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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陳情書
112.104.142.*
留言人
9/15/2010 8:18:15 PM
內容閱件者安康:

本人因為建教生的超時工作問題,向貴單位提出申訴,盼貴單位能為40000以上的建教生爭取該有的權益與義務.

建教生大多屬於弱勢家庭或是經濟不好的家庭學員,因為本人的小朋友今年才讀建教班(能仁家商:美容美髮科),

才了解教育單位與業者是如何把建教生當成賤價生(廉價勞工)來使用,以下陳述皆為小女在建教合作之下的工作時間與修

假規定,期盼貴單位能為全台灣弱勢的建教生尋找真正的公平與公理.

小女自從9月1日由能仁家商美容美髮科派任於台北縣土城市裕民路某家美容院食行建教合作課程,業者規定每日早

上必須在8點25分前打卡上班,每日下班時間皆為晚上9點半以後,(自9月1日至今工作15-16小時的天數非常多)然而:休假規定

以排休的方式輪休,月修4天,其中排休不得排例假日,若排休例假日以修2天記,當月只能修3天.

小女回家後曾提到:業者一再的詢問,要他住宿宿舍,然而:小女跟學姐(住宿宿舍)聊天當中得知,學姐們都須幫業者所

飼養的寵物(狗)洗澡,或是幫忙帶小孩,住宿者在店家打掃都超過12點才能回到宿舍休息,種種剝削,與不合理的工作時數與休

假方式,皆與勞工基準法的法則有所牴觸,應該說是違法超時工作,這種工作時程學校方面都了解,為何無法替眾多的建教生把

關,或爭取更合理的工作休假時程呢?或是學校跟業者有任何的不為人知的默契,不得而知.

本人曾去電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第三科詢問,所得到的回答:超時工作與休假不符規定須由當地主管機關(勞工局)所管轄

,又去電北縣勞工局詢問得到的回答是:因為建教生屬特殊,許多法則與規定乃屬於教育單位權責.

本人也曾與別的建教生家長聯繫詢問情形,得知:當與店家反映,業者會以學生不是認為由要求學校將其換工作地點,當家

長向學校反映之下,學校給家長的回覆是:貴子弟不適任美容美髮科,是否考慮轉別科系,或轉學.

這種不服工作時程與休假方式規定之學生,皆為不適任美容美髮科,請問為單位:這種工作時程與休假方式誰能認同呢?別

說是建教生(14-17歲的小朋友)連一般成人,這種工作時間與休假,體力也難以負荷,況且是建教生.


期盼 貴單位 能替眾多的建教生爭取公平公正的工作時間與休假,相信眾多的建教生家長會感激萬分,隨函附上能仁家商,

請家長簽屬同意書一份,請明查:是否眾多與勞基法有所牴觸之處,感激萬分




陳情人: 羅文駿

板主回覆
羅先生您好:

可否請你也寄一份書面資料至服務處,以便我們向主管機關反映改善此ㄧ情況~

板橋服務處
9/21/2010 2:05:31 PM
主題
板橋市運動中心
61.229.231.*
留言人
阿寶
9/9/2010 11:34:59 PM
內容請問是確定在英士路智樂游泳池現址改為運動中心嗎?
http://www.ucute.com.tw/chigalin/index.aspx?act=article&aid=195410220
板主回覆
您好:

有關運動中心座落是在智樂游泳池旁邊~如有疑問亦可洽市公所民政課.

板橋服務處
9/21/2010 12:10:04 PM
主題
HELP
122.116.208.*
留言人
阿海
9/7/2010 4:08:52 PM
內容立法委員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煩請立委再三要求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或脅迫頂罪;<<<緣盡,Over。>>>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黃姓士兵當時是某據點之士兵,敝人當時之職務為守總機。
*當時曾監聽得自外界打給連上之可疑電訊,或可推定是外力涉入,以掩飾他人罪行。
*造假軍中記錄一事,明顯是責任歸屬問題。
*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的確如此。
*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與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 文書(“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之日期相比較,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xx條人命關天”的事實,刻意造假。

