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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台灣醫學生不服氣
203.87.176.*
留言人
4/7/2009 2:06:11 AM
內容敬愛的林委員您好,
您對於東歐學歷的關注已獲得本國同學們的敬佩與喝采,引進東歐學歷不僅對於台灣的醫學生不公平,放任代辦以及東歐利用台灣法令,賺取動輒數億元的巨額仲介費與學費,對台灣經濟更是一大傷害。此風不可長,否則將遺害台灣醫學教育與衛生環境。

以下是我們的一些看法,煩請您於立法時參考,謝謝您的努力,台灣學生將會有目共睹,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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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學生不服氣
能到歐洲留學,在過往都是民眾心中崇敬的對象。在歐洲可以學到最新的科技、藝術、人文思想等,現在卻有人去波蘭等醫學水平不如台灣的地方學醫,一年畢業的人數即將比台大醫學系還多。入學不管程度,只要交錢給代辦,甚至在台週休二日的先修班就可抵一年,缺乏臨床教學,在台灣師生的眼中看來真是匪夷所思。高額的代辦費用及學費,若一個學生一年花費百萬,目前七百人一年就要花上七億。台灣學生一年用掉國家七億的外匯存底,僅僅是給波蘭學校跟代辦買到比台灣落後的醫學知識跟學位。
這樣的波蘭歸國學子越來越多,台大醫院從不錄用國內中醫系雙主修西醫系的畢業生,卻考慮錄用波蘭畢業生,對台灣醫學生心理造成極大的壓力。我們關注的絕非單純排外,而是要求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對於國外 (包括中國) 優秀畢業生,若可以給醫界帶來新的觀念與技術,當然歡迎;反之若僅靠一紙在當地都不能執業的學歷證明,外加通過率高達九成的簡單國考及格,未經任何臨床訓練就能在台灣執業,台灣醫學生卻要歷經重重關卡才能畢業,這才是令台灣生不能接受的事情。學校通過醫學院評鑑與年年訪視,花費無數心力跟資金只為改善教學,我們的老師也不甘心。
民眾或許會認為,醫師數量越多,每個患者得到的服務就越好。事實不然,醫師數量目前早已飽和,市區每隔幾十公尺就有一家診所,偏遠地區如山地、離島等地,雖然沒有大醫院進駐,但至少也有提供民眾基本的醫療服務。醫師執業數量已經接近四萬,平均五百多人就有一位醫師,或者說是五百個人交的健保費養一位醫師,將來醫師人數增加,變成兩百人養一位醫師,民眾的負擔勢必增加。除此之外,過多的醫療機構為了增加收入,彼此惡性競爭,廣增不必要的檢查、要民眾接受不需要的手術,甚至故意把腎病說成的嚴重到要洗腎。這是衛生署及教育部管控醫學系招生數的初衷。若非如此,台灣的醫學校院比波蘭好,台灣人何需付錢到波蘭買學歷?在全球經濟一片不景氣之中,台灣人樂當冤大頭,波蘭人高興數鈔票,這是多麼荒謬的事,對台灣經濟也有害處。
無論從醫學教育的品質、民眾的健康與開支、甚至是台灣經濟的觀點,讓台灣生到波蘭學醫已經是不可忽視的錯誤,更不應耽誤學子的寶貴青春。
我們呼籲,以外國 (含中國) 學歷考本國醫師執照應具幾項條件:
一、取得當地的醫師執業資格:在留學他國所得的醫學學位,在當地如不能執業,不是學生不夠認真考不上 不然就是該學位根本不被當地教育單位跟衛生單位承認。過去優秀的旅日旅美歸國學人,也都可以拿到當地執照;在台留學的海外僑生,即便手上是緬甸或港澳護照,台灣政府也會讓他們公平考照。台灣民眾絕非醫療二等公民,在留學國若不能取得執業資格,不應直接在台考照。
二、學歷檢定合格:各國 (包括大陸) 醫學院體制與台灣不盡相同,台灣醫學教育的本土內容國外不一定有,學歷非經檢定等同於台灣學校畢業水平,如何能直接讓其考照?
三、在台灣核准之教學醫院至少見實習兩年及格 (台灣生目前是三年):醫師最重要的教材是病人,床邊訓練是醫師學習的重要歷程。溝通、品德、基本技術均需臨床老師指導並考核。未經本土醫院的臨床訓練及格,如何能醫治台灣病人?波蘭醫學院六年制或四年制已經比台灣七年制短了,過程中沒有見實習,若能在國內醫院見習兩年好好學習,順便念書準備考試十分合理,只讓整個學習過程跟台灣學生差不多長而已。
若歸國學人真的很優秀 (或者至少有起碼水準),以上三個條件一點都不困難。長期而言,而國考制度更應嚴謹:醫學系畢業前的基礎醫學、醫學系畢業時的臨床知識、以及畢業後一般醫學兩年實習後的臨床實境考試。醫學系更應全面改制為學士後,讓有志從醫的學子能留在國內報考,不要讓台灣的人才以及外匯流失海外。我們歡迎世界各地優秀畢業生回台,但也請主管機關對於國外學歷能夠合理考核,如此台灣民眾的健康才有更健全的保障。
主題
悄悄話±±主題
59.117.212.*
留言人
4/1/2009 9:12:06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您好:

