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題 | 我不是公務員,但是我認為新考績法是惡法 114.3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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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公務員體系發生嚴重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及更誇張的關說現象,是無法提升公務員的士氣及素質的,請委員三思!
造成大眾對公務員觀感不好,主要是因為
一些害群之馬!絕對不是全部!而且那些人為什麼可以做出如此大的危害,難道他們的主管沒有責任嗎?為什麼草案內盡是對基層公務員打壓、對高官的包庇呢?請委員三思!
我反對強制3%,應該要有更周全的方法及配套措施才對!請委員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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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 | 地政公務員 3/5/2010 11:40: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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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委員您好,我是在地政事務所工作的基層公務員,我們對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實在是非常反感,所以我們有一些意見想要表達:
先跟委員報告我的工作時間
0700起床 0730到辦公室 看買賣、贈與、繼承、分割合併、信託、塗銷等
登記案件,看到1100
1100收到法院的囑託查封函 弄到1200
1200-1330 邊吃飯邊處理昨天被批核的公文
1330-1600 繼續看案件
1600又收到查封公文 案件停擺去做查封
1630-1730 繼續看案件
1730-1800 出去吃個飯
1800-2000 公文擬稿送批
2000-2300 把案件帶回家看
2400睡覺
而我們地政事務所的每位同仁,工作時間也與我大同小異,而每位承辦人也都是認真負責,忙到三更燈火,小憩一下,又被五更雞給叫起來,繼續著一天的工作,在我們看來,沒有一位承辦人應該被打丙等。
但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卻規定:除第九條之三第一項另有規定者外,各機關受考人考列優等人數比率,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考列甲等以上人數比率,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五;考列丙等人數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三。
而被考列丙等的原因,居然有:「工作績效經機關各單位主管評擬考績後,提經考績委員會考核為機關全體受考人排序最末百分之三者。」
如此強制比例的法律,將使每位認真工作的同事,都有機會被列為考績丙等,這對於公務員的士氣,將造成嚴重的打擊,每位同事每天都如此的努力,但終究會得到名不符實的考績,而如果每位承辦人輪流犧牲自己,大家也終究會得到三個丙而被強制資遣,如此實在有失比例原則及公平正義。而經驗豐富的承辦人,領到三個丙退場,再由生疏的新進人員接手,如此對於政府的行政效率,根本是毫無幫助,這應該也不是民眾所期待的公務新象。因此,非常希望委員,能更了解我們的心聲,明白我們的工作辛勞,讓這份具嚴重瑕疵的考績法修正草案,能夠在這裡就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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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林委員:考績法修正草案,請慎重考慮! 123.19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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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 | cindy 3/5/2010 10:53: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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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若惡法考績一通過,終身不投KMT」這句話已經在網路上發酵了,請各位國民黨的立委,不只是為了選票,請你們好好的想一想,新制的考績法,有多麼的荒唐,多麼的不公平,丙等強制百分之3,受害的擺明是菜鳥,並嚴重打擊新進人員的士氣,別讓原本支持藍軍的公務人員,失望好嗎?這個惡法若通過,國民黨失去的不只是公務人員的心,連國考考生也開始反彈;而民眾只一昧的拍手叫好,但他們對新制的考績法只是一知半解,重點在於,這個制度「真的能淘汰不適任的人嗎?真的能嗎?不會有無辜的公務人員受害嗎?」。
請各位諸公立委,能夠正式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現行考績評定標準,本身就很主觀,再加3%比例的規定,我想馬屁文化、討好長官的事情將會愈來愈嚴重,有後台、資深、關係好的人也許並不在乎這個草案,但反之什麼都沒有的人呢?因為民眾的怨念,就拿我們來開刀?要改革可以,但要合理,要有配套措施,為何沒集思廣義,聽聽基層人員對考績法改革的措施及意見,比率不是重點,重點是「如何淘汰不適任的人」,試問連乙等比率,都可以淪為,抽籤、輪流的方式來決定,不敢想像往後的官場文化會變得如何…
百分之3丙等比率再加上一生中有三次丙等就資遣的規定,簡直是羞辱現職的公務員,不能升等就算了,連工作權都有可能不保!詮敘部試辦考績的結果,已經失敗,為何考試院還要一意孤行?上位者真的不能苦民所苦嗎?這裡指的不是民眾,而是基層人員的心聲.....................上班時間,我們為民服務,下班後,我們也只是一般民眾,對政策極不滿意的我們,當各位民意代表沒能重視時,最後最後只能用選票來制裁執政黨,雖極不願意,但望各位諸公立委,能夠重視,幾十萬小小基層人員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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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 | 考績法之我見 3/5/2010 10:12:5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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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如果明定丙等比例,是根據什麼確定今年會有多少人因績效不彰必須拿到丙等?而如果是採用相對的概念,認為在這單位績效後3 的人就必須拿到丙等,那我們有辦法客觀評價一個公務員的績效,認為他就是後3 的嗎?如果有,其實也不用訂定比例,訂定標準分數就好了;如果沒有,如何客觀評鑑?
