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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請問委員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精神國民如何投奔自由?
110.228.108.*
留言人
7/21/2012 8:06:11 AM
內容在蔣總統經國先生那個時代大陸的精神國民如果有機會來台投奔自由都會受到基本的政治庇護,基本上那個時候大陸受難的同胞只要有機會到台灣就可以在台灣定居,隨著時代的發展政策的不斷演變今天大陸的精神國民遷台比過去要麻煩多了,根據相關移民政策,除非成?台?人的配偶或者被台?人收??子女或者在台?有直系??才可以,這對於我們這些嚮往中華民國的大陸精神國民來說簡直是天方夜譚,難道就沒有其他方法了嗎?我們將來是否可以對相關政策進行一些調整?
主題
愿有朝一日中華民國可以光復大陸
110.228.108.*
留言人
7/20/2012 9:42:16 PM
內容中華民族唯有統一在自由民主的制度之下才能實現偉大復興!
主題
請林立委多關心文化
111.246.107.*
留言人
7/16/2012 9:45:37 PM
內容請林鴻池委員,能夠來重視推廣台語 客語 原住民語言,都希望母語能夠繼續提倡下去,並且在電視台節目當中來製播台語 客語 原住民節目出來,新聞台建議,能夠來製播,台語 客語 原住民新聞報導,FM商業廣播電台,請音樂比例來編排到台語 客語 原住民語言等音樂,來多做播放出來。
主題
懇請 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114.32.211.*
留言人
阿海
7/16/2012 9:54:19 AM
內容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特別說明:對方人士為了劉宅官邸血案,刻意危害本人生活(或生存權)之現行行為,並且是持續干擾台灣人民長達數年之久的現行事件!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Question: 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
對方:“一發不可收拾”&“酒後亂性”;“官員犯案”;“一併同罪”;“貪污腐敗”;“爾虞我詐”;“群策群力,竟是始料未及的後果”;“扛去警衛室”???etc.
Q:“老三ㄟ哪會沒來”:
1.沒去參加結拜〔國小4年級的時候〕,號作“老三ㄟ哪會沒來。”
2.國小入學時的學號順序,是以出生日期做排序。
Question:“食物不潔???”
對方:“發生在警察機關。 ”“指揮蕭智仁辦案???。”???etc.
Question:“報復來,報復去。”
A?“彭婉如命案”
對方:“逃不出去,又被抓回來了。 ”???etc.
B?“江鵬堅的遺言”
對方:“好運ㄟ得時鐘,歹運ㄟ得番阿火枝。” “一詩兩命!”???etc.
C?“陳定南???”
對方:“沾血的三民主意。”“是陳定南ㄟ血跡,無不對。”“有???ㄟ手紋喔。”???etc.
Q:“偽證就是最好的(反向)證據???”
Q:似乎是非把所有的懸案全部查明,否則不能徹底解除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法律與科技:
Question:“司法案件敢有可能依行政疏失處理?”
☆不能證明司法人員參與其間,只是故意拖延時日而已。
Q:“法律專業能力”:“被害人變造兇手,兇手變造被害人???。”
Q:聽聞得知,邱〔劉〕文甫當時為檢察官之身份,如何才能使法院裁定第三者是兇手呢?
〔案〕例:造假軍中記錄一事:責任歸屬問題。
Q:檢察官也是當事人。當“鐳射武器”就在官員面前,並且正在危害台灣人民,請問該如何處理?
Question:“夢境殺人法”&“偷窺技術”&“鐳射武器”
☆是一種具有衛星定位與導航功能的放射線武器!
事實:“不但用放射線武器,而且還用言語激怒???。”
實例:“飛機差點掉下來”:對方使用“鐳射武器”攻擊本人的做為。
☆〔邱文甫〕:“是他發出來的文嘛???。”
1.“竊盜他人的帳號密碼而為之???。”
2.是經由哪些伺服器所發出來的文嘛!?