相關人士:
仁寶負責人許勝雄先生。
(邱顯寶)老先生:應是此次事件的主導者,並且是仁寶的大股東,苦主端的邱(劉)明賢、邱文甫先生、林柏青先生的祖父。
邱淑娥女士:只知以前是桃園國中的老師,並且是與仁寶邱家頗有淵源之女士。
邱文甫先生:通說他就是做偽造文書、搞公開懸案、陷害本人的地檢署檢察官。至於其“一發不可收拾”之事,則有待確認。
林柏青先生:本人以前的國小同學,通說是在我以前之住所與土地公廟留下血手印之人。
江幸恬女士:通說她是仁寶方面的研發人員,並且與林柏青頗有關係之女士。
被困擾者 阿海 敬呈
2010/9/7
主題
我們非常需要幫忙
115.82.254.*
留言人
9/5/2010 7:48:45 PM
內容林委員..你好..
我是板橋市的小市民..敝姓林,是一位基層護理人員,近年來,我的家庭一直有個懸宕已久的問題,多方的詢問,至今仍未獲解套方法,想請委員協助!!
丈夫是印度華僑,來台已逾二十年的時間,而小姑也在台超過十五年的光陰,兄妹二人目前皆僅持中華民國的身份證及護照..並無其他國籍!兄妹二人在台工作多年,而印度老家原有公婆及小叔三人居住..四年前開始,小叔和公公相繼去世,僅留下與當地人語言不通且毫無工作能力的婆婆..
婆婆是1947年出生在印度的華人第二代..礙於法令規定,印度政府不發予印度護照,只建議當事人持原國籍<中國大陸>護照,就因如此,從沒踏入中國國土的婆婆,成了<<兩岸關係條例法>>中的大陸地區居民..
而不放心婆婆一人遠在印度的小姑,只好辭去工作,持著觀光簽證往來台印之間,照顧毫無工作能力的婆婆..
兩年前開始,為了申請探親,和先生跑到各大單位詢問,除了申請探親外,也想詢問針對婆婆長期居留的問題是否有解套的辦法?!但我得到的答案除了是否定之外,我還曾多次被移民署的承辦人員掛電話..他們始終告訴我..除非等婆婆七十歲再申請,不然沒有別的辦法..但我想請問..有誰能保證,婆婆可以捱到七十歲等"申請"的那一天??????
當中我也聽從娘家父親的建議,寫信至總統府信箱,每天等待的不是回答,而是一封電腦自動回覆的"確認信"..三個多月過去了,我連一封自動回覆的確認信都沒等到,讓我不禁懷疑總統府的"民意信箱"真的能幫我們這些市井小民將意見向上呈報嗎??三個月了..這樣的"石沉大海"也沉得太深了吧~~
如今除了向委員求助外,我們夫妻兩已經想不到辦法了..一個毫無謀生能力的寡婦雖不會對國家社會有極大的貢獻,但也絕對不會危害這片土地,不是嗎??請委員幫幫忙,幫幫我的家庭,幫幫我婆婆,讓她在有生之年也能享受含飴弄孫,一家團圓的快樂..別讓她老人家抱憾終生啊~~~
板主回覆
林小姐您好:

有關你的問題,煩請來電詳細說明,或以書面陳情,以利後續聯繫相關單位協處.

板橋巿服務處
9/21/2010 2:26:15 PM
主題
悄悄話±±主題
123.240.71.*
留言人
8/17/2010 8:28:36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主題
行騙天下馬英九
125.227.161.*
留言人
8/16/2010 10:54:57 AM
內容馬英九說:台灣是民主國家,我怎麼出賣?台灣是民主國家,為什麼說不反對人民反ECFA公投(這本來就是民主國家的主人行其主權在民之正當且應有之權利),馬英九怎麼千方百計扼殺人民反ECFA公投?且走火入魔到說反ECFA公投就是反人民這種只有精神病或神經錯亂之瘋子才會說出的瘋言亂語呢?馬英九你莫非是被終極統一這隻惡魔給鬼迷心竅不成?還是雖然生長在台灣但是還永遠俱有中國優良傳統騙行天下?就如同你的兄弟共產黨?
主題
敬邀林委員出席排雲座談會
218.164.150.*
留言人
8/6/2010 2:32:38 PM
內容林委員你好

我是關心玉山排雲山莊加高破壞景觀的平民
http://www.nownews.com/2002/10/03/157-1359133.htm
關於排雲山莊加高,請參考
"擴建排雲山莊 玉山生態堪憂"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5/today-life5.htm
"排雲擴建一倍討論串"
http://www.keepon.com.tw/ActiveSite/Message/One.asp?MessageID=88887
"抗排雲加高日記"
http://www.plurk.com/likulaw
與玉管處的書信
http://blog.xuite.net/likulaw/paiyun/36575847 (請提出替代方案)
http://blog.xuite.net/likulaw/paiyun/36587989 (永續發展,珍惜排雲)

