大赦” 開始。如果建國百年而不大赦, 真會坐失一次普天同慶、萬眾歡騰的良機。實施 ”建國一百年大赦” 不僅可以立即減輕監獄人滿為患的壓力, 立即改善受刑人的最低生活品質, 而且使多數輕罪受刑人立即回到社會從事生產, 產生勞動力。政府自主政以來, 力倡兩岸和平, 解除大陸對台灣武力威脅, 堅持改革, 振興經濟建設, 勵精圖治, 夙夜匪懈, 而令人費解是何以政府民意調查卻始終無法突破, 回到2008年總統大選獲勝時的高支持度, 其中主因是人民望治心切和對 “司法” 的深痛惡絕造成民怨難平以致對政府的施政始終缺乏信心。如果要喚回民心, 贏得民眾對政府改革的信心, 對施政的重新評價, 我相信 “建國百年大赦” 正是一劑及時的 “強心補身” 的良藥 ! 同時也向全民宣示了 政府對 “司法改革” 的決心。

一個關心社會的選民 敬上
主題
官官相護 踐踏人權-法務部包庇下屬,侯寬仁濫用檢察權
218.160.176.*
留言人
10/31/2010 4:29:31 PM
內容您好

99年10月15日聯合報載:「台灣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中及雲林土庫棄土場案中都爆發證人筆錄爭議,在法院均認定偵訊筆錄與實際情形有誤而認定無證據能力,在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後,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天經過激烈討論,決議對他分別作出申誡及飭令注意的處分。偵辦太極門案部分,因時效已過無法議處,但被認定過程有所不當。」其中有關太極門案部分,真是令人生氣,台灣的法務部、檢調系統官官相護,是非不分,無法無天。

侯寬仁檢察官86年違法起訴太極門案,監察院早91年調查出侯審理太極門案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等八大缺失,並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侯檢察官仍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同時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卻一直未展開議處,期間太極門曾多次詢問,法務部宣稱必須等刑事判決下來才進行議處,等到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太極門無罪後,卻以超過十年時效無法議處,這真是荒謬至極!

太極門就如同我的家一樣,師兄師姐一起在修行的路上互相勉勵互相學習,每次一到會館心裡就熱呼呼暖洋洋充滿了愛的能量,師父?我們弟子慈悲、勇敢、真智慧,他是所有太極門弟子人生的明師,補習班的名師哪能相提並論!更何況太極門根本就不是補習班,太極門是古老氣功武術門派,師徒是一生一世的關係,侯寬仁檢察官、張盛和、凌忠嫄等國稅局官員請不要指鹿為馬。

檢察官或法官一個濫權的舉動牽動很多人的一生,尊嚴、名譽、財產受損,甚至毀了一個家庭,或牽連到親戚朋友,侯寬仁犯了那麼大的疏失,侵犯到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臺灣高檢卻厚著臉皮說查無不法,到現在更說超過十年時效,請問他對太極門所造成的傷害,有十年的時效性嗎?十年過後就沒有傷害了嗎?那為何對侯寬仁的議處會有時效性?之所以要對侯寬仁議處是要他欠缺一個檢察官應有的專業操守與良知,侯寬仁濫用了人民賦予它的檢察權,法務部對這樣有違操守的所屬卻包庇,您能不生氣嗎?

侯寬仁不適任檢察官,而法務部故意拖延議處,最後弄個無關痛癢的申誡,甚至以時效已過無法議處之荒謬理由袒護下屬,包庇的台灣高檢署、法務部官員都應予以懲戒。事關國家之司法體制與公平正義,請您主持公道!

太極門弟子敬上
主題
悄悄話±±主題
218.160.176.*
留言人
10/31/2010 4:27:41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主題
別再提什麼相親假,會被?死的!!
220.130.135.*
留言人
衷心建議
10/30/2010 11:51:25 PM
內容林委員:

從你擔任板橋市長到現在,一直默默支持你,也知道你算是個有在做事的主委,但今天你提出的相親假提案讓人相當不以為然,
對普羅大眾而言,公務員的福利已經相當的多了,你要費心思考的是如何與民意相符,而不是推動這種讓人感到?眼且無力的提案?
不然我相信選民大家會運用智慧跟您表達強烈的不滿,你辛苦耕耘這麼久的根基也會?於一旦,請不要再提相親假這樣背離民意很遠的事情,謝謝!
主題
那天應該是在司法委員會ㄅ...
203.121.242.*
留言人
我是台灣人
10/29/2010 10:13:38 PM
內容那天會議人事行政局討論的是以公務人員為前提~所以當然不會討論到ㄧ般勞工
啊~~大家又何必那樣~~

如果是ㄧ般勞工~應該是由內政部或勞委會提出討論,所以我想還是就事論事點好,免得誤會林委員了ㄅ~~~
主題
要不要相親...
220.135.192.*
留言人
也是單身人
10/29/2010 2:36:27 PM
內容我想林委員會提出那樣的看法,應該只是為了激化一下制式的公務人員思維,擔心人事行政局想不出甚麼方案而延宕政府的政策,況且若要定案通常還需經過一些專家學者等團體的討論等等,SO~請大家輕鬆一下吧..若是仔細看過林委員的部落格,他好像還算是立法院的優等生吧~~~
主題
相親假 你會不會太扯了
220.141.184.*
留言人
小老百姓
10/29/2010 12:50:08 PM
內容公務員相親假你都能提得出來
那我們小老百姓就不是人嗎
星期六日不能辦 非得搞個假日出來
真的通過你就等著下次選舉只拿公務員的票
反正小老百姓你都不看在眼裡 那就算了吧!!

留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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