Q:邱〔劉〕文甫是讀法律系的,劉煌源是搞電子工程的,這種情形顯然是他們兩人通力合作,聯合起來危害本人的情況。
☆聽聞之事實,劉煌源、卓明同、許志雄為“鐳射武器”之專利權人。情勢上就是麻煩轉達仁寶許勝雄,請他務必要求其員工終止使用其研發成果危害台灣人民之行為。
問題集〔重點要項〕:
Question:“實際上邱Madam與林柏青是姐弟關係。”
Q:邱Madam的母親姓林,並且與林柏青的親生父親是姐弟或兄妹關係。
對方:“這就是真正的原因。”
Question:“Mother love you???”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麻煩邱〔劉〕文甫ㄟ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勸阻令郎一切公然毀謗與公然狡辯的行為,拜託,拜託。
☆敬請 一貫道務必勸導阻卻你們家的“雙龍背”所為之一切侵擾與公然狡辯之行為,拜託,拜託。
☆衛星訊號的發送範圍有多廣,事件發生地的範圍就有多廣。敬請轉達仁寶許勝雄,請他務必節制人力物力、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Question:“3年20班???”
☆高明陽、陳志勇、李耀光都是桃園國中3年20班的同學,並且聽聞得知他們三人是偵辦此案的司法人員。
Q:司法人員循私,不顧人民死活?
☆其實早在好幾年前,應該就有不少3年20班的同學加入這場戰局了???。
如今命案的真相眾所周知,卻是仍有其他3年20班的同學陸續加入這場戰局,包括李長榮、蘇楓貴等;既是如此,希望你們能夠瞭解此一事態的嚴重性與影響深遠,請你們務必規勸阻卻邱文甫同學長期侵擾台灣人民的惡劣行為。
Q:邱文甫:“只是規勸投案而已嘛???。”
Question:
既然邱〔劉〕文甫系出台灣大學法律系,敝人敢問貴校教授,邱〔劉〕文甫以規勸投案之名義,長期侵擾台灣人民,是否為合法合理的作為呢?
Question:“被害人家屬???”
對方 Liu2:“林柏青是被害人家屬,而且只是從犯而已,所以法院已經改判無罪ㄚ,主謀才是唯一的兇手???。”
對方 Liu1:“劉家是被害人家屬,伊要與劉家結怨仇,伊就是唯一的兇手???。”
對方 Liu2:“因為全部的人的指控,所以錄影帶的內容已經不能成為證據,並且法院已經裁定伊構成加重毀謗罪。”
忠義家風:
Question:“報復來,報復去”的原因為何?
Q:記得對方曾經談論到“一併同罪”、“禍起蕭牆”、“無三不成禮”這些話題,莫非就是真正的原因?
Question:邱文甫多次公開表示是第三者〔“死神” 〕教唆林柏青殺害劉縣長,並且公開表示:“全部的人已經指控伊是兇手啊,就等於是法院已經裁定啊。”
Q1:“後件押前件,死神。”“後發先至。”
Q2:是否有需要麻煩邱文甫把名單再list 一遍,送去司法機關審驗呢?
Q3:“就等於是法院已經裁定啊。”就等於是金額的後面隨隨便便加加減減幾個零,不影響數字的總和?
Question:2266:“是他插乾股造成???。”
對方:“責任歸屬問題。”
Q:何謂插乾股?請解釋清楚,他是指誰?如何的插法?除了插乾股之外,到底還隱藏了多少不為人知的事情呢?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之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7/16
主題
關於勞保基金 民國120年破產?