"玉管處訂於本(99)年8月11日上午10時於1樓視聽室召開「排雲山莊整建登山相關措施座談會」,歡迎關心玉山登山之社團與民眾出席參加,如民眾未克前來亦歡迎以書面意見表達"
http://www.ysnp.gov.tw/news_messages.aspx?id=1066
敬邀出席、採訪、報導,或以書信、E-mail 表?對排雲山莊加高破壞景觀的關心
也請參加 "反對排雲山莊加高連署"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051420040000

謝謝

發言單
http://www.ysnp.gov.tw/upload/documents/20100803_151755.30101.doc
出席會議回條
http://www.ysnp.gov.tw/upload/documents/20100803_151755.78377.doc
(若無法讀 doc 檔請先下載 Word Viewer,網址如下)
http://www.microsoft.com/downloads/details.aspx?displaylang=zh-tw&FamilyID=3657ce88-7cfa-457a-9aec-f4f827f20cac

玉管處地址: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
玉管處首長信箱:http://reflect.ysnp.gov.tw/reflect/new/chi/chief3a.aspx
主題
悄悄話±±主題
114.32.211.*
留言人
阿海
7/31/2010 9:20:49 AM
內容悄悄話內容
主題
大漢橋機車道積水問題
61.220.88.*
留言人
7/28/2010 9:23:23 AM
內容林委員,你好~

6/3時已有向您反應此問題,如下:
但反應了近2個月(如以向台北縣政府反應是已 近4個半月),還是不見改善,不過只是處理淹水的問題,儘快修繕就可以解決的。到底不能立即處理的原因出在哪裡?真的是要讓市民感到政府做事都在互踢皮球嗎?這樣的服務品質,我們有資格升至新北市嗎?



林委員,你好~

大漢橋由板橋往新莊方向,機車道上橋時的斜坡路段,積水嚴重,不但每輛機車要閃避且常發生機車拋錨,造成交通阻塞,今年3月份已有向工務局反應,其回覆如下

【路平專案管理系統】
反應編號 175262
回覆內容 台端您好:
有關您3月9日於臺北縣路平報馬仔系統反映案件(編號175262,板橋市 大漢橋 板橋往新莊方向機車道),公路總局一工處中和工務段回覆如下:「本段已責成養護承商進場測量釐清積水原因待測量結果訂定改善方案」
謝謝您對本縣道路之關心
臺北縣政府 敬上


但至今都過了快3個月了還不見改善,今6/3去電工務局得知,此路段之前因為台64高架施工,當時路權轉移給內政部營建署,所以積水的問題要請營建署處理,已有會同勘驗,但目前似乎是還在跟承包商確認當初設計的問題,究竟責任該歸屬誰?而延宕未處理。

時逢梅雨季節,難道政府單位要等到有人出車禍,才積極的處理嗎?我們小市民每年繳稅,還得忍受不平等的待遇嗎?不能先行修繕嗎?如果誰該修繕的責任一直沒有解決,一到下雨天,我們就得擔心著車子會不會拋錨?會不會發生車禍?我們的生命就不值那筆修繕的錢嗎?

懇請林委員,幫我們申訴,不要讓我們覺得政府只會互踢皮球,而對政府失去信心,謝謝!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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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16.213.*
留言人
阿海
7/21/2010 11:04:04 AM
內容<< 規勸阻止(卻) >>

議員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1)掩飾他人罪行。
(2)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南門國小六年五班同學_林柏青),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究竟是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那麼久嗎!

Issues:
**對決(?):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為連上弟兄皆知的“連上長官出賣連上弟兄”之黑箱作業與責任歸屬問題。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有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的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部分:
由侵擾內容推知,顯然是邱文甫以偷睡袋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文書來污衊本人,邱文甫個人瀆職行為!
Maybe!因為有太多的因為?“旁人不得而知”。
**(黑珠芽?):
聽說是與監獄風雲有關?!
**華寶公司(?):
顯然是技術來源與主要的案情相關人士所屬單位?!

我只不過是一個小老百姓,遇到像他們那樣發生那麼多恐怖又血腥鬼厲的事情(聽說還是“xx條人命關天的事情”),實在是別無選擇,勢必選擇閃避(表明立場)。敬請議員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noise”影響的現實問題上,有能規勸阻卻(止)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使用電子技術侵擾本人,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

阿海
2010/7/21
help(緊急跟催)
板主回覆
您好:

有關你的陳情案先前已答覆過,請勿一再重貼佔用版面,謝謝你的配合~

板橋服務處
7/21/2010 3:29: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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