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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協迥
219.70.179.*
留言人
5/31/2011 2:06:37 PM
內容林委員您好:
在你的政見中樂見到你提倡法院應設立專股來處理有關債務清償問題,以幫助債務人獲得重生機會,我本身便是位正在與"債權公司"協商的債務人,所謂"債權公司"就是俗稱"討債公司",因為銀行己把債權轉賣給債權公司,所以這些債權公司與我協商時的態度及口氣就像老大一樣,說一就是一,毫無商量餘地,即便我己準備相當現金要清償債務,但債權公司開出的價碼遠超過我能力所及,口口聲聲說若無有力人士來關切的話,我提的金額一定無法與他們達成共識,我本身只是位小小小的平凡老百姓,在這社會努力生存著,那有機會能與上流社會人士接觸,如果可能的話,希望林立委能成為我生命的貴人,雖說只要有心,平凡人也能成為他人生命中迷津的擺渡者,但相信更用心的人肯定能成為他人生命中一輩子感恩的人....
板主回覆
您好:

若有相關的債務協商問題需要詢問,歡迎來電或親自服務處,我們會盡力協助處理.

板橋服務處
6/14/2011 2:57: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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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分的感激
123.192.57.*
留言人
5/29/2011 7:25:25 PM
內容我上禮拜想辦特見但卻不知道找誰辦 我先去了盧委員服務處請他幫忙 結果他的秘書說兩三天才會有答案 我等ㄌ兩三天都無消無息於是我又親自跑一趟過去問公文下來了嗎 結果他說沒有公文下來耶 當下我覺得很敷衍感覺很差 我現在住北投特地跑去土城請他幫忙結果...後來聽人家說林鴻池委員有再幫人家辦 我馬上又坐車去他服務處拜託他們幫我辦特見 結果二十分鐘秘書拿ㄌ一張單子給我說拿那張去就可以ㄌ 我當下想說真的可以嗎 我都快哭ㄌ 真的很感激您 您真是一位好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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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主題
122.118.132.*
留言人
5/9/2011 9:08:41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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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受害者人權日記_100年4月27日_一
111.81.63.*
留言人
5/6/2011 4:23:15 PM
內容司法受害者人權日記_100年4月27日_一

從我為媽媽被毆傷提告,到我反成被告,到我被法官、警察抓走,到我全家都成被告、都被判罪!司法是如何向財團傾斜,司法改革是什麼『碗糕』,你應該知道!!

從我九十歲無法行動、重度失智的媽媽,一個月付費51,000元,住進國泰醫院汐止分院護理之家受照護開始,一年之內無端被毆打多次,到嚴重受傷,向醫院抗議,最後被趕出護理之家。為了追討公道,我向士林地檢署提告,案子被壓了近二年,鐵證如山,但檢察官就是替該醫院相關人員寫盡「無罪理由」,到現在都還不起訴,也不移轉管轄。

更令人氣憤的是對方在遭我提告後,以各種罪名對我及我弟弟提出反告,不必有任何證據,由他們醫院自己開傷單,連表情都成為驗傷的傷勢症狀,甚至於由他們醫院的員工及丈夫互相為證人,不必有錄影及錄音,就可以告我強盜、恐嚇、公然侮辱、傷害,不僅士林地檢署迅速起訴我,士林地方法院更冤枉的判我兩條罪。

而在法庭上看到檢察官及法官對醫院被告相關人員客氣萬分,卻對我及我弟弟咆哮、威嚇,甚至於以對方於法庭所說的話與我弟弟所說的不同,就以「七年有期徒刑」之「偽證罪」起訴我弟弟。

我們向司法院長舉證士林地方法院及士林地檢署審理不公,聲請移轉管轄,避免再度被冤判,但司法院卻以「理由空洞」不准,應付了事。

司法受害者人權日記_100年4月27日_續一

在我被反告時,也就是去年8月21日中午,士林地方法院無視法律對我被反告之罪名不得通緝之規定,也沒有任何通知,更沒有任何拘提,就宣布我「逃亡」,「通緝」我。然後在當天由台北縣保安警察大隊數位警員在我家,以佩槍、手銬、暴力將我強行抓走,連一張該給我及家人的逮捕正式公文書都不給。案子經數家電視台大幅報導,檢察總長也三次下令板橋地檢署「速查徹辦」,我也向板橋地檢署提付證物,證明確實被違法逮捕,檢察官要我提出當天我自行搜證的錄影及錄音。但在我還未接到再開庭的通知前,連我自己握有的被違法逮捕錄影及錄音證據,檢察官都還未再調查前,就收到板橋地檢署的「結案通知」,也就是違法逮捕我之法官、警員通通無罪。