1.163.20.*
留言人
7/15/2012 8:04:10 PM
內容不知道委員或是幕僚們是否有注意到這一期的 今週刊 或是 新聞
請參考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120703739
或是
http://tw.news.yahoo.com/%E5%8B%9E%E4%BF%9D%E5%9F%BA%E9%87%91%E6%B0%91%E5%9C%8B120%E5%B9%B4%E7%A0%B4%E7%94%A2-213000004.html

這意味著,我們這一代民國 6x 年以後出生的人們,很有可能交了一輩子的勞保可是到老了確一毛錢也領不到。
當然有人會提說政府全額吸收,那這樣子的話台灣政府就會破產了
不知道委員們或是國民黨團對於這個議題目前是否有其它解法? 是否要降低給付(目前看起來最合理的解法)
相信國民黨團只要把這個議題 highlight 出來並且透過社交網路流通,大家會理解的,因為我們誰也不想台灣變成另一個希臘

Thanks for your time
主題
Help!
122.116.196.*
留言人
阿海
7/15/2012 9:24:47 AM
內容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特別說明:對方人士為了劉宅官邸血案,刻意危害本人生活(或生存權)之現行行為,並且是持續干擾台灣人民長達數年之久的現行事件!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Question: 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
對方:“一發不可收拾”&“酒後亂性”;“官員犯案”;“一併同罪”;“貪污腐敗”;“爾虞我詐”;“群策群力,竟是始料未及的後果”;“扛去警衛室”???etc.
Q:“老三ㄟ哪會沒來”:
1.沒去參加結拜〔國小4年級的時候〕,號作“老三ㄟ哪會沒來。”
2.國小入學時的學號順序,是以出生日期做排序。
Question:“食物不潔???”
對方:“發生在警察機關。 ”“指揮蕭智仁辦案???。”???etc.
Question:“報復來,報復去。”
A?“彭婉如命案”
對方:“逃不出去,又被抓回來了。 ”???etc.
B?“江鵬堅的遺言”
對方:“好運ㄟ得時鐘,歹運ㄟ得番阿火枝。” “一詩兩命!”???etc.
C?“陳定南???”
對方:“沾血的三民主意。”“是陳定南ㄟ血跡,無不對。”“有???ㄟ手紋喔。”???etc.
Q:“偽證就是最好的(反向)證據???”
Q:似乎是非把所有的懸案全部查明,否則不能徹底解除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法律與科技:
Question:“司法案件敢有可能依行政疏失處理?”
☆不能證明司法人員參與其間,只是故意拖延時日而已。
Q:“法律專業能力”:“被害人變造兇手,兇手變造被害人???。”
Q:聽聞得知,邱〔劉〕文甫當時為檢察官之身份,如何才能使法院裁定第三者是兇手呢?
〔案〕例:造假軍中記錄一事:責任歸屬問題。
Q:檢察官也是當事人。當“鐳射武器”就在官員面前,並且正在危害台灣人民,請問該如何處理?
Question:“夢境殺人法”&“偷窺技術”&“鐳射武器”
☆是一種具有衛星定位與導航功能的放射線武器!
事實:“不但用放射線武器,而且還用言語激怒???。”
實例:“飛機差點掉下來”:對方使用“鐳射武器”攻擊本人的做為。
☆〔邱文甫〕:“是他發出來的文嘛???。”
1.“竊盜他人的帳號密碼而為之???。”
2.是經由哪些伺服器所發出來的文嘛!?
Q:邱〔劉〕文甫是讀法律系的,劉煌源是搞電子工程的,這種情形顯然是他們兩人通力合作,聯合起來危害本人的情況。
☆聽聞之事實,劉煌源、卓明同、許志雄為“鐳射武器”之專利權人。情勢上就是麻煩轉達仁寶許勝雄,請他務必要求其員工終止使用其研發成果危害台灣人民之行為。
問題集〔重點要項〕:
Question:“實際上邱Madam與林柏青是姐弟關係。”
Q:邱Madam的母親姓林,並且與林柏青的親生父親是姐弟或兄妹關係。
對方:“這就是真正的原因。”
Question:“Mother love you???”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麻煩邱〔劉〕文甫ㄟ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勸阻令郎一切公然毀謗與公然狡辯的行為,拜託,拜託。
☆敬請 一貫道務必勸導阻卻你們家的“雙龍背”所為之一切侵擾與公然狡辯之行為,拜託,拜託。
☆衛星訊號的發送範圍有多廣,事件發生地的範圍就有多廣。敬請轉達仁寶許勝雄,請他務必節制人力物力、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Question:“3年20班???”