針對你所反映的問題,先前我們已和里長連繫也會請新海派出所依法來協助處理.


板橋服務處
4/3/2009 2:34:01 PM
主題
為您感到遺憾
218.169.59.*
留言人
遺憾
3/27/2009 10:33:12 AM
內容
昨天本來打電話到服務處,請委員?陸配關注目前正在立法院審查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不合理處,結果與接電話的男性助理有些溫柔的爭辯,原因是助理強調目前對陸配的歧視政策不能徹底修改成與其他外籍配偶相同的待遇,主要是因?大陸未公開宣佈放棄武力犯台,是敵對政權,那?我想請教,全世界目前有幾個國家公開承諾過“絕不武力犯台”?是不是承諾過“絕不武力返台”的國家公民與沒有承諾過的國家之公民申請來台時會得到不同的待遇?答案好像是否定的!而且更好笑的,哪有人熱情邀請敵對政權的人民來我們家觀光旅遊的?

?什?國民黨一直要隨著民進黨人的議題跳舞?把腦袋埋在民進黨人設計的土丘裏不能自拔,所以自己不敢仗義直言,如果做?民代如此,那更不用說政務官員了。政策轉變中心思想也要隨著轉變,想要賺人家的錢,又不想公平的對待人家的女兒,這樣的大陸政策,只能被稱作不要臉的大陸政策。



板主回覆
您好:

關於你的意見,仍需透過修法程序方能解決,未來委員會繼續為大陸配偶的相關權益來做爭取.務求其能早日達到公平合理.

板橋服務處
4/3/2009 2:22:18 PM
主題
悄悄話±±主題
163.29.142.*
留言人
抱不平
3/25/2009 4:21:31 A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謝謝你的建言,委員一定會捍衛本勞的工作權益;也會要求研擬長照制度的相關單位一定要正視本勞看護工與外勞看護工薪資差距的問題。
               國會辦公室
3/25/2009 9:20:44 AM
主題
健保局欺人太甚
115.43.36.*
留言人
3/22/2009 6:31:27 PM
內容高委員你好:
我5年前就因為失業沒上班,不繳健保費,且健保辦不好員工還領3個月年終獎金讓人氣恨,而我沒錢參加健保說不行,早不講晚不講說要我繳最近1萬1千健保費,且健保超過一年沒繳就沒健保資格,我4 年沒用健保看病,沒享受優惠!要不然送法院!真是欺人太甚,這樣沒錢參加健保4,5十萬人都抓去關!如果只針對我就太過分!沒錢不參加健保就有罪嗎????我母親也說真 過份失業不參加健保也不行.還用法院來威脅人, 而健保人員聽說還拿取我們這些失業強迫送法院的健保費的錢當4個月年終獎金!身為立委及台灣人都他們感到羞恥!希望建議失業人可以暫時不參加健保!都快餓死了還被這群人作威作福.可惡!!!!我打電話過去承辦
人員還在笑,說不繳送法院!好像他們是大爺! 強迫性的, 不服氣嗎!!強迫性卻專找弱勢團體,Rich上億資產又不敢收貴一點,這種健保會好嗎???算了,這些人以後都會下地獄,不是不報!該是修法的時候了!

PS.因我還有2萬5千健保費,很可能不久他們又要送法院強迫繳清!我朋友也發生失業後,強迫繳清,結果已經鬧離婚了!真是害人不淺!誰沒失業過,竟然落井下石!
最近我妹妹工作15 年從科技公司失業, 3個小孩房貸紮力太大了!也被寄來威脅!專門以害失業人為樂!