其次,在現行法令沒有明定考列丙等之具體事實條件下,假設公務員A表現其
實中規中矩,但因所處單位沒有達到三%的丙等人數,所以他被找碴考列丙等。
試問,設定硬性丙等比例會不會有損公平正義?此考績惡法不僅不能改革公務體系,反而做大長官主管的權利扼殺的也只是新進之公務人員,與長官交情好或是有背景有關係的人,依舊年年甲等,苦的還是最基層的新進人員,而這樣的考績法好像說因為治安不佳,所以每年一定要有3 的人抓起來關,還強制規定每鄉鎮的3 要抓去關,這樣修定的考績法,實在需要再三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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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敬請委員為我們基層公務員發聲 59.11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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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硬性規定丙等比例,對基層公務員很不公平,當了3年的公務員,看了很多,每年打考績,被打乙的幾乎都是新人,或是沒有背景卻認真做事老實的人,反而會討好巴結長官的人(不見得會做事的人),年年拿甲,認真做事的人反而吃鴨子,已經很委屈了,以後丙等法案通過,就吃丙,將遭資遣,留下來的,反而是不會做事後台很硬的人,而且公務體系風氣將盛行巴結,奉承,拍馬屁.想想看這樣的政府會有效率嗎?
而且好不容易訓練出來工作已上手的新人被淘汰,又要重新招考,重新訓練一個新人,每年都在訓練一個新人,您想這樣的公務體系會有效率嗎?只會每況愈下.
我是一個認真做事的小小公務員,問心無愧,不想因為丙等法案撥奪我的工作權,我有自己家庭小孩要養.只想平凡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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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不知道委員本人是否能親自看到
但不陳情一下,實在對不起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的權利
我是菜鳥公務人員,去年底即和一群菜鳥同事被局長約見,告知要給我們乙等的原因,請我們體諒,所以對於政府終於正視扭曲的考績制度,實在相當高興。
但是看到草案之後,心裡些許的希望瞬間破滅
的確有很多前輩被打甲等是因為辛勞有功,但也有少許人僅僅因為是年資較深,跟長官關係較好而被打甲等,請委員思考,新制真的有辦法把這少數敗類揪出來給予丙等嗎?又或者是大多數沒背景的基層公務員悶悶吃大餅呢?
許多人民眼中打混的公務人員,真的都是適用考績法的公務員嗎?有沒有可能是約聘僱人員或人力派遣員工?假使真是如此,他們怠忽職守的過錯,難道不應該由他們的長官承擔嗎?畢竟是長官監督不周,管教不當,為什麼要由基層公務員代他們受過?
