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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幫助
192.192.88.*
留言人
5/28/2008 3:02:07 PM
內容我凌台明住台北縣中和市景平路259巷1號2樓手機0928431164年次70年2月21日體重40公斤學歷開明高職汽修科畢業因為長期找不到工作之前做餐廳服務生及服務業因工作經歷只有一到二個月所以不容易找工作想當演員及無薪經紀人盼望委員幫助及打電話0928452133給高凌風特助黎婉欣轉達高凌風協助我進入演藝圈也打電話福隆經紀6632-9191給葛福鴻希望她協助我及可米柴智屏及萬星黃錦鳳及齊石傳播及金馬獎主席焦雄屏及多利安及傑星娛樂及艾迪昇及映畫製作及百是傳播及喬傑立加入演藝圈因我有寄照片資料也打電話TVBS經紀部希望協助我加入演藝圈因我有寄照片資料
板主回覆
你好:

關於你個人問題,因與演藝界未有接觸,若你對演藝圈有濃厚興趣,建議你是否去參加現有電視電台的一些歌唱比賽或甄選,或許較有幫助,預祝你順利成功.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6/2/2008 10:16:03 AM
主題
關於台鐵無素食便當的問題
163.13.12.*
留言人
5/27/2008 10:18:26 PM
內容林立委您好
欣聞您也是素食者,想反應一下關於台鐵無素食便當的問題.
經過反應至局長的信箱,得到下列回覆:

若台端搭乘本局列車需要素食便當,可於乘車2日前,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17:30來電向本局餐旅服務總所洽訂(訂購電話:02-23116482),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在這時代,搭車前還要先預約便當,為何不能直接就在車上提供,而且就因為沒提供,才覺得素食者不多,希望委員能幫忙關注此問題
非常感謝
板主回覆
施先生您好:

對於你的寶貴意見,我們會向台鐵反應,要求台鐵盡量要兼顧乘客權益及其營業考量,減低素食者用餐的不便.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6/2/2008 10:05:07 AM
主題
悄悄話±±主題
218.167.63.*
留言人
5/26/2008 9:25:09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您好:

關於你所提的意見,我們會密切注意該法案之進度並加以督促,維護役男應有之權益,在此之前也請你,多注意自身健康狀況.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6/2/2008 10:10:53 AM
主題
兩岸婚姻之漏洞與耗費資源
61.229.233.*
留言人
5/25/2008 7:50:35 PM
內容林委員您好:

本人是板橋市文德里里民~


承蒙您撥空閱讀此信,若有打擾之處,懇請見諒.


本人與大陸配偶4月於大陸結婚證,在海基
會驗證後,目前在移民署等待7月我本人在台第一次面談~

(我是在四川成都涉外婚姻處公證),但前幾天大陸配偶向我要求買房子給她家人,我不答應~於是對方

威脅我不來台灣~並說要本人自行處理離婚事宜.並說我無法離婚成功,對方會注意我在台灣的婚姻狀況.

只要發現我再婚,將告我重婚等等..

現在我決定要離婚~但不知在台灣部分可以能保障我在台灣單身的合法身份嗎?大陸部分去辦離婚可能因為實在舟車勞頓,又勞民傷財後卻不一定離的成婚,本人相信這種案例應不只我本身發生~


斗膽建議 林委員是否可參考立法在大陸配偶來台前的雙方婚姻皆為"過渡型婚姻"~也協調大陸婚姻公證處在雙方定訂結婚證時要求簽下不能在台灣婚姻登記完成前有悔婚的不當理由(如單方面要求金錢,不動產購置為要脅)也就是說在大陸結婚到台灣正式登記前的婚姻均僅止於非正式~只要來台前置作業過程中有發現大陸配偶失聯或違反忠誠婚姻條件者~可依保障台灣配偶為由~由台灣單方面(台灣配偶)片面廢止此婚姻效力~同時也對台籍配偶施行懲罰,如幾年內不得再迎娶外籍配偶~當然大陸也要對大陸配偶施行懲罰.