☆高明陽、陳志勇、李耀光都是桃園國中3年20班的同學,並且聽聞得知他們三人是偵辦此案的司法人員。
Q:司法人員循私,不顧人民死活?
☆其實早在好幾年前,應該就有不少3年20班的同學加入這場戰局了???。
如今命案的真相眾所周知,卻是仍有其他3年20班的同學陸續加入這場戰局,包括李長榮、蘇楓貴等;既是如此,希望你們能夠瞭解此一事態的嚴重性與影響深遠,請你們務必規勸阻卻邱文甫同學長期侵擾台灣人民的惡劣行為。
Q:邱文甫:“只是規勸投案而已嘛???。”
Question:
既然邱〔劉〕文甫系出台灣大學法律系,敝人敢問貴校教授,邱〔劉〕文甫以規勸投案之名義,長期侵擾台灣人民,是否為合法合理的作為呢?
Question:“被害人家屬???”
對方 Liu2:“林柏青是被害人家屬,而且只是從犯而已,所以法院已經改判無罪ㄚ,主謀才是唯一的兇手???。”
對方 Liu1:“劉家是被害人家屬,伊要與劉家結怨仇,伊就是唯一的兇手???。”
對方 Liu2:“因為全部的人的指控,所以錄影帶的內容已經不能成為證據,並且法院已經裁定伊構成加重毀謗罪。”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之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7/15
主題
Question:“檢察官也是當事人的一種。”
122.116.196.*
留言人
阿海
7/10/2012 12:43:12 PM
內容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淺短的策略”,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規勸阻卻劉家“雙龍背”所為之一切侵擾與公然狡辯之行為〔“亂世間” 〕,拜託,拜託。
不能證明司法人員參與其間,只是故意拖延時日而已:懇請 法務部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特別說明:對方人士為了劉宅官邸血案,刻意危害本人生活(或生存權)之現行行為,並且是持續干擾台灣人民長達數年之久的現行事件!

您好: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忠義家風 B:
Question:“伊不是姓林ㄟ。”
☆聽聞得知,是某人為了阻止劉煌源行兇,所說的一句話。
Question:“沾血的三民主意???。”
☆聽聞得知,那本三民主義是高職時期劉煌源的課本???。
Question:“被害人家屬???”
對方 L2:“林柏青是被害人家屬,而且只是從犯而已,所以法院已經改判無罪ㄚ,主謀才是唯一的兇手???。”
對方 L1:“劉家是被害人家屬,伊要與劉家結怨仇,伊就是唯一的兇手???。”
Q:玩法而已,怎麼會是“法律上的事實”呢?
Question:“Mother love you???”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麻煩邱〔劉〕文甫ㄟ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勸阻令郎一切公然毀謗與公然狡辯的行為,拜託,拜託。
☆敬請 一貫道務必勸導阻卻你們家的“雙龍背”所為之一切侵擾與公然狡辯之行為,拜託,拜託。
☆衛星訊號的發送範圍有多廣,事件發生地的範圍就有多廣。敬請轉達仁寶許勝雄,請他務必節制人力物力、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Question:“3年20班???”
☆高明陽、陳志勇、李耀光都是桃園國中3年20班的同學,並且聽聞得知他們三人是偵辦此案的司法人員。
Q:司法人員循私,不顧人民死活?
Question:對方:“為了〔黃〕姓士兵那件事情,他把貪污的100萬賠償給黃悅敏,並且(向法院)坦承他就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主謀。”
☆其實真相為何,大家心知肚明,而且有所耳聞是???
☆“貪污你也有一筆”:“油墨未乾。”單純的偽造文書。
Q:“黃悅敏的小孩是邱文甫的”,並且聽說是有驗過DNA。
如此說來,豈非等於是錢又轉回邱文甫的口袋了嗎?