公務員被打丙等後,若覺得心有不甘想申訴或商調,那無異成為長官的黑名單,若商調不成留在原機關,那剩下兩丙想必不遠矣,累積三丙只好委屈走人。
考績丙等想商調難如登天,這樣的冤屈絕對不會只是想像而已。
丙等比例實在不可取啊,該打丙等但不該有比例,該打丙等但該有正確的配套措施,否則只是白白犧牲無辜的公務人員。
目前似乎沒看到真正能落實的配套措施
面談制度跟同儕互評只會讓情況更加嚴重
為了自保,人人想辦法相互陷害詆毀,如此會有心力專心公務嗎?
而長官不用受到部屬考評,卻又擁有生殺大權,如此一來豈不可以為所欲為?
這次考績法修正實在讓人感到心寒,身邊很多公務員都抱持著被壓迫的想法,
不是請委員您一定要幫忙擋下這個草案,畢竟我們身為基層公務員也是支持改革
只是目前的改革似乎是在錯誤的方向上加重力道
影響的層面不只是公務員士氣,更可能引起國家行政體系的紊亂
因此懇請委員針對限制丙等比例的不合理性以及未有明確的配套措施提出質疑
只要就事論事,發揮您的影響力讓社會大眾、讓考試院那些萬年甲等的權貴明白此一惡法萬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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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 | 一個年輕公務員 3/5/2010 8:42:0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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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請委員救救年輕一輩的公務人員吧!!!
新的考績法草案讓年輕一輩的升遷之路更窄,初入公門的我們即使認真工作,處理事情的成熟度及速度一定不及有經驗的前輩。
我們很願意改進、提升能力,但如果在整個部門大家都很認真、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但人非聖賢)下,又硬要強制3%的丙等,那新進人員的小小出錯就可能讓他吃上丙等考績,這豈不是雞蛋裡挑骨頭!
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把他的員工當成一種資產;請問您把基層公務員當什麼?
又當張忠謀再為他的員工辛苦爭取加薪的同時,您卻對底下公務員的權益默默無聞!
這讓我們如何為國家盡責!?
吾人認為此草案改革方向正確,
但做法大錯特錯!!!
強制比例原則有失比例原則及公平正義,請您三思,我們絕不會把選票投給虧待國家新一代公務員的這種政黨
感謝您的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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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最近考試院長關中所推行的公務員考雞丙等淘汰制度正如火如塗展開,而大家的反應,我都知道了。
但是,請大家想想看,當初國民黨怎麼敗給民進黨的?還不是因為公務員的表現太差,讓民進黨依靠勞動階層的力量站起來,所以,我們國民黨要長期執政,首先要做的是把公務員的福利縮減,這樣才能讓勞階層的人認為國民黨已經成了台灣最貼近人民的政黨,而民進黨,再也不會挖勞動階層的票了。
還有,現在經濟景氣那麼差,要怎麼照顧人民呢?最好的方法就是用丙等淘汰公務員,然後,把被淘汰掉的職缺讓失業的民眾接手,這樣不是也能減少失業率嗎?至於被淘汰的公務員,也不用太可憐他們,只要想想,萬一他們真的做到退休,那還得了,雖然他們為國家做事三十年,但未來他們要領退休金長達三十年,我們國家的國庫要養他們那麼久,換成是你們家有個光吃喝拉撒睡不賺錢的老人,而且他又要活到一百歲,你們受得了嗎?我們還要養小孩呀!還不如餓死那些老人,把他們可能浪費的食物改給我們小孩吃,那不是很好嗎?在小孩身上,我們可以看到未來-增加國家生產力;老人?沒有啊!還不如提早讓他們死了吧!
各位提到,考績長期以來都是拍馬逢迎的、長袖善舞的、或是由主管佔等甲不放,所以之前的考績都是非主管級和七等以下的基層公務員得乙,那我可以跟各位說,我姓馬,拍我有什麼不好?七百多萬選票也正說明,大家都喜歡拍馬啊!沒人說要拍停拍輸拍便吧!(你們可以看看,拍便的那些人,都成了我的階下囚,永遠和阿便在苦牢中享受天倫之樂)所以囉,各位要奉行拍馬文化,懂嗎?要好好的給你們的主管送禮,讓他們對你有好印象;主管要你們購買他的產品,就不能拒絕,因為那也是人家的辛苦產業,更何況他們在外面養小狼狗包二奶,從公家機關撈的錢是不夠花的,所以只有靠你們的支持購買了,而且也可以促進經濟力呀,幹嘛不送禮?