王先生
主題
悄悄話±±主題
118.165.79.*
留言人
3/21/2009 3:52:21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板主回覆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我們已連絡相關主管機關協助處理.


板橋服務處
4/3/2009 2:30:42 PM
主題
網路被匿名者以不堪言語毀謗要如何主張權益?
61.230.169.*
留言人
3/19/2009 6:42:45 PM
內容林議員您好 一直久仰您的法律專業 不知可否向您請教一件法律問題?

事發原因是 我家人因為在部落格上留言時 與一位格友因一個社會事件 遭一位很兇悍的格友尖酸刻薄的言語相激 而產生口角 (但我家人並沒有指名道姓)

事後那位格友就不斷跟蹤我家人 只要他到的格友的留言處留言 就過來辱罵不堪入耳的言語 本來我們想息事寧人 但是他卻一直變本加厲 請問我要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可以請教您嗎 如有叨擾處 先向您致歉
板主回覆
你的法律問題,勞駕你到委員板橋服務處諮詢,會有專人、律師替你處理。
委員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時間為「每週三下午1:30~17:00」。歡迎你的蒞臨。
服務處地址: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一段120號6樓之1(請由136巷進入)
電話:02-2253-6788
國會辦公室
3/30/2009 12:52:11 PM
主題
失業輿找工作
122.121.224.*
留言人
3/19/2009 10:31:51 AM
內容王如玄在口頭報告資料指出,現行失業給付期間最長發給6個月,相較近年來平均失業週期為26週,那只是資料而已,我本人從南科被資遣至今,快6個月根本就找不到工作,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對於民進黨團提案失業給付期限由6個月延長為1年,國民黨籍立委林鴻池提案將單親爸爸納入促進就業保障。我本人非常
贊同,請國民黨籍立委林鴻池幫幫忙,讓法案能快點通過,林鴻池立委你可以請王如玄主委
自已到外面問問失業人,找不到工作心聲........
板主回覆
委員在立院會持續替失業者發聲,強力監督勞委會的施政。目前正在推動「單親爸爸」也納入促進就業對象,讓失業單親爸爸的社會救助系統更為完善。
國會辦公室
3/24/2009 5:18:20 PM
主題
購買預售屋想退屋法律問題
59.124.81.*
留言人
3/17/2009 5:54:06 PM
內容林委員你好.我在去年97年3月購買ㄌ汐止附近一間預售屋.預買時有付ㄌ19萬ㄉ訂金ㄌ.房屋工程款定是98年7月開始繳18期.成屋98年底/99年初交屋.我想問如因今年ㄉ工作問題要支付房屋ㄉ錢有問題ㄌ.如有想退屋是否要賠償違約金多少或是訂金還可拿回幾成.謝謝
板主回覆
你的問題,可否勞駕你到委員板橋服務處諮詢,會有專人、律師替你處理。
委員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時間為「每週三下午1:30~17:00」。歡迎你的蒞臨。
服務處地址: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一段120號6樓之1(請由136巷進入)
電話:02-2253-6788
國會辦公室
3/30/2009 12:51:50 PM
主題
公職婦女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後休假權益受損
203.196.98.*
留言人
3/17/2009 2:05:56 PM
內容您好:
本人妻子是板橋地區公職人員,因為生育關係申請三年留職停薪在家育嬰,期望能做好為人父母的人生角色. 不料三年期滿回原單位報到後,被人事單位通知復職的第一年不能享有原本應有的年假(今年度計有30天),我們能體會地方單位是依人事行政局之法令辦理,但我們想請林委員幫忙的是:公務人員申請留停育嬰前,當年度的休假是依照比例計算(這點沒有異議),但是復職後卻被認定成年資"中斷",必須在任滿一年後才能繼續原本年資之休假權益,這一點非常不合理,也失去政府在鼓勵生育/子女教養...等之初衷,甚至對本人來看,是在處罰生育/留停之職業婦女.在此期盼委員能為民喉舌,向人事行政局申請法令之修改,若是需要本人到服務處再提供更詳細之案例說明,本人亦會全力配合.Thanks!!
板主回覆
蘇先生
為順利解決你妻子的問題,可否麻煩你提供書面資料至國會辦公室,並留下聯絡方式,以利後續回報。謝謝你。
國會辦公室地址: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308室
國會辦公室
3/24/2009 5:2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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