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內容 | 台64線已經通車.請客運業者研議開闢行駛台64縣八里往返板橋的公車!!
這條路線以利於八里民眾前往板橋市洽公.也可將八里民眾帶來板橋車站轉乘高鐵台鐵.也可在捷運新埔站轉乘板南線去台北市區.比搭704快上許多哦!!
板橋民眾要八里遊玩.也有便捷的交通.希望台64線的開闢.能讓縣內交通更加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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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主回覆 | 許先生您好:
會將你寶貴意見向交通局反應爭取~謝謝!
板橋服務處 5/10/2010 10:13:3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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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內容 | 馬先生舖天蓋地的ECFA自吹自擂不但沒收到預期的宣傳效果,反倒是愈發加深全國人民的不信任。可不難想見這不是宣傳不到位,反倒是愈發襯托出馬先生個人先入為主的邏輯思維背離常道。這樣子施政下去,官逼民反的國家災難就迫在眉睫。?哉!慎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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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 陳情 & help,please. 122.11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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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言人 | 阿海 4/13/2010 10:34:5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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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陳情 & help,please.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混淆視聽、製造擾亂(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一事,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重點:讓義務役據點長能順利退伍。<<非現役軍人不受軍法審判>>->(軍方)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歸納:血手印一事才(有報警記錄)->兇嫌自投羅網(逮捕記錄)->一群義氣相挺的大學生因此而隕落->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到近期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所為之侵擾......
真相大白,
但是對方的做為,實在是嚴重危害本人的就業與生存(對求職與新職廠方面............對方所造成的侵擾行為)。
<<<敬請委員務必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儘速終止侵擾本人,拜託再拜託。>>>
阿海
20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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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板主回覆 | 謝先生,您的訴求,我們以「書面質詢」的方式,向內政部提出改善要求,4/9林委員親自簽名認同,希望行政院重視這項要求。
國會辦公室 4/13/2010 1:36:1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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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 Help,please. 122.11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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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內容 |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從血手印一事因而形跡敗露、兇嫌自投羅網、一群義氣相挺的大學生因此而隕落、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到近期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濫用手機測試卡等電子技術所為之侵擾...... ,敝人認為,這一連串的事件必然牽扯上一些老一輩子的人,為了搭救一名對他們來說是至為尊貴的兇嫌,而衍生出來的一連串的陰謀鬼計。現在,本人既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真相可說是以經到了眾所周知的地步了,對方居然還可以<<查無實證>>的手段繼續困擾、甚至於是脅迫本人!
難道還不足以證明,這是…………呃!
總之,
<<<敬請委員務必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侵擾,拜託再拜託。>>>
阿海
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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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 陳情 & help,please. 122.11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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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內容 | 究竟是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
......有須要對決(?)那麼久嗎!
陳情 & help,please.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混淆視聽、製造擾亂(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一事,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問題是對方仍要以<<查無實證>>的手段繼續困擾、甚至於是脅迫本人!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既然本人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須的釐清事實真相之申訴,破解對方在上述兩宗案件對本人所做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與不實的軍中記錄,事實真相已是到了人人皆知的地步了,劉邦友命案依舊不能破案,問題卡在哪裡,相信大家都非常地清楚明白了。因此與仁寶緣盡、並要求對方終止以<<查無實證>>的手段繼續困擾、甚至於是脅迫本人!乃是基於以策安全上的考量所必定之回應了。
最嚴重的就是對方的做為,實在是嚴重危害本人的就業與生存(對求職與新職廠方面............對方所造成的侵擾行為)。
因此,
<<<敬請委員務必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侵擾,拜託再拜託。>>>
阿海
20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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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 被車撞~還要幫對方付錢 122.12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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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內容 | 我爸於97年間被未成年少年騎車撞到,而且對方還肇事逃逸,經由我方律師寫訴訟狀後,賠償金額為40萬,法院判決後為9萬元,並判對方保護管束3年,這件事拖到現在已經告一段落了,但是!對方名下並沒有任何的財產,所以9萬一直到現在我方一毛錢都沒拿到,那也就算了,家父的腿也逐漸復養中,對方也請了法扶中心的律師打官司,但事後我方居然收到法扶的存證信函,要我們幫肇事者付擔法扶費用1萬5千元,如果不支付並凍結我方名下財產,請問一下,這是什麼不成文規定呢?錢已經不是重點了!重點是!當初肇事逃逸的人如今可以若無其事,而我們確莫名奇妙的收到這樣的存證信函,這是什麼道理?請問一下立委,我們該怎麼去處理呢?為了不讓帳戶被凍結,家父己經將此筆費用於99.04.08月繳清了。誰來告訴!這是什麼邏輯!政府拿人民的血汗錢,花的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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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主回覆 | 您好:
可否請你來電告知判決書之詳細內容,以便我們了解為何你們需負擔對方之法扶費用.
板橋服務處 4/12/2010 12:25:4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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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內容 | To: lifelroc ,lifeline
Date: Fri, 30 Oct 2009 15:22:05 +0800 (CST)
Subject: 我一直求助但無人理
你好
請看以下
謝謝
(我在人間福報看到你們生命線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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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們告知.
國賓許董.
他就會馬上處理.
他家老國民黨.
他應照馬總統馬主席所說.
同理心聞聲救苦...勤政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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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國賓飯店董事長知悉.
新竹貨運台北盧講師、舒講師去年出面處理.
新竹貨運陳國忠張禾葳,撞我又罵我,刑民皆輸,大報登2次,
他們故意不依法賠十多萬(本金加自2004年以來利息)
本來前年他們終於願賠償,但又落跑、、、
我亟需此錢.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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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主回覆 | 您好:
對於你的問題,似已經法院判決確定,只是對方避不出面處理,另外你所說國賓許董似非關係人,可否請來電服務處,以便釐清問題!
板橋服務處 4/12/2010 12:22:1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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