當然,因為我是中國人,所以我也希望大家能體諒我照顧中國人的心,未來,我會開放中國大陸公務員來台任職,但我們有什麼缺能讓他們做呢?還不是從各位被考績淘汰後留下來的工作職缺來設想?在三丙淘汰第一批以為老實做事就能高枕無憂的公務員之後,我會宣布讓中國的勞工或大學生來考公務員,還給他們加份,讓他們可以在台灣取得公務員資格;接著,如果大家願意配合的話,就跟他們友善點,因為他們是以後考甲的優先人選-來自大陸的中國人,都有積極進取的個性,這種個性,也反應著,他們會對主管上司更加的逢迎拍馬以得到升遷高位,以後還會把原你們所佔的職務一一取代,然後,還用說嗎?我老爸要我化毒漸統,我正往這條路上走呢!希望大家跟著我好好走!
新考績法所列的要舉出事證才能考丙、考丙時會給你們申訴及面談,是看得起你們,希望你們在第一次考丙時就要改變工作態度,不但要好好工作,也要在適當的機會賠主管上司睡睡,如果長得醜也要記得去美容一下,再不然就是要好好的替主管上司負擔他們的過失,我的?藍還好有余文幫我承擔罪過,八八有劉校長代我受過,特別費哦,也是這樣,所以我未來還會好好謝謝他們;好龍斌哦,他雖然跟我是好朋友,但是他總是心不甘情不願的承擔我的責任,所以我想在直轄市選舉時,還是把給他的票送給蘇光頭好了,免得他有空選總統!
拉里拉雜講那麼多,就是一句話,不要反對新考績啦!
苦幹實幹,撤職查辦,了嗎?這種人給他們甲等,簡直是無利可圖!但我也不希望大家打混摸魚,這樣會讓民進黨重新掌權的機會,所以,工作還是要好好做,至少,先讓我看到成效好嗎!
至於教師的考績,我沒那麼笨!全國三十三萬公務員,每個人家中有四個人,才只有一百廿幾萬票,同樣三十三萬人數的教師,每人可影響的人數以一個班級二十人算,每人又有四個長輩,有兩千五百萬票耶!身為總統,當然要對他們好點,不然票都沒了!同樣的,我主張的取消教師免稅也要給他們一些補助,不然豈不是又要大量流失選票了?軍人更不用說了,槍桿子出政權,把他們打丙,那真是找自己麻煩,扣稅還怕他們生氣了,還打咧!你們想想,萬一他們因為課稅又打丙而失去工作,就會拿槍打死我,或是打死你們,還想活到一百歲嗎?所以,實際點,公務員,應該要聽政府的話,乖乖的扣稅,被打考丙時要好好的巴結主管,不要輕易調職(除非那個主管會打逢迎拍馬的人丙,萬一調職時打丙,......哇麻無知!),也不要去讀研究所(你想把主管和上司比下去嗎?找死哦!以前在蔣經國面前,還好我老爸跟他說我的論文都是請人寫的,不然還得了,蔣經國的學歷沒我好呢!)如此一來,自然可以一路做到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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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 | 委員您好,有關近來公務人員考績法草案要修改為至少3%丙等1案,若某單位工作績效不佳公務員超過3%當然沒問題,但如果該單位公務員都相當認真工作呢?3%的限制將使一些認真工作的公務員被錯殺,累積三次更將被資遣,如此會錯殺部分認真工作公務員的惡法, 將會剝奪一些認真上班公務人員的工作權啊,希望委員能在院會考量此惡法之不合理性,以避免被錯殺的情形發生,感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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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回覆 | 謝謝您的意見,
委員會將各方意見一並評估參考。
國會辦公室 3/5/2010 4:46:0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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