如此可防止惡質婚姻在大陸配偶來台前或後一再發生~也防止大陸配偶藉由大陸地區登記制婚姻無束縛之漏洞來威脅已在台耗費心力的台灣配偶~此建議相信 海基會過去已發現不少案例~以及過往大陸婚姻在台離婚率之高的前車之鑑,企盼我這台灣人民的心聲相信也是眾多以往及未來可能遭遇到此情形的台灣人的心聲能被聽見並速採取適當措施~我相信這不僅是台灣人民的利益相信也是可充分減少海基會文書或業務量的建議~

本人將自今日起每月寄正式信函給各相關政府單位與民間團體,直到看到兩岸婚姻法得到妥善保障每個兩岸人民婚姻之真誠為止,畢竟現行法令原本就是防止不法婚姻為主~故我想本人的建議應該有達到再過濾的效果.



懇請 林委員解惑為荷~


拜託



一個心力交瘁與對人性失望的台灣人
板主回覆
您好:

關於你的建議,將轉請國會辦公室研究立法或修法的可能性,以防止國人一再受騙,若你還有補充意見,可電洽國會辦公室電話2358-6871.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6/2/2008 10:22:50 AM
主題
悄悄話±±主題
61.224.34.*
留言人
5/24/2008 10:45:27 A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因年代久遠,相關資料早已滅失,建議你或可向警察局查詢看看.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5/27/2008 5:06:26 PM
主題
悄悄話±±主題
61.229.137.*
留言人
5/22/2008 9:18:27 A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請你來電22536788洽黃先生,敘明後他會為你解答.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5/22/2008 3:28:40 PM
主題
大樓養狗
61.56.83.*
留言人
5/19/2008 3:03:37 PM
內容我們是板橋市國光路百世順大樓8樓住戶,原本乾淨舒適的居住環境,卻因187號8樓之1
房客的入住而遭破壞,概因該戶飼養一隻大型犬,時常散發出濃烈的臭味,經多次委請管理警衛轉告該戶請注重清潔,均不見改善,亦請該戶房東出面規勸,但也只有噴灑濃重的香水欲掩蓋臭味,但兩者相乘之後,味道反而嗆鼻難受.甚至氣味濃時連在家中也聞得到,迫使我們只好以芳香噴劑.精油對抗.親友來訪時,也對這種情形不敢恭維.
也曾向環保局投訴,但環保單位將案件轉由清潔隊處理,清潔隊來看過後表示空氣污染問題並非他們的責任範圍,清潔隊只管垃圾問題.

這種情形已有很長一段時間,原本衷心希望鄰居間應敦睦相處而百般忍耐,但居住品質惡化,且擔心身體長期吸入不明的氣體所可能的危害,也當面請該住戶改善,未料對方蠻橫無理,還大言不慚:狗本來就有體味,誰規定大樓不能養狗?!
我不知還有什麼方式可行?除非自己般家?!
只好請委員代為伸張正義
謝謝您!
板主回覆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查閱公寓大廈管理之相關規定後,主要還是要訴諸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並檢視該社區當初是否有訂定住戶飼養寵物之相關公約,由管委會出面與所有權人及住戶協調,若當初沒有明確規範,亦得以其他不得妨礙公共衛生或公共安寧等規定來加以約束.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5/20/2008 2:50:43 PM
主題
悄悄話±±主題
118.165.98.*
留言人
5/18/2008 11:23:38 A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您好:

首先恭賀您的母親能獲得公所所頒模範母親此ㄧ殊榮,當天委員因有其他行程所以未能到場祝賀,尚請見諒,另外有關致送賀匾ㄧ事,委員對於例年模範父親母親大多至現場祝賀,並在節日之前致送賀匾恭賀,不受市公所提前舉辦活動與否影響,又因活動是由公所主辦,實不便在現場頒發(因尚有其它委員及縣議員等,恐造成主辦單位之困擾),故尚請見諒.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5/19/2008 2:45:56 PM
主題
請給我合理的解釋-拖吊場與警察到底稿什麼鬼
202.159.128.*
留言人
5/12/2008 12:30:07 PM
內容委員你好:不知道我們的法令到底是在保護人民還是在坑人民的血汗錢.今天上午.身為小小市民的我.只不過路邊停車(機車)找工作面試.結果一會兒的時間.拖吊車連同警察.正在拖吊機車.我的機車就在我的眼前放在拖吊車上...頓時無言.問了警察先生是否可以開罰單就好.我違規我願意承擔.但是車子可否不要拖走呢?警察先生一句沒辦法.要自己去拖車場領車.這是什麼道理啊?請給我合理的解釋.這是合法的坑人民的錢是不是.非得要我坐計程車去領車.花了計程車費用以及拖吊場保管費這樣才甘心讓我領車是嗎?到底哪裡合理.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只不過大部分人都只是摸摸鼻子認了.但是長久以來.這根本就不合理也不公平吧.所以請委員發聲.替小市民找出合理的答案吧.謝謝
板主回覆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經查詢北縣交通隊答覆如下:

對於違規停車非經完成填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程 序,不得執行拖吊。於開始執行拖吊上架中,如駕駛人已到現場,應即指揮停止拖吊,並請車主出示駕、行照,查核無誤後,交付違規人已填摯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責令違規人駛離。執行汽車拖吊時,未架輔助輪者,倘拖吊車及被拖吊車輛已拖離原地,則不得依被拖吊駕駛人之請求而於中途放車;架設輔助輪者,輔助輪架設完成且完成照相存證即不放車。執行機車拖吊時,倘已吊上拖吊車放穩妥當,得不依被拖吊機車駕駛人之請求而於繼續執行拖吊作業中放車。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5/13/2008 4:11:49 PM
主題
救救懷翠里,不要變成「西西里」:
219.70.152.*
留言人
5/12/2008 12:02:41 PM
內容主旨:我們不要洪文化家族當懷翠里長!

一、選舉不公
1. 當民意代表期間貪污,發災難財!
2. 買票,連續兩次,這是里內眾所皆知的事。(2000元,無法舉證如何告他們?里內監視系統他們管,里民名單在他們手上!)
3. 選舉暴力:洪文化手下教訓選舉過程中,文宣和廣播公開「嗆聲!」的三號候選人,把人打到手骨折。因為楊木昌的文宣和宣傳廣播強調:「為什麼我們的里長要重選?為什麼?」

二、洪家族私德敗壞
1. 過去圍地收停車費(又不是他家的地)。
2. 他家兄弟開的鐵工廠,欠債免還。(跟鄰居購材料沒付款,陳年往事!)
3. 「里民大會」不具代表性,私下招支持者親族,沒有貼公告和公開廣播!(因為我很關心這件事,一直想找地方首長表達!)想當年(民國82)受過日本教育的懷翠里老里長,做事規規矩矩,里民大會通知單送到各家信箱。(我還記得當年通知單,還有政府宣導內容,拜託公教人員含退職者踴躍參加!)

三、痛心疾首的現象與擔憂
1. 洪里長為人海派交友廣闊,身段柔軟選舉手段靈活。但這次選舉,很明顯地方里長辦公室(堂堂政府公器)成為地方黑幫結社、活動出入的場所,選舉時造勢動員來的,有許多地方幫派份子(而且不是我們里內的,拜託可以錄影查證。)我們里內很明顯,里辦公室是特定派系的活動場所,而非團結整個里內的公器。
2. 希望我們里辦公室的功能,不要變成明後年選舉樁腳動員買票的工具!(小小的里長選舉,為什麼有本事花那麼多錢?)筆者擔憂,里辦公室成為和市名代表勾結,報假帳的單位!(拜託政府要鼓勵、知識份子、各行老闆、公教人員,能參與關心里內行政。)

林委員前市長大人:我在多次場合和您握過手,筆者也是國民黨支持者,我們國明黨已經出了一個黑道背景的羅明才,請不要支持地方惡勢力樁腳,我是懷翠里里民(老母交代不要惹是非,因為我們男丁稀少。)
板主回覆
您好:

針對你的問題,因涉及到個人名譽及法律問題,須有明確事證才得以舉發(尤其選舉已過),但相關傷害他人身體等可提訴訟.因此若你有相關事証,可逕行向檢警舉發.


立法委員林鴻池板橋服務處
5/12/2008 5:3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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