Question:“白色恐怖。”
〔邱文甫〕:“只要他肯承認他是主謀,就立刻結束,否則後果是怎麼樣,你們明白。”
〔邱文甫〕:“中華民國是法治ㄟ國家,當然是以法院裁定為準ㄚ。”
〔邱文甫〕:“再怎麼昏庸,還是中華民國的司法ㄚ。”
〔邱文甫〕:“因為全部的人的指控,所以錄影帶的內容已經不能成為證據,並且法院已經裁定伊構成加重毀謗罪。”
Question:“實際上邱Madam與林柏青是姐弟關係。”<2012.7.10>
Q:邱Madam的母親姓林,並且與林柏青的親生父親是姐弟或兄妹關係。
對方:“這就是真正的原因。”
Question:“原本你〔司法人員〕也想要討200萬噢???。”<2012.7.10>
☆〔一堆對話〕
Question:“死於砒霜,號作食物不潔噢???。”<2012.7.10>
Question:“百吃百嫖???。”
L2:“???鐵打的身體。”<2012.7.10>
☆〔一堆對話〕
Question:“檢察官也是當事人的一種。”
Q:檢察官也是當事人;當“鐳射武器”就在官員面前,並且正在危害人民,竟然還說要輪三班制!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之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7/10
主題
新北市永和地區荒廢20年的福和戲院盼政府協助處理
114.24.7.*
留言人
7/7/2012 12:20:58 PM
內容如同相關報導指出,位於新北市永和永利路的福和戲院停業已久,嚴重影響周邊市容環境,且環境日益老舊惡化,衍生衛生問題,再加上地點隱密,燈光灰暗,已漸漸變成地方治安死角,而當地居民更長期深受摸黑進出家門之苦。

近幾年終於盼到政府重視,協助輔導都更,但卻遇到產權複雜,無法吸引建商投資改建,而遲遲沒有下文

我並非當地居民,但住在附近,身為永和居民,深切盼望升格後的永和能有升格後的市容,諸如板橋區的改變讓人煥然一新,但反觀永和,一樣的擁擠,一樣的髒亂,福和戲院已荒廢20年,卻不見政府介入處理,新北市市長 朱立倫上任後,雖將福和戲院列入專案處理,但也不見有任何進度,據我了解,當地居民求助無門,僅能默默等待政府的協助...

一直很欣賞林鴻池委員親民、親力親為的從政態度,更感謝林委員積極的為新北市市民做事。希望您能在此聽到我們的聲音,再次詢求您的協助,也想請問到底目前的情況為何,是否能舉辦說明會告訴當地居民情形,甚至是否有可能利用政府的力量完成都更。

謝謝
從小到大在永和長大的永和人敬上
主題
help!
122.116.196.*
留言人
阿海
6/30/2012 11:01:25 AM
內容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淺短的策略”,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懇請 法務部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敬請 規勸阻卻劉家“雙龍背”所為之一切侵擾與公然狡辯之行為〔“亂世間” 〕,拜託,拜託。

您好: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Question: 是槍擊命案ㄟ 〔劉宅官邸血案〕
A?“貪污腐敗???。”“爾虞我詐”???。”
B?“群策群力,竟是始料未及的後果”:
C?“他們兩個在相摟ㄟ時準,打出第一發。”
D?“莫怪劉邦友ㄟ這麼好膽,衝第一ㄟ。”
E?“官員開熗殺人,就這爾簡單嘛”
F?邱〔劉〕文甫:“???是下班時間。”
Q:“但是〔邱文甫〕仍具司法人員之身分!”“差15分鐘才算卸任。”
G?事件發生地點:劉宅官邸。
H?“為了報猛沃港的仇恨”:只怕是邱〔劉〕文甫為了此事,險些丟了官位。
I?槍擊命案:“槍枝編號”;“警衛室”;“主動偵辦的案件。”
J?“酒後亂性。” <2012.5.27>
忠義家風:
Question: 忠義家風
“毒死伊ㄟ養爸ㄚ”、“肝膽相照”、“貪污腐敗”、“一發不可收拾”、“食物中毒事件”、“牽連甚廣”、“飛機差點掉下來”、加“一塔加一塔”???etc !?
Question: “彭婉如命案”!? <2012.5.21>
對方:“逃不出去,又被抓回來了???” <2012.6.16>
Question: 〔“江鵬堅的遺言”〕:“好運ㄟ得時鐘,歹運ㄟ得番阿火枝???”
Q:原來是“一詩兩命!”<2012.6.16>
Question: “陳定南”
對方A:“縣長、民意代表、法官;行政、立法、司法。” <2012.6.7>
對方B:“證據就是這樣阿,沾血的三民主義、江鵬堅的遺言,顯示伊就是唯一ㄟ兇手啊。” <2012.6.8>
對方:“是陳定南ㄟ血跡,無不對。”“有???ㄟ手紋喔。”“那天的訪客就是劉煌源喔???;躲在腳落,手拿??的那一個???。”<2012.6.8>
對方:“互為主謀???。”
Q:案發之後都有做偽證以混淆案情的情形!
Question:“老三ㄟ哪會沒來。”
Q:沒去參加結拜〔國小4年級的時候〕,號作“老三ㄟ哪會沒來。”
☆國小入學時的學號順序,是以出生日期做排序。顯然是他的個人觀點。
Question:〔人、事、時、地、物。〕
A?即使犯案累累,仍屬責任歸屬問題,不然也會造成牽連甚廣的情況。
B?能掌握被害人的行蹤或行程,並且預謀加害之,豈只是科技的運用而已,尚包括人事上的關說利用與爾虞我詐。
C?人際關係或利害關係能及於劉邦友、彭婉如、江鵬堅、陳定南等人士者,便是重點人士。同學關係或利害關係與林柏青、邱〔劉〕文甫、劉煌源、邱〔劉〕明賢、蕭智仁、江幸恬等人士有關聯者,本人似乎早就已經成為被追查的關鍵人士了。
D?調查的範圍縮到最小了嘛:“偽證就是最好的(反向)證據。”〔“全是偽證”〕
Question:“Mother love you”
☆雖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而於此事,卻是因循私情、危及公權力的狀況!
Question:“司法案件敢有可能依行政疏失處理?”
〔案〕例:造假軍中記錄一事:責任歸屬問題。“軍方已經改過來了。”
Q:關說、爾騙他詐、做偽證:“被害人變造兇手,兇手變造被害人???。”
X:“司法不能昭信於人民,則人民不附???。”
Question: 只是故意拖延時日而已。
“每次立法委員帶警察來ㄟ時準,檢察官攏擋ㄟ頭前???”“兇手就在司法人員ㄟ面頭前ㄚ,這樣子還是辦不了案子???”
☆不能證明司法人員參與其間,只是故意拖延時日而已。
Q:似乎是要把所有的懸案全部查明,才能徹底解除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Question:“張水生???”
邱〔劉〕文甫:“特別地愛,給特別的你〔我〕???”
Question:姻親關係
Q:劉宅官邸血案發生在前,然後與原配離婚,再與她人結婚生小孩,現在小孩的年紀也不小了,他才公然謊稱“我是無罪的,不然怎麼可以再與她人結婚生小孩???。”
Question:“法律專業能力。”
對方:“透過司法程序,林柏青已經是被害人家屬了,他〔第三者〕才是唯一的兇手。”
<2012.6.29>
結論:
☆冀希能盡快處理、勿枉勿縱,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衛星訊號的發送範圍有多廣,事件發生地的範圍就有多廣。
☆ Good luck.“Over!”

阿海
2012/6/30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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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27.223.*
留言人
6/21/2012 8:07: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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