台灣的司法怎麼了?還有司法公道??人民不能為公道與大財團打官司??寫檢舉信給馬總統,總統一句「個案不得介入」,連犯法違紀的公務人員都「免責」,人民對總統還有信心嗎?

台灣的司法不公到什麼程度你知道嗎?連我為被冤判上訴的案子,在高等法院依權利聲請庭訊筆錄,在繳費後還必須再等十天!而律師卻可以隨到隨拿!

今天,臉書已開始封鎖我傳送訊息。民主國家就是如此禁止人民通信自由?民主國家就是任由「法官獨裁」、「檢察官獨權」?司法改革只是「政治的樣板戲」!

我要把我及家人所受的「司法迫害」向世界公開,以「司法受害者人權日記」來一篇一篇公開,即使被司法冤判抓進監獄,我及家人絕對要把「司法迫害」、「司法不公」的「真相」,一一公開。

司法受害者 尤家華 100年4月27日 TEL:0937067262
E-mail:golden.a6588@msa.hinet.net
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一段六十三巷三十六號七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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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7.142.*
留言人
cathy
5/6/2011 2:37:33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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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委員質詢
124.29.164.*
留言人
5/6/2011 9:42:10 AM
內容今日瀏覽"中藥調劑訓練50小時 擬就地合法"一文,憤憤不平,我堅決反對就地合法化,為甚麼不合法的事情可以就地合法化?難道台生去中國學醫,也可以就地合法化嗎?現階段有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人員,他們考取了檢定考試,卻無法展才,政府為什麼不去培訓他們,反而就地合法那些不合法的中藥調劑人員!?那些不合法的中藥調劑人員,有些是4、50歲的醫生娘,有些是半工半讀的工讀生,完全不是專業背景,政府卻要讓她們合法取得中藥調劑,實在很荒謬!!!中醫師檢定考試人員已經通過國家考試,考試內容涵蓋"中藥學"、"方劑學"、"生理學"、"生物學"、"診斷學"、"內科學"等十個科目,完全已具備可以執行中藥調劑的資格,但,政府卻不讓這些人有所合法,我看了實在對中醫藥委員會主委說法感到很痛心!!除了對人民沒有保障,也對中藥調劑沒有信心,更對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人員感到無奈。請委員三思,中醫藥主委的想法,切缺考慮,他只想到就地合法了事,卻沒考慮到人民健康與中醫師檢定考及格人員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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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07.227.*
留言人
5/6/2011 12:05:31 AM
內容悄悄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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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蔡志忠留言
122.124.168.*
留言人
5/5/2011 9:34:00 PM
內容無意間看到蔡先生留言
其留言內容非常符合實情
很遺憾看到版主官方式回應
其實就算是來關心一下了解一下也好也沒有
畢竟這些算是委員的選民啊
來關心一下也不用像跑紅白帖需要付錢
又能讓人感到關心
可以做啊
不然讓相關住戶或選民看到這樣回覆
相信大家以及大家的同選區親友也會用選票回應
慎思啊

板主回覆
莊先生您好:

該社區管委會主委等人,於上個月已前來服務處,詢問相關問題,未來若有需要委員服務處提供協助之處,亦歡迎來電.網路留言板上,礙於隱私,通常大家都不願留下資料,管委會也未必全知社區每戶之狀況,因此,若有需要協助之處不妨親自來電,提供詳細資料,我們亦會保密您個人之資料,如此便能盡快為你處理,再次感謝您的指教與留言~

板橋服務處
5/9/2011 3:5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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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24.170.*
留言人
5/1/2011 11:40:48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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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18.132.*
留言人
4/28/2011 